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国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大全
[主页]->[现实中国]->[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大全]->[亦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四三)]
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大全
·赵若舟:驳方舟子《中国需要“科学警察”》
·老刘:舆论专制和舆论独裁,是更坏的腐败――写于方舟子网站被封之后
·laogan:方舟子的狰狞面目
·germo:方舟子的心理分析以及我们怎样对待之
·探戈:方舟子本身就是假货
·刘先志:造假的方舟子为何不对自己的造假文字进行勘误?
·基甸:方舟子到底反的是哪门子基督教?
·赵若舟:驳方舟子《 就这样被慢慢毒死》
·赵若舟:驳方舟子《揭露违背科学原理的骗局无需举证》
·赵若舟:驳方舟子《从反伪科学走向反科学》
·赵若舟:驳方舟子《生物技术的是是非非》
·赵若舟:不在现场也知其假--方舟子、司马南的反伪可靠吗?
·赵若舟:基督教的“睁眼瞎”和方舟子的“睁眼瞎”
·赵若舟:驳方舟子对我国学者的中伤
·赵若舟:驳方舟子《不是要转你的基因》
·刘洪波:“科卫兵”方舟子
·郭远光:从狼到狗——从方于之争看方舟子偶像的陨落
·野牦牛:我为什么痛恨方舟子
·李土生:谨防方舟子之流设下的陷阱
·鄂人告状:方舟子,“自作孽,不得活”
·刘华杰:方舟子惊人写作又一例
·直言了:科研学术应该严禁方舟子的“打砸抢”
·直言了:一本欺骗国人的书
·直言了:别为外国公司利益哄骗民众。---驳《方舟子:别在转基因食品问题上打爱国牌》
·直言了:环保代表着正义和人类利益
·直言了:中国文化没有逻辑吗?
·直言了: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是国法---简评方舟子欺骗国人说转基因食品不必标记的谎言
·直言了:媒体怎么成了哑巴?---由法庭判决说方舟子再次造谣诽谤
·直言了:诺贝尔大会前主席证实“反伪斗士”作伪搞欺骗
·直言了:西方不想吃了,为啥要中国吃?----方舟子又在为商业利益对国人搞欺骗
·直言了:何祚庥等人的公费旅游目的何在?
·直言了:是院士编造履历,还是媒体作假吹捧?
·老网:社会监督是相互的
·五岳散人:认错如失贞的文化传统——以周叶中教授和方舟子先生为例
·五岳散人:方舟子的被迫害妄想狂症状
·信天优:方舟子语言艺术简析
·白字秀才:这个方市民凭啥说"大都数中国科研人员有剽窃行为"?
·张嫣:人们是否应该敬畏方舟子
·科学还是强科学﹖
·鲁五爷:“公共知识分子”方舟子脏话语录
·黄蓉:方舟子现象之研究(提纲)
·野 鹤:非此即彼的“科学小买卖”--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四)
·野 鹤:科学霸权主义--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五)
·野鹤:反思之后的反思--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六)
·野鹤:终于露出了文痞的马脚--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七)
·野鹤:欺世盗名的江湖骗子--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八)
·野鹤:方舟子与新语丝--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九)
·左志坚:方舟子的道德素质和智力水平的一点写照
·一个中国普通公民:新语丝是法庭吗?——评方舟子的《中国不良记者名单》
·蒋璧临--对方舟子先生的忠告:请尊重中国公民的名誉权、遵守中国法律
·郭知熠:从自称“当代鲁迅”所想到的
·网络趣文:孔已己之方舟子版
·【立此存照】方舟子之妻刘菊花证词原文,供大家奇文共赏
·探戈:笑剥方舟子的画皮(更新版)
·张 超: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我就来回应一下方舟子
·白字秀才:与元江谈郭光灿和方舟子
·白字秀才:一个剽窃骗子狡辩的典型方法
·化学键:变态的方舟子
·化学键:应战方舟子
·刘先志:抵制批评的造假人方舟子,能够指望其打假会得到很好的呼应和响应吗?
·【立此存照】答“化学键”吴国盛
·愚人:论建立专业学术监督机构之必要--思考方舟子现象
·网络趣文:党的好儿方舟子
·网友归纳:方舟子打假的七个基本
·韩秋:方舟子、业余思想家及其他
·苏三评“党的好儿方舟子”
·道道道:我看方舟子歪评刘华杰
·道道道:方舟子漏掉的
·韩晓立博士:方舟子已经没有多少脸皮剩下了
·陈杰人:质疑何祚庥更多的是基于常识判断
·【立此存照】方舟子:关于“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方舟子教授”
·镇远:方舟子为何不打打“哥们”何士刚的假?
·探戈:方舟子又在造假骗人了
·【立此存照】看看“反伪斗士”方舟子信口雌黄的素质
·【立此存照】“反伪斗士”方舟子又在张冠李戴,颠倒是非
·探戈再揭方舟子
·白字秀才:方周子的这个大洋相让人想问他的博士是不是作假
·【立此存照】方舟子不打自招--XYS的发文标准
·白开心:方舟子先生,请问你用什么打假?
·真理正义:致方舟子的信
·司魏之争,新语丝遭遇空前的信任危机
·探戈:想撒谎造假吗?学学方舟子!
·中科院院士候选人肖传国状告方舟子名誉损害
·荷花一池:难道反对方舟子的的就是华西的吗
·蒙飞:在方舟子新浪博客上被删除的留言
·白字秀才:請方是民蠢貨不要侮辱本人名號
·疯狂求实:方某子的删贴人品和学术无知!丢人!
·探戈:方舟子又抄《十万个为什么》的文章来充“学者”
·淘气:再敲敲方弱智的脑袋——为什么南极没有熊?
·白字秀才评方舟子“为什么南极没有熊?”
·探戈:“不做具体的科学研究”的“学者”是怎样炼成的?
·白字秀才:这个北京电视台怎么请了个250来给观众科普?
·【立此存照】方舟子和走狗向纽约大学举报肖传国教授"盗窃美国财产"
·【立此存照】方舟子在魏于全事件中的流氓嘴脸
·白字秀才:魏于全的实验为何不能用裸鼠
·【奇文共赏】过洁世同嫌:北京“痞报”《青年周末》
·【立此存照】中科院院士魏于全学术论文遭造假质疑调查
·魏司方之争:科学与舆论的较量
·新新人:我对方舟子以前科研能力的评估
·白开心:从方舟子的行为看其“打假”的动机
·金书龙:站在打假面具后面的文学青年方舟子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亦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四三)

