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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洪哲胜的一场辩论 与洪哲胜的一场辩论
来而不往非礼也,不回复不妥。
政见可以不同,别戴帽子。你说我民族沙文主义,我说你是民族分裂主义,你舒服吗?!
对民族自决权的解读,由于政见不同而不同,这很正常。我的解释是,仅指国籍不明、不能确定国家归属的民族才享有民族自决权(例如:殖民地、托管地区等)。
而我国的新疆地区上溯到千年就已经属于中国,现在仍属于中国,哪来的民族自决权!?
按着你的逻辑推理,是个民族就享有自决权,新疆自决出去了,剩下西藏、内蒙古、宁夏等地区怎么办,中国有56个民族,55个是少数民族,他们都行使民族自决权,国家会是怎么样的局面?!
反对民族沙文主义! 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应当是我们大家高举的两面旗帜。
我们争民主不是搞分裂,性质不能混淆,方向不能错。
一切都应当立足实际情况,讲现实,不应搞教条主义,从本本出发。
韩一村
2009—07----20
新疆地区的维吾尔族人民不享有民族自决权。
民族自决权是国际法范畴的概念,不是国内法概念。请问当今180多个主权国家,哪个国家的宪法或者法律赋予了民族自决权?!人民有选择社会制度和政府的权利,公民个人有选择国籍的权利,但这些权利均不是民族自决权,不可偷梁换柱。之所以民族自决权是国际法的概念,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国家归属,不涉及任何主权国家,他们才会享有选择权,决定自己的主权归属。
你解释的“人民自决权”,严重背离了公约精神,属歪曲。
请看公约的如下规定,具体而又详尽:
1960年通过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第六条:“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个国家的统一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是违背联合国宪章的。”
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第一部分第2条强调行使民族自决权,“不得被解释为授权或鼓励采取任何行动去全面或局部地解散或侵犯主权和独立国家领土完整或政治统治”。
若依你的观点,美国原总统林肯岂不成为历史罪人?!事实上他不但不是罪人,反倒是大英雄,美国人民为他修建了纪念堂,他的平叛行为拯救了美利坚合众国,美国人民至今纪念他,不是吗?!
若依你的观点,俄国前总统叶利钦和普京对车臣的镇压岂不错了,是不是要绳之以法,承担法律责任,实际情况是这样吗?!
你的观点,正是民族分裂分子所谓的“法理根据”;恐怖组织“正义感”的思想来源。该观点若仅限于理论界的学术探讨,醉心你个人勾画的神话世界,无可非议;现在是你利用公共领域,鼓吹和兜售你的所谓民族自决权的观点,用分离的方式解决中国政治制度层面上的问题,已具有社会危害性,你就是名副其实的分裂分子,给你戴上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帽子,不大不小正合适。
若明知主张行不通,还鼓吹,用意何在?有哪些社会价值?动乱、流血有什么好处?
凡事要面对现实,提可行性建议,本着理性、明智、建设性的主张说。拿着本本说话,生搬硬套,也不管适合不适合就讲,你觉得妥当吗?
只有适合中国的,才是好的。主张适合论,反对教条论。
韩一村
2009---07---21
你呆在美国,鼓吹分裂言论,肢解自己的祖国,你觉得荣耀?!
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在历史上,无论哪个民族执政,都仍是中国,比如元代的蒙古族和清代的满族。尽管个别人不承认,影响不了历史的认定。
满脑子想着分裂祖国的人,对社会、家庭和朋友又会如何,也是虚无主义!
分裂分子只是一小撮,连少数人都算不上,他们成不了势,掀不起浪,代表不了少数民族。你应当清楚,分裂国家只是痴心妄想。
如果你有爱心,深爱着祖国和各族人民,就应当极力维护国家主权,多想想各民族之间的共融与自治。
韩一村
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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