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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获罪者——杨天水 杨天水(系笔名,本名杨同彦),男,1962年出生于江苏省泗阳县。1982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自由撰稿人, 曾任教师和公务员,独立中文笔会会员。1990年初他曾经由于批评中共当局镇压1989年的民主运动而被监禁10年。出狱之后,他继续致力于推动中国的民主运动。2004年5月,杨天水曾经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刑事拘留15天。2005年12月23日,杨天水被警察带走,2006年1月19日被正式逮捕,同年3月17日被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起诉。
检察院指控:2002年5月至2005年12月,杨天水在境外《大纪元》、《博讯》等网站上发表《十一是中华民族的灾难日》、《敦劝中共的当权派》等大量文章,攻击中国共产党领导,称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是“专制政权”,意图推翻现行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其中在《十一是中华民族的灾难日》中称:“十月一日是专制中国的国庆。”在《敦劝中共的当权派》中称:“暴虐笼罩了大陆。专制是人性的公敌!”在《我们对民主大党的期待》中称:“我们认为目前威胁中国国民幸福生活的主要势力不是台独,而是大陆的专制势力。”在《反思中国民运》中称:“中共共产主义运动,本质是暴民运动”,“眼前的旧体制,将彻底走向它的坟墓。”
【笔者认为:杨天水文章中的以上言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确实是“专制政权”,十月一日是专制中国的国庆,专制是人性的公敌!目前威胁中国国民幸福生活的主要势力不是台独,而是大陆的专制势力。中共共产主义运动,本质是暴民运动(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眼前的旧体制,将彻底走向它的坟墓。”他的意思表达得很明确,那就是中国需要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但这并不等同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起诉书还指控杨天水:2005年3月,在境外人员发起的“中国天鹅绒行动”网上投票选举“民主中国过渡政府”的活动中,他当选为“民主中国第一届临时过渡政府”秘书处成员和各省市政权和平交接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接受成员,并在《大纪元网》网站发表《划时代的天鹅绒行动》一文,鼓吹“‘天鹅绒行动’是划时代的,其以一个新式的民运方式,在网络上通过自由民主的选举来产生的‘民主中国过渡政府’是合法的政府。”
【笔者认为:杨天水在网络的虚拟选举中当选根本不存在的职务是毫无意义的,这仅仅是一个网络政治游戏而已;他对这件事的看法是属于他个人的意见,这与“颠覆国家政权”毫无关系。】
起诉书还指控杨天水:2005年4月,他遵循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的纲领、章程,秘密组建“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筹备组”,并发展组织成员。2005年2月,他接受境外“民主中国阵线”副主席盛雪等人的资金500欧元。同年12月,接受澳大利亚孙立勇的资金500澳元。所接受的资金部分用于资助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王文江等人及其近亲属。
【事实是,关于组党,他只是在电脑中写下了成立中国民主党的分部的设想,并没有具体的实施,而根据宪法,中国公民有结社的自由。此外,海外捐款只不过是用于救济生活困难者,是一种人道帮助,与“颠覆国家政权”毫不相干。】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不顾事实,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杨天水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为了抗议法院对自己的不公正审判和表达自己对中共当局司法公正性的失望,他虽不服判决,但放弃了上诉。
就这样,一位从来不主张用暴力的方式颠覆国家政权、只是不认同中共的四项基本原则、主张通过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来实现社会转型,使中国成为更加民主自由和现代化的国家的人,他的一切活动都体现了和平理性和依法的特征的人,却要面对12年的冤狱,这是多么不公正、不公平、不人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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