   五、 有文如斯,学术规范不要也罢——评《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

   

   应该承认,不论是《大明小史》,还是《功到雄奇即罪名》,都不能算作正规的学术著作。按照方舟子自己的定性,它们属于所谓的“随笔”。而如果别人“明知其为随笔,却偏要以学术文章的标准苛求之,则是居心不良。”(方舟子:《江山无限方舟子历史随笔》勘误之二)。其实,方舟子这个语文状元应该懂得,“随笔”不等于“随便”,也不等于“随口胡说”;而别人要求你在写文章时核对史实,并不等于“以学术文章的标准苛求之”。(方舟子关于文体的无知,将在下章讨论。)不过,对方全才说这些话,无异于对牛弹琴。所以,我们只好当真拿一篇方舟子的“学术文章”来绳之以“学术文章的标准”,看看这位历史学家的真面目。这篇文章,就是被刘菊花女士赞誉为“有文如斯,所谓学术规范不要也罢”的《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以及由它而衍生出的另外两篇文章。

   

   1、 故事缘起

   1954年,年方24岁的余英时在香港《人生》半月刊连载长文,《郭沫若抄袭钱穆著作考——〈十批判书〉与〈先秦诸子系年〉互校记》。这篇文章的主要结论是说,郭沫若的《十批判书》抄袭了钱穆的《先秦诸子系年》。很可能是因为人微言轻,再加上当时海峡两岸隔绝,余文在发表之后三十多年里,没有产生什么影响。

   1991年,早已成名的余英时将这篇文章以《〈十批判书〉与〈先秦诸子系年〉互校记》为题,收录到台湾三民书局出版的纪念钱穆自选文集《犹记风吹水上鳞》中。据他自己说,“大体上是把过分轻佻刻薄的语句删除了。整体的内容,甚至风格,则一仍旧贯”。余氏并且为这篇文章写了一篇跋语。余氏的结论是:“郭沫若的攘窃,铁案如山,我一点也没有冤枉他,而且这一桩公案至今仍不甚为世所知,让它再流传一次还是有意义的。”(见《〈十批判书〉与〈先秦诸子系年〉互校记•跋语一》。

