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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四七)

5、 方舟子为什么要为郭沫若辩护?

   

   (1) 《书屋》闹鬼

   《书屋》在1999年第5期发表《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一文,背景颇为诡谲。该期杂志共发表了三篇“本刊特辑”,除了方舟子的文章以外,还有翟清福的《关于郭沫若“抄袭”说与“焚书”说》和前面提到的那篇林康的《余英时先生其人其事》。显然,这个“特辑”是针对余英时而发的。

   据方舟子说,他与《书屋》主编周实建立关系、并且决定在《书屋》上发表《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是在1999年4月份之后不久。(见:方舟子:《1999中国文化网站新秀点评》)。也就是说,《书屋》的主编在发表“特辑”之前,有足够的时间来“特辑”一下郭钱抄袭案的详情——至少他应该知道翟清福、耿清珩发表在《中国史研究》上的《一桩学术公案的真相》。在知道了《一桩学术公案的真相》之后,再读方舟子的《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正常的读者至少会有两个发现:第一,方文不仅没有学术价值,连普及学术的价值都没有;第二,方文第二节存在巨大漏洞。可是,《书屋》既没有转载翟、耿的高水平文章,反倒是坚持发表方舟子的滥文。这就让人感到十分不解:难道一份杂志会故意发表破绽百出的文章?

   更让人不解的是,翟清福当然会知道方文第二节的根本错误。但是,不论是在方文发表之前,还是发表之后,他都对此熟视无睹,一言不发。并且,翟清福好像故意要掩饰自己三年前曾发表过《一桩学术公案的真相》似的,在《关于郭沫若“抄袭”说与“焚书”说》中,对前文绝口不提,而只是空泛地说什么“人们只要跳出‘相同文字’对比的圈子,就会豁然开朗,见到这桩学术公案的真相”。研究抄袭案却要“跳出‘相同文字’对比的圈子”,这个逻辑未免太过新奇。既然如此,翟先生在三年前为什么专门在“‘相同文字’对比的圈子”中打转转?

   1999年底,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了《公正评价郭沫若》一书。《书屋》上的三篇“特辑”稿件,被这本书收录了两篇,独独没有收翟清福的《关于郭沫若“抄袭”说与“焚书”说》,而是用《一桩学术公案的真相》将它代替。《公正评价郭沫若》还收录了余英时的远东版《互校记》,作为该书的附录之一。但颇为跷蹊的是,在这个附录中,《互校记•跋语一》却被做了手脚:在余氏摘录的《钱穆与考据学》中,原来被远东版编辑删去的“郭沫若同志”或改为“《十批判书》作者”的地方,又都被恢复了台北版的原样。而在该书的正文中,方舟子的《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仍旧在义愤填膺地大骂余英“在引文时作了手脚误导读者”,“竟会下作至此”。这真是咄咄怪事!那么,这个手脚是谁做的呢?编者?显然不象。因为这个编者好像连他编辑的文章都没有阅读,所以他才会在《编者的话》中说,“余早在80年代就撰长文《〈十批判书〉与〈先秦诸系年〉互校记》”这样不着边际的话。无论如何,考虑到《书屋》1999年第5期是在9月出版,傅杰的文章是11月问世,而《公正评价郭沫若》出版于这年12月,再考虑到上个世纪中国出版业的出版周期一般长达一年左右,则其中的奥妙,更加耐人寻味。

   所有这些线索都暗示,《书屋》在发表方文之前,就已经知道该文第二段的明显漏洞,但他们决定将错就错,“故作迂痴”,放方舟子出来咬余英时。他们很可能以为,远东版的删改,既没有出版社的说明,也没有作者的说明,则二者对此都负有责任。不论是谁的责任,余英时这个哑巴亏算是吃定了。不过,出乎设局者意料的是,既非编辑、又非作者本人的傅杰贸然杀出,把他们的好局给搅了。

   那么,方舟子是否知道远东版本的真相呢?可以大致肯定地说,在1999年4月,也就是《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在《新语丝》上发表之时,他不知道。但是,在这年9月,也就是该文在《书屋》第5期上发表之时,他是否知道,就不太好说了。按照常理,一个人在知道自己的文章存在巨大缺陷时,会竭力阻止它的发表以免出乖露丑。不过,方舟子乃非常之人,因此对他的行为不宜用常理来分析和推测。事实是,尽管方舟子在《是谁“冤枉”了余英时》中说,“如果以后有机会再版《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一文,我希望能够修改有关段落,或者附上这篇文章以对读者有个交代”,但是十余年来,《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的“有关段落”始终一仍其旧地挂在新语丝网站。而在2004年出版的《江山无限》中,方舟子自选了《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和《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二文,独独没有“附上这篇文章”。由此可见,方舟子即使在《书屋》之前真的知道远东版真相,他也会照样装傻充楞,痛骂余英时的。

   据方舟子透露,傅杰的文章出现之后,《书屋》曾计划组织稿件予以反击。2000年2月,刘华杰问方舟子:

   “最近你写了《是谁‘冤枉’了余英时?》和《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引起很大反响,能介绍一下有关背景吗?”

