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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社会的善治之道:政府与合法反对者共存共荣
——关于北京民间非政府组织“公盟”面临灭亡的感想
文/亦忱
一.
最近,北京市政府下属的民政和税务机关,已经采取和正在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决定终结一个“以极致的善”来追求中国阳光宪政为远大目标的民间非政府组织“北京公盟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盟)的生存权。前者,以公盟的下属部门“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涉嫌违法自称“民间非政府组织”而没有获得该局的核准,已经没收了整个公盟的主要办公设施和文件资料,而后者则以公盟逃税20多万元为由,决定按中国税法的规定,顶格处于公盟逃税总额最高达5倍连同追缴税款共142万的税收罚款,虽然这一处罚决定目前尚处于听证阶段,但我悲观地估计,若我体制高层出于良知发现而喊停这一处罚决定的实施,公盟能得以苟延残喘,大概会是个低概率的幸运事件。
在此,我无意去揣测京市政府下属的民政和税务部门决定联手绞杀公盟合法生存权的理由,究竟有哪些可以拿上台面,又有哪些上不了台面。不过,据一位公盟的工作人员几天前告诉我,活跃在和谐盛世已达6年之久的公盟,最近正在依照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面要求北京市各个政府部门,向全社会公开那些以前一直都不愿意公开的诸如公务用车、公款吃喝和公费旅游的费用列支信息。据传,此举已经搞得北京市政府的一些下属部门及其领导如芒在背,非常不爽,且苦无良策加以应对。至于这究竟是不是一个导致公盟遭到民政和税务部门联手绞杀的显而易见的原因,我以小人之心度京官们的君子之腹,认为至少是可以值得讨论和商榷的问题之一。
不过,从目前已经公开见诸网络的事实真相来看,北京市民政和税务部门之所以联合出手,同时展开绞杀公盟的法律行动,这与其说是一种合法的行政执法行为,不如说是这两个政府部门打着法律的旗号,在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地打压一个非常理性、非常善良、非常合法地对地方政府行使监督权和发出合法反对声音的民间非政府组织,似乎更合乎中国特有的政治逻辑。
可以非常坦率地说,从公盟正在遭遇的几近灭顶的人道灾难,已经面临凭借自身力量而难以摆脱生存困境的趋势来看问题,我们确实能够看到,当代中国想实现民间社会的良知和良心与奉行建设和谐社会理念的地方政府,在善治这个日益走向暴虐的社会而平和地互动,以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其能否真正进行良性的互动,确实存在着令人忧惧的严重问题,其从理性和谐的互动而走向善恶对抗诸如瓮安、石首和通化的糟糕前景,似乎正在逐渐显现。
二.
如果我们不会讳言中华民族数千来的真实历史,中国社会在走向对外开放的道路之前,从古至今都是一个朝廷或政府的合法反对者和合法地持不同意见者没有立足之地的专制社会。中国社会在漫长的历史上,虽然一直都有朝廷或近代政府颁布的各种法律,但对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而言,却是一个没有现代法律之中名叫“契约精神”的法律灵魂丁点生存空间的极为逼仄、压抑和憋屈的不和谐社会。这也正是中国古代社会,之所以会一次又一次在治乱循环之中折腾复折腾的最为关键的原因。
然而,随着最近30多年在中国共产党的倡导下,中国社会开始选择全方位对西方世界开放,随着中国社会开始融入西方各个宪政国家主导的世界经济和政治秩序,不仅中国政府多次清理和废除了那些与一个现代国家不相容的过时法律和规章,已经整好行装开始朝着阳光宪政的道路进发,且不断地开始兑现中国宪法中对国民赋予相关政治权利的承诺,诸如,中央政府加入国际人权公约,对国民言论自由表达权的认可和保护,以及对各级政府非涉国家机密的信息适时和全面公开,都是显而易见的重大进步。当代中国尤为可喜的变化是,中华民族在历史上极为稀有的物种,即来自中国民间的各级政府的合法反对者与合法的监督者,亦逐渐若隐若现地开始走上中国社会的政治舞台了。
实事求是地说,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现代化,随着那些有着巨大道德勇气的合法反对者与合法监督者们不断地在执政党高层的包容下,而发出自己富有良知的对各级地方政府违法行政的合法反对声音和践行温和的监督举措,以前,那些天高皇帝远的各级地方政府,其天然地有着不断扩大行政权力边界的冲动,也开始在上级政府的监督与稽查的基础上,更面临着那些富有良知与理性的合法反对者和监督者们所架构的道德屏障和善意的阻击。而6年前成立于北京的公盟,就是一个存在于中国的政治心脏中,能经常有效地发出理性的合法反对声音和对政府公开持合法不同意见的一个民间非政府组织。
公盟目前所遭遇的生存困境,透过现象看其本质上的意义,我以为,是一个地方政府因为不适应开放社会的善治之道,而面对民间舆论和道德与法律压力的镜像投射:各级地方政府在非常不情愿接受上级政府监督和稽查的同时,又将历史性地面临来自下层民间社会有组织的合法监督与合法反对,以前一直为所欲为的地方政府已经不能容忍公盟在自己的地盘上得寸进尺,大概是不是能算深藏于北京这两个执法部门此次公开采取所谓执法行动的动机之一?这个问题我不敢也无力作出回答,也许北京的达人们能证明这个问题是否能够作出合理的解答。
在此,我谨作为一名有着近30年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可以拿自己的党性连同自己天然具有的人民性,来赶承担道义和法律的双重责任说,北京市政府的下属民政和税务部门联合绞杀公盟的行为,其实是在毒害中央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执政理念的一个极为危险的信号,是在中国这个和谐社会的大锅中下耗子药的既愚蠢又恶劣的荒唐行为。因为,任何一个稍微具有现代法学和政治学常识的人,都能轻易发现,此举其实彰显了北京市政府的下属两个执法部门根本就不像一个现代政府所拥有的执法部门,却像一个完全不讲道理和规则的权力山寨在胡作非为。再说,我也实在搞不明白,他们扼杀公盟能够得到什么呢?除了得到一堆不值钱的二手办公设施和那笔公盟的创立者许志永博士已经公开扬言宁可坐牢七年也绝不缴纳的荒唐税务罚款之外,他们所收获的一个最大的危害是,其既荒唐又霸道的执法举措,已经明白无误地给中国的底层社会发出了这样一个令中央政府极为难堪的负面政治信息:北京市政府已经在皇城脚下,用自己蛮不讲理的执法举措而告诉了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中国底层社会,那些正在理性地寻求合法监督与合法反对各级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安全路径的公民们,你们将从公盟所遭遇的灭顶之灾中,向隅而泣去吧,你们除了跌入绝望的深渊而不会有第二条更美妙的出路。
看到没有,那些存心想解构执政党建设和谐社会理念的人,其实就躲在中国皇城根下的一个最牛逼的地方政府的权力山寨之中,而根本就不是许志永这种赤手空拳地行走在权力野兽们天天咆哮的旷野之中的文弱书生们。
三.
