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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获罪者——黄琦 黄琦(网上笔名:难博),男,1963年4月7日出生,四川省内江市人,大学文化程度。他于1998年底在成都市开办“成都天网寻人咨询服务事务所”并担任法人代表。1999年6月该所注册上网,网站名为“天网寻人”,域名是www.6-4tianwang.com,有“冤情联播”、“走向论坛”、“呐喊专辑”、“免费寻人”和“遥看中华”等栏目。
2000年6月5日黄琦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此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几次推迟开庭审判,一直到2003年2月。法院认为,黄琦负责“天网寻人”网站的维护和主页的制作、更新工作。2000年3月以来,黄琦在“天网寻人”网站主页的“走向论坛”栏目中登载有《中国民主党政治纲领》、《中国民主党章程》、《中国民主党"六•四"十一周年宣讲词》、《法轮功学员示威被拘捕》、《"六•四"影带,网上可以直接看》等文章。
2000年6月3日在“天网寻人”网站主页的“网海拾遗”栏目中收集发表有《可也不可预测的大陆将来》、《六•四不是事件,不是风波、是屠杀》、《海内外各方通过"走向论坛"纪念"六•四"》等文章。
2000年6月2日,在“天网寻人”网站主页“遥看中华”栏目中链接“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发布的《两公民要求平反“六•四”被捕》、《大赦国际:213名“六•四”政治犯被关押》等信息。
法院认为上述文章是以造谣、诽谤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黄琦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什么是“以造谣和诽谤的方式”呢?比如说“六•四”影带,那是真实记录中共军队屠杀学生和市民的资料,但法院说这是造谣和诽谤;我们说,“ 〖六•四〗不是事件,不是风波、是屠杀”,但法院说这是造谣和诽谤;我们说,“大陆的将来可也不可预测”,但法院说这是造谣和诽谤;而真实发生了:“两公民要求平反〖六•四〗因而被捕”、“大赦国际:213名“六•四”政治犯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因示威而被拘捕”,但法院说这些都是造谣和诽谤。
所以,这也就意味着,法院预备好了两顶帽子,一顶是“你的言论是造谣和诽谤”,另一顶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如果某个人发表了令中共当局不能容忍的言论,不论这言论是多么真实、多么合情合理,那么,法院都可以不顾宪法和法律,也不顾事实本身,而会给这个人戴上这两顶帽子,然后就可以剥夺其言论自由和人身自由长达几年。
黄琦在狱中受到了不人道的对待,被人殴打,前额上留下了伤疤,还失去了一颗牙,他出狱后仍然有脑部疼痛等后遗症。2008年5月12日的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黄琦和网站工作人员多次前往灾区,参与救灾工作,并且对官方视为敏感的灾情和灾民的呼声作了一些报道,其中包括被怀疑为豆腐渣工程的倒塌校舍遇难的中小学生家长的请愿活动。
黄琦曾经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他针对中国城市建设部一位副部长把校舍倒坍归咎于地震过于强烈的论断指出,他和网站的同事们进入灾区查看之后发现,有些倒塌校舍的确属于工程质量问题。黄琦说,预制板里面有没有钢筋是一目了然的,遇难学生家长也在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他还说:“在那个学校周围一千幢民房,包括清朝时期建造的民房都没有垮,唯独那栋四层楼的校舍,几年前才造的就垮掉了。所以说,这个豆腐渣工程是非常明显的。而且我们天网昨天也发表了报道,就是关于有关方面官方指定的专家组在那个东汽学校提供的数据,确认是豆腐渣工程。”黄琦敦促中国政府及早制订并公布国家赔偿方案,严厉惩处涉入豆腐渣工程的贪官和相关责任者。
就在黄琦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3天之后,他被警方以“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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