   方舟子回答说:

   “我在1999年4月写了篇文章《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试图澄清由余英时教授炮制出来的、在海内外流传颇广的‘郭沫若抄袭钱穆’的传闻,最先在《新语丝》网络上发表,后由《书屋》印刷发表。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傅杰在日本的《百年》杂志上撰文批驳我,我便又写了你提到的这两篇文章答复,社科院文学所的萧为研究员也写了篇文章支持我。这四篇商榷文章都将登在《书屋》今年第四期。我想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所谓‘郭沫若抄袭钱穆’,乃是余英时教授出于政治目的,而有意制造的一桩学术冤案。”(刘华杰:《生物化学家•诗人•网民》)。

   不过,那个“《书屋》今年第四期”的计划没有能够落实。三年后,方舟子口出怨言:“《书屋》当时食言,未刊登《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一文”。(http://www.xyser.org/bbs/read.php?id=116116)。

   那么,《书屋》为什么“食言”呢?可能的原因至少有两个:第一,方舟子的《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除了标题是他自己的东西之外,其内容完全是根据翟清福、耿清珩的考证写成,没有任何新鲜的东西。第二,“社科院文学所的萧为研究员”所写的文章,《致“诱导”读者“犯错误”的“编者”傅杰及其同伙》,仅从其标题中就能嗅出一股流氓味儿,而其内容真的是文如其题,流里流气,胡绞蛮缠,根本就不像是出自一个学者之手。比如,傅杰说,翟、耿等人都是内行,所以他们选用台湾出版的《犹记风吹水上鳞》当靶本批驳余英时。对此,萧研究员这样反驳傅杰:

   “远东版书虽然出版稍早,但流转到北京时日已多,即如我在中国社科院院内书摊上(社科院书虫经常趁下班时来此淘书)买到的这册《钱穆与中国文化》,已是1996年4月的第二次印刷版,而学术论文的成稿,也远远早于刊出日期。我们倒该庆幸这两位‘很见功力,只是文笔未免滞钝’的作者没有受远东版的误导,他们自然一开始就是据台北版立论的。远东版的编者们不必以为中国社科院的学者会有火眼金睛,能一眼看穿不经注明的申江手脚来。” (http://xys.org/xys/netters/others/essays/xiaowei2.txt)。

   据方舟子后来透露,萧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胡小伟的笔名。胡研究员以自己在书摊“淘书”的经历当作证据,来反驳傅杰、力挺方舟子,其“申江手脚”即使不用“火眼金睛”,也“能一眼看穿”。很可能《书屋》为了顾及自己的颜面,没敢刊登这两篇文章。(方舟子的《是谁“冤枉”了余英时?》和傅杰的《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在2000年第5期《书屋》发表)。

   不过,《书屋》主编周实后来与人化名庄周,撰写了《齐人物论》,将方舟子评为知识分子中的“巨擘”,说“这位分子生物学博士,……竟比许多浪得虚名的当世[文史]名家更为当行出色”,说《功到雄奇即罪名》“寄哀痛于史识,寓深情于通脱,……如泣如诉,感人肺腑”(庄周:《齐人物论(续一)》,《书屋》2000年第9期),这也算是给了方舟子天大的面子。当然,对这些文化人来说,吹捧都是礼尚往来的。在1999-2000年间,方舟子曾一边挂着“《书屋》专栏作家”的名号,一边多次撰文吹捧《书屋》及其主编周实,并且在新语丝的“新到资料”上为《书屋》开辟专栏。可见这些文化人已经结成了一个从网上到网下、一荣俱荣、一损皆损的利益共同体。

   

   (2) 方舟子与余英时

   在《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和《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中,方舟子对余英时的咒骂十分恶毒,在外人看来,好象他与对方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但实际上,方舟子不但与余英时没有仇,反倒“有恩”。原来,早在1996年5月,由加拿大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主办的《枫华园》杂志,出版了一期题为“什么叫中国?”的特刊,其主要内容就是批驳余英时的《民主与民族主义》一文。《枫华园》专栏评论员同俊子在“介绍序言”中批评余英时说:

   “余英时的政治观点,读报多的人早已熟悉。他在一切机会都会重复他对中国的近现代史的全面惋惜的看法。比如中国近现代从鸦片战争,到抗日战争的对外强侵略的反抗是不应该发生的‘过度反应’。他不只一次指责中国人的‘狭隘民族主义’的对此历史的责任,他更是警告目前中国人的‘狭隘民族主义’类似于排外的屠杀犹太人的‘希特勒的纳粹主义’,因而这将成为对亚洲和世界文明的威胁。”(http://www.fhy.net/On-line/TK/fhytk06.html)。

   当时的方舟子,或许是因为与同俊子有仇,或许是闲得无聊,专门就上面这段话发难,说:

   “本人报读得不多,余英时的政治观点自然是不可能‘早已熟悉’的了。不过,同俊子先生既然说余英时‘在一切机会都会重复他对中国的近现代史的全面惋惜的看法’,《枫华园》转载的余文也该算是这‘一切机会’之一吧?那么此文中对中国近现代史的看法是否与同先生所评价的相符呢?请看余先生怎么说:

   ‘从一八九五到一九四五,中国是以一个被侵略,被侮辱的民族的身份,用民族主义为精神的武装以抵抗帝国主义。民族主义在这一阶段发挥了伟大的正面功能,是不容置疑的。’

   “同先生能从如此明确的、高度的正面评价中读出‘全面惋惜的看法’,‘是不该发生的过度反应’,‘指责中国人的狭隘民族主义的对此历史的责任’,这位专栏评论家目光之锐利、之独特,可算是一奇。若非读报多,焉能有此功夫?”(方舟子:《政治观和“女人”》)。

   也就是说,不论其主观目的为何,在客观上,方舟子当时是站在余英时一边为他打抱不平的。不过,假如余英时知道曾经有这么个方舟子在为自己说话,他也绝对不会领这个情。这是因为,方舟子的引文把余英时的意思完全歪曲了——紧接着方舟子引录的那段文字,余英时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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