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钢事件vs75事件 (反抗暴政,先暴后暴都正义vs滥杀无辜,先暴后暴都罪恶)
兼谈菩萨心肠问题
徐水良
2009-7-29
我在批驳胡平兄错误地为新疆75屠杀事件辩护时的错误说法——“先镇后暴是新疆事件的关键”——时指出:这怎么会是关键?事情的性质才是更重要的关键因素。并说了两句话:“人民起义,先暴后暴都正义;滥杀无辜,先暴后暴都罪恶。”
当时,有朋友主张把这两句话改成“反抗暴政,先暴后暴都正义;滥杀无辜,先暴后暴都罪恶。”其实,我刚开始写的,就是这个写法。但为了表现本人的独特风格,我把它改成“人民起义,先暴后暴都正义;滥杀无辜,先暴后暴都罪恶。”虽然赞同的人会少一点,但表现本人特色。其实,这两个说法都是可以的。
我这样讲的时候,对75事件这个典型例子,主要适用后一句。没有料到,现在很快出来一个通钢事件,又是一个典型例子,主要适用前一句。
通钢事件,是典型的“未镇先暴”事件。但却是一个正义的事件。先镇后暴关键论的错误说法,再一次被通钢事件的事实所否定。
通钢事件和75事件,正是代表这两句话的两个典型。
我在今天早上写的文章中说:“反抗暴政,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和其它权利,人民抗暴,人民起义,人民革命,具有人类生命中的天然合理性。”当权贵暴政剥夺老百姓的人权、生存权时,老百姓当然有权反抗。不管是先暴后暴,他们都是正义的。虽然过程中也许会出现某种遗憾的事情,但是,这种天然的正义性质,是不会改变的。而剥夺老百姓生存权的权贵们,他们不是无辜的;相反,他们即使被杀,即使被杀得有些遗憾,也不属于滥杀无辜,而是死有余辜。
相反地,滥杀无辜,无论你是先暴后暴,无论你以什么借口,都不能改变其罪恶性质。
政治人物,必须有菩萨心肠。政治,是以国家暴力,包括以军队警察机枪大炮手铐监狱为后盾的公共管理。政治事务,就是围绕这种公共管理而展开的一系列公共事务。政治人物,包括政党等等,就是从事政治事务的人物。政治,有时免不了要使用霹雳手段。如果政治人物缺乏菩萨心肠,把使用暴力,滥杀无辜不当一回事情,霹雳手段,就一定会变成暴虐。只有把不得不使用的霹雳手段和暴力,置于菩萨心肠的控制之下,以菩萨心肠作基础,才不会滥用暴力,滥杀无辜。
在中国社会当前极端尖锐的矛盾条件下,这种菩萨心肠,特别重要。否则,中国社会的转型,将会充满血腥。
显然,在这两个事件中,权贵们没有慈善心肠,更没有菩萨心肠。而且,他们不仅没有慈善心肠和菩萨心肠,还为自己的私利,不惜剥夺老百姓的生存权,甚至草菅人命。
75事件中,中共暴政共产恐怖主义和新疆宗教及种族恐怖主义者,也都没有慈善心肠,更没有菩萨心肠。他们的双方的火拼,殃及无辜,非常恐怖。
我们之所以明确表态,坚决反对两种恐怖主义,就是希望在未来中国的转型中,把暴力和血腥,降低到最低水平。
“反抗暴政,先暴后暴都正义;滥杀无辜,先暴后暴都罪恶。”这种说法,这两句话的逻辑,完全一致,就是为了维护正义、慈善和菩萨心肠,反对邪恶及滥杀无辜。
相反,那些花瓶民运,08宪章派,平时不断鼓吹“和平理性非暴力”,要反对一切暴力,不断鼓吹“和解合作”,鼓吹告别革命,并且不停地攻击抗暴、起义和革命。但是,75事件后,他们却几乎一边倒,立即站到搞滥杀无辜的种族和宗教恐怖主义者的一边。并且与中共唱双簧,共同热炒某些人物,让人叹为观止。不知道他们极端矛盾的逻辑,究竟是为了什么?
这种极端的逻辑矛盾中,只有一个隐隐约约的共同性,就是根本不把小老百姓的生命当一回事,只重视,并且以特定方式,维护两种恐怖主义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