   1994年,上海远东出版社出版“学术集林丛书”,其中一册是余英时的《钱穆和中国文化》。该书收录了《犹记风吹水上鳞》的全部文章。与1991年台湾版不同的是,上海远东版《互校记》收录了余氏写的第二篇跋语,并且对余文作了一些删改,如将被批判之人的名字(郭沫若和白寿彝)删去。

   《钱穆和中国文化》出版之际,中国大陆的文化界、知识界正在流行两股季风:一是胡适、陈寅恪、钱穆等民国时期自由派学者被越捧越高,一是郭沫若这样的“红色”学者被越贬越低。余氏此文在写成四十年之后登陆内地,显然与这两股季风有着强烈的互动关系。果然,就在《钱穆和中国文化》出版之后不久,自由派文化人丁东先后在1995年第12期的《博览群书》和1996年第4期的《书屋》上发表文章,题目分别是《学术中不能承受之轻》和《逢场作戏的悲哀》,认定余英时的指控为实,郭沫若抄袭案成立。《逢场作戏的悲哀》后来还被发行量极大的《读者》杂志转载。1998年,丁东主编了一本专门收录“一面之辞”的《反思郭沫若》(作家出版社出版),把余英时的《互校记》也收录了进去。

   《互校记》在大陆除了受到吹捧、追捧之外,还受到了正面的反击。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主办的《中国史研究》杂志在1996年第3期上发表了翟清福、耿清珩撰写的长篇论文,《一桩学术公案的真相——评余英时〈郭沫若抄袭钱穆著作考〉》,从考据的角度证明“余英时攻击郭沫若《十批判书》抄袭钱穆《先秦诸子系年》是没有道理和没有根据的。”该文并且反问道:“别有用心地随便诬蔑一个学者‘抄袭’、‘剽窃’,这又是什么行为呢?”这篇文章被《博览群书》1996年第8期转载。

   也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之下, 1999年5月的《新语丝》月刊发表了方舟子的一万二千字(不计标点符号)长篇论文,《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大约五个月后,这篇文章被《书屋》作为“本刊特辑”之一发表在1999年第5期上。《书屋》在国内学人中的影响显然较新语丝要大,因此方舟子的文章被复旦大学中文系教师傅杰发现。傅氏在日本《百年》杂志1999年第11期上发表了题为《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文章,对方文第二节中的一个根本性错误,给予了无情的嘲笑和奚落。恼羞成怒的方舟子马上撰写了《是谁“冤枉”了余英时——答傅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文,于1999年11月30日发表在新语丝网站。除此之外,方舟子还根据傅杰提供的线索,查到翟、耿二人的《一桩学术公案的真相》,于是根据这篇文章中的一项考证,又写了一篇文章,《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先是与《是谁“冤枉”了余英时》同时发表在新语丝网站,然后又在《新语丝》月刊1999年第12期上发表。1999年12月10日,方舟子又在新语丝网站发表了一篇“特稿”,题目是《致“诱导”读者“犯错误”的“编者”傅杰及其同伙》,作者萧为。在此之前,曾有人(方舟子称为“网上某位‘钱学家’”)写了一篇《关于郭沫若抄袭钱穆的问题——读方舟子文有感》的文章,嘲笑方舟子的郭沫若研究。方舟子一直没敢公开反驳这篇文章。但是,新语丝网站在2000年6月24日发表了一篇署名挚执的文章:《何其恶劣低能的谤文!》,针对那篇文章进行反击。总之,“郭沫若抄袭案”风波,在新语丝上前前后后闹了十四个月,而方舟子在此之后,基本上不再敢到史学界去趟浑水了。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1999年12月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公正评价郭沫若》一书,其中收有《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翟、耿的《一桩学术公案的真相》也被收入,但排在方文之后)。再过半年,《方舟在线》出版,《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是谁“冤枉”了余英时》、《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三篇文章都在其中。大约同时,《是谁“冤枉”了余英时》发表在《书屋》2000年第5期上。再过四年,《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和《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又出现在方舟子的另一本自选集《江山无限》之中。也就是说,在写成之后五年间,《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在纸媒体上至少发表了四次、《余英时篡改引文诬陷郭沫若的铁证》发表了三次、《是谁“冤枉”了余英时》发表了两次。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