实事求是地说,自从中国社会在30多年前决定走上改革开放的道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轨为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社会的利益多元化格局也逐渐地开始历史性地形成为不同于以往的政府利益独大的一元化格局。
在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中,会产生各个利益群体的冲突,实乃很正常的事情。按照现代政治学的原理,一个稍微具有现代意识的政府,它作为一个为治下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优良社会秩序的执掌公共权力的机构,必须有着最起码的契约精神,严格依照中央政府颁发的宪法和法律法规行事,而不能打着法律的旗号,实施那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执法行动。
如果我的上述观点成立,那么请稍微有点常识的中国人来看看北京市政府下属的民政和税务部门是如何违背一个现代政府的施政理念,而肆意折腾一个除了使用合法言论和合法的和平行动为公民维权的民间的合法组织。
我们就暂且假定,北京市民政局取缔公盟下属的法律研究中心的民间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的执法行动,是一个于法有据的合法措施,难道民政局的执法人员就有权力对公盟的所有办公设施进行阳光下的公开抢劫?他们除此之外,难道就没有诸如责令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停止活动或者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等更理性、更善意、更人性的执法措施选择?
至于北京市的国税地税部门折腾公盟的顶格处罚,其荒唐可笑,简直会令所有中国的税官们蒙羞。众所周知,公盟作为一个依靠大洋彼岸的耶鲁大学捐款和中国民间社会捐助,而开展原本应该是由政府去做的公益好事的机构,其没有任何赢利的动机和行为,地球人都知道,作为京城人的民政官员和税官们自然也知道。当公盟申请作为可以免税的民间非政府组织的要求,被北京市民政局的颟顸官员们堂而皇之地拒绝后,公盟无奈地注册成常识中以赢利为目的公司,就已经荒唐透顶到让耶鲁的捐助方目瞪口呆的地步,而如今,北京市的税官们竟然言之凿凿地对外宣称,他们居然逮住了公盟偷逃税收的铁证,要顶格罚它个倾家荡产,而令他们在自己的地盘上无立锥之地。
老实说,面对北京市民政和税务部门的这等搞笑的执法举措其恶劣影响,已经越过太平洋在耶鲁大学和华盛顿反馈回孟浪的耻笑声。这与其说是彰显了北京市的民政和税务官员们的耻辱和荒唐可笑,不如说是令我中央政府在西方文明社会的注视下而难堪,更恰如其分。
四.
公盟在其编发的《公民维权手册》薄薄的小册子中,曾这样写道:
■公民维权的根本力量来源于人性中的善。公民维权的基本思路是以绝对的非暴力,去克服野蛮的暴力,以极致的善去感化乃至克服邪恶。
■特权、腐败、非正义,等所有对公民权利和尊严的侵犯,都是人性中恶的一面展露的结果。(那些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的)无权无势者,要想战胜那些以人性中的自私、贪婪、虚伪、损人利己为特征的恶势力,不仅必须而且只能使用人性中都具有的善力量。
■人心都有向善的一面。恶势力在现代的人类社会中,已经并不占有优势。虽然恶的力量和善的力量同属于人性中的一部分,但是,再恶、再坏的人内心,其实也有善的一面存在。我们为公民维权,就是要通过展现自己所具有的极致善念,来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人心中都具有的为善之念,用善的力量去抑制恶的力量。
实事求是地说,公盟组建近6年来,以许志永博士为头的这伙不合时宜的中国理想主义者们,确实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们的为善之举,不仅感天动地,也确实感动了体制内那些富有民族良知和国家荣誉感的大小官员们。
我相信,所有不带偏见的中国人都应该可以看到,无论是公盟的法学专家们倡议废除导致孙志刚死于非命的收容遣送制度,还是公盟的维权律师为杀死城管队长的小贩崔英杰辩护和为那些失去肾脏的可怜“三鹿宝宝”们讨来救命的医疗费用,乃至他们独自完成的中国信访问题的专题调研报告,他们都曾以自己对这个历经苦难的民族所具有的善念和悲悯情怀,而感动了那些具有生杀予夺大权的中国官员们展露善心,并取得了差强人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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