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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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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可罪

   罪,可罪;不可罪,非罪。

   以“爱”立国的这种思想和言论,彻底颠覆了以“治”立国的思想之本。以“治”立国的这种思想,来源于魔鬼,乳学把它理论化。

   我觉得按照中国的法律,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我死刑并不冤枉。老李是法律专家,他应该最清楚。虽然前一种观点,从长远的角度,对于所有的人,特别是中国人,尤其是中国人的子孙后代,不管哪个民族,都有好处——的的确确是中华民族的福祉,也是世界人民的福祉。但是,中国现政府作为一个完整的国家法律机器,是一个客观存在啊。做为个人,不能去挑战她啊。而中国的国家机器,却可以把这个视为挑战。在这个问题上,主动权在人家手里。不抓咱,是人情,是恩典;抓咱,是本份,是职责啊,老哥。当然这是个小概率事件,就跟中了六四九差不多。真的有幸上了断头台,我不会为自己喊冤,也不希望别人为我喊冤。为我喊冤的人,就跟那些维族大姐大妹子拉着警察的胳膊,要求放人一样的糊涂——这人抓进去了,能说放就放吗?

   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任何和这个相悖的思想,言论,行为,都是可以被视为有罪的啊。有些共产党人也违背宪法。邓小平搞经济改革就违宪(有人说经济改革其实是赵紫阳启动的,那赵紫阳先生也违宪。只不过老赵倒了血霉了,被人逮住了,判了个无期,监外执行。其实跟那些肝脑涂地的学生和市民相比,他也算运气不错的了。有人说没有判啊。当然没判啊。判了就不能监外执行了。这叫法外开恩,虽然践踏法律,却给了赵皇帝一个天大的面子——能说共产党一点儿人情味没有吗?马英九都不尿陈水扁呢——到底他妈的有没有充分证据啊?有充分证据赶紧判他个狗日的。判他入监一秒钟,那他也是有罪。如果没有充分证据,怎么就把一个叫阿扁的纳税人好端端的就给人家关起来了呢?关的时间长了,没罪都得给他弄点儿罪了,要不法院这边没法下台阶嘛。台湾继承的是英美法系,也叫海洋法系。重证据,轻口供(审讯),无罪推断,大陪审团制度——这是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原则的司法准则。阿扁又不是杀人凶嫌,没有判决,他就没罪。没罪的人老给人关着干啥嘛?马大衣服架子长得挺帅的,好像还是哈佛的法学博士,不像是正规野鸡大学毕业的。这个鸡巴道理也不懂吗?狗操猪,稀里糊涂。题外话,挺恶心的一件事儿,不多说了),江泽民让资本家入党也违宪。但是没有人敢动他们啊。不表明没有人敢动我啊。咱算老几啊?是不是?不能拿美国的标准去衡量中国。因为这两个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都有各自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运作。至于为啥中国老是和美国敌对,那是因为这两个国家的立国思想是不一样的。把美国的立国思想抽象成一个字:美国是因“爱”立国的自由世界,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等是宪法保障的。而中国是完全禁止的啊。迟浩田将军说中美必有一战,这是毫无疑问的。关键是战争会以何种形式出现,何时出现,会不会影响到我们头上。我希望和平演变。

   做为一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受党教育了多年党自个越来越不象话,并且生活在中国近四十年的人,虽然生活得不是十分容易。老爷们儿,多干点儿,少拿点儿,也就那么回事儿了——即使这样,感情上,我也特别希望中国能和平演变美国——把五星红旗/青天白日旗/紫荆花旗/雪山狮子旗/月亮星星东突旗/男足队旗,随便那个,甚至找一条释加牟尼尊者或孔仲尼老夫子或东海一枭大师或易中天大师或于丹大师穿过的斑斑驳驳的红裤衩儿,给它插上白宫——我都没意见——说实在的,我得偷着乐。

   问题是,中国的立国思想,决定了她只能暴力颠覆美国。而美国呢,却可以通过和平演变或/和暴力颠覆两种方式来对付中国。在中美的碰撞中,主动权在美国。美国想打就打,想演就演——而且一直就在演。最最让人不能忍受而且非常恼火的事情就是:即使美国不对中国实行主观意义上的有计划的和平演变——我个人不知道这种计划到底是否存在。咱一个小老百姓,哪儿能知道这些东西?人家用得着通知咱吗?——美国这种“鸟”国家的存在本身,客观上,就是对中国的一种强有力的零成本的和平演变——经济改革和资本家入党,这就是成功演变的重要标志——有些民运人士和大法弟子虽然号称反共,其实他们是跟着别人瞎折腾——邓小平先生和江泽民先生才是反共的最大功臣——如果你们真的认为反共是一件可以为之献身的道义事业的话。

   而中国只能通过逐步增强自己的综合国力,等到有一天超过美国的时候进行决战。所以,现在,以及可见的将来,中国只能蹈光养晦,而且只有蹈光养晦的机会。反过来,美国会等吗?会的,她会等一个对美国最有利的时机,用最小的代价,把中国问题解决——这是上帝赋予他们的神圣的使命感决定的,他们会这样说,也会这样做。什么叫做最小的代价?用一部分中国人,去歼灭另一部分中国人,对于美国来说,这,就是最小的代价。

   “学过滑冰的人都知道。在冰上您快要摔到的时候,如果您主动顺从地倒下,您不会摔得很疼。如果您试图努力不让自己摔倒,而最终又摔倒了,您会摔得很疼很疼。”——摘自《逃离》P14

   做为一个成年人,如果您具备独立的人格,不管是否受过教育,学会保护自己,不是别人的责任,是自己的责任。

   

   

   

   


此文于2009年07月27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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