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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爱宗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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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时代的开放与驿路时代的封闭
·谁妨碍了叶永烈的人权和《江泽民传》的完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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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东方/文:活着不仅仅是活着——台北官妈妈杨淑琴说“我以儿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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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十一宗罪:“死猪不怕开水烫”
·“为人民服务”的超能伟哥效应——阎连科新小说《为人民服务》既夸张又深刻
·呼吁领导人到天安门为数千煤矿死难者志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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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5000英尺的深海上孤筏重洋10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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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渔民惊曝撒网"捕获"100斤重导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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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文:赵紫阳是洞察政治阴谋的聪明人儿
·4月26日永远不死的灵魂——邵飘萍献身反日反军阀的意义
·中国没有新闻法,“第四种权力”名实皆无
·六月只有三十天—重读八九春夏之交《人民日报》若干细节
·以人民为敌的政府应在法庭上接受犯罪指控
·王蒙甘当一个清醒的二流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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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春桥.一个想当总理的毛泽东主义者死了
·不添油不加醋,余世存讲述《非常道》
·如此和谐社会:程益中不能自由领奖,师涛被判刑
·一个北京警察的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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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总被掩盖
·正视“六四”,朝野对话,民主强国--对1989年后中国问题的回顾和思考
·历史给后人以新闻自由——透视老大帝国真面目
·江泽民终究要面对“六四”
·毛泽东邓小平这对政治父子
·“六四”是全国人民的高等学校
·“公民不服从”,你做得到吗?
·从北京《晨报》“寻吴官正”看中共国家领导人出行报道“内外有别”
·赤潮变“赤祸”,政府别再出“张文康”
·吴志翔:被历史忽略的历史——读余世存的《非常道》
·“6 .10”祖国的天暗淡、花朵凋谢
·铁道部长:你对“骂娘”是反感还是忍受
·被放大与缩小的历史人事
·一把手何不“自请处分”?
·束星北:“孤岛”上活下来的天才
·中共“党”称及自由、民主、共和
·江岂能比海宽——江泽民过海却让我靠边等着
·中国2005:不幸在一步步到位
·“毛主席”死了——胡氏之死
·捍卫王怡们的出版自由--致未来的宪政时代和中国宪法委员会
·江岂能比海宽——江泽民过海却让我靠边等着
·谁成了弱势群体的对立面
·最近我看了一幅政治漫画
·当官是中国大陆最危险的职业
·致胡锦涛、温家宝关于信仰自由呼吁书
·司徒雷登:一个被中共迅速接受并抛弃的美籍“华人”
·年年没有合格兵员 空气水源无一幸免 浙江嵊州市:一个被“毒”药味笼罩着的小村庄为生命而战
·溫家寶,您小孫女自殺了,您該像廢除收容條例一樣廢止擇校收費規定吧
·谁来捅破大陆禁发新闻这层窗户纸
·屁股决定脑袋--对招安后余华的一种期待
·《人民日报》编辑“戈培尔”
·中青报有可能沦为“李而亮青年报”
·打破黑暗通往光明的隧道——网络言论自由
·“万岁的乱世”:余华《兄弟》艰难恢复“文革”记忆
·天下民主有为,力争下游美国——寄语九月出访美国的胡锦涛主席
·意外还是人祸?温州洞头一个驾驶员和五个检察官之死
·京新、新和成两药厂污染调查
·放大卢雪松就是放大中国的人权现状
·舆论监督就是捣乱,捣腐败分子的乱
·如此“舆论监督”岂不是偏袒政府、鼓励非法?
·如此和谐社会:程益中不能自由领奖,师涛被判刑
·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行政申诉状至今三年整未有回复
·中国民众何时排斥、畏惧过民主?何时怀疑和不适应过民主?
·莫要人亡政息—写在胡锦涛即将访美时
·驱逐黑暗的人:陈光诚给予我们的光明比他看到的还要多
·警惕当前“舆论一律”催生新的“毛泽东”
·官方兴师动众控制网络:扼杀言论自由于摇篮之中
·五中全会结束,看中国如何应变未来?
·媒体的丑态 媒体的盛宴
·中国新闻界“良娼”颠倒
·报人骨子里面的自由主义
·永远的宾雁——沉痛哀悼在美国去世的刘宾雁先生
·圣诞之际上书胡锦涛主席呼吁实行宪政
·中青报《冰点》和《新京报》被整:媒体是发声音还是做“喉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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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盟走投无路,但天无绝人之路

   来源:参与
   北京公盟的许志永先生太富有理想主义情绪了,错以为共产党“本善良”,可回到现实,被猛地击了一棍:以偷税为名,处以142万元重罚。
   其实我知道,这事早晚都会发生,暂未发生是因为时间未到。看看共产党的当代史就可以知道,麻雀一撅屁股就知道它要拉屎了,吃的是什么就知道它拉什么屎了。共产党本质上是非常惧怕组织的,不但它完全控制自己的组织(它不放心),还严密控制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共眼里,公盟就是一个异己组织,它不灭你灭谁?
   有人说共产党有八大民主党派,可翻翻历史书就知道,1949年以后从没有正式成立过一个新党(1998年民间成立的中国民主党被政府列为敌对组织),八大民主党派都是1949年之前成立的,不算共产党的功劳,但却都一律成为共产党的亲密朋友,“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现在从中共既定的法律上看,新成立党绝无可能,风险极大,而且它对组织化的东西历来都严密防范,不留任何余地。不过,是制度总能找到漏洞和缺陷,比如人们可以自发成立志愿者组织,就像业主们可以自发成立业主委员会一样,志愿者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就是合法的。公盟作为公益组织,即NGO,不应当以公盟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出现,即公盟不能再上“中国特色”的当,而要谨慎、务实。公益性质的NGO借公司的壳出现本身就不对,中国的公司有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管理,有收入就要纳税,比如国税要求纳税人达到月收入5千元的标准就要登记报税,你不报他们就以群众举报为名查你偷税,你还能说什么?

   至于法律不公正,制度有缺陷,是另外一回事。在制度没有修改完善之前,名为公司、实为NGO的公益组织确实无法规避他们的监管。为此,我认为公益组织不应当以公司形式出现,而应该以志愿者组织出现,比如公盟就是公盟志愿者联谊会,就是公盟志愿者的个人行为,只不过是个人联合起来,或志愿者走到一起来了,比如举办法律研讨会,比如到四川灾区赈灾,比如慰问访民和艾滋病患者,比如看望邓玉娇等等,至少不受那部公益组织也需要纳税的恶法所制约。
   当然,成立志愿者的组织,依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老共们要收拾总能找到把柄。比如你有外面的钱进账(赞助),他们可以查非法经营,可以栽赃,又有什么办法呢?是的,你就叫公盟志愿者联谊会,让他们来对付这个吧,虽然法律不能明确保护志愿者组织,但也没有明确禁止志愿者及其组织,就拿志愿者做事,有关赞助就直接由个人接收,就像牛博网的罗永浩一样把网友捐款打入个人帐户,然后捐给灾区,有明细有证据就可以放心了,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政府非要罗织罪名让其下狱,那也是躲不过去的,但这样至少让政府下一番捏造罪名的功夫,而且他们一开始就证明是错的,将来还会一错再错,错上加错,就让政府承担这个错上加错的成本吧。
   公盟落难,我在论坛上留言,只指有关部门“胡来”,胡来即胡折腾。他们折腾,确实无法阻拦,上帝让谁灭亡,必先令其疯狂。如今公盟走投无路,但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所谓北京国税、地税的处罚,我认为吓唬第一,处罚第二。不理会这个罚款,公盟账上也确实没钱。若是公盟就此停下来了,也就让他们达到了目的。所谓142万元的处罚,也是一个零,因为你是NGO,你没有营利,更不是经营,罚什么?他们不过是吓唬人而已(中国的法律仿佛泥巴,中石化陈同海涉案近2亿,死缓;许霆非法占有他人卡上17万则要无期徒刑),很多司法白条举不胜举,而且他们税务部门将等着上法庭当被告。比如公盟不服处罚,对税务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再是告到法院,一审二审,过程很重要,每一个过程就是揭一次政府打压公益组织的伤疤,政府先是折腾别人,最后他们会发现真正折腾的是自己。比如民政部下文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其实就等于承认中国合法成立了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成都民政部门取缔秋雨之福教会,其实就等于承认成都正式成立了秋雨之福家庭教会。现在秋雨之福家庭教会要求行政复议,民政部门不敢受理,但至少秋雨之福教会没有胆怯和退缩吧,退缩和胆怯的恰恰是动辄以取缔为名压制民间组织成立的政府机构。
   中国处于转型时期,就是政府失信、民心混乱需要重新拾起公信和民心重振之时,公盟需要继续走上台面,彻底裸体当NGO,当志愿者,丢掉借公司这个壳的幻想,公司从来都不是NGO,公盟以前缴纳的6万税款也是多余,这6万元完全可以永在志愿者公益服务上面,真正让受益者得益,至少可以帮国家少开支,这才是真正的爱国行为。
   现在,我明确支持公盟就五倍罚款的处罚提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通过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在诉讼过程中为公盟的公益组织进行司法定性。如果官司不赢,彻底败诉,对于中共政府来说也不是一盘什么好棋,毕竟你宪法上写着普世价值,实际上却没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这算什么宪法?这算什么尊重和保障人权?
   所以我说,没有熬不过的黑夜,也没有永远迟到的正义,即使公盟真的因此停办了,许志永博士真的因此而身陷囹圄,那就更证明了许志永做公益事业的正确,也为公盟这个真正的NGO做了一个大广告,公盟也就成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启蒙。公盟一天得不到认可,就说明我们争自由的路还没有走完,我们就要一天天推进。争公盟的自由,就是争我们每个人的自由,包括结社自由、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自由不分你我,不分地域,不分身份,你若不珍视自由,自由就会离你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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