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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便宜不妨沾》 《政府便宜不妨沾》日前不小心见了一个小商人,又不小心聊了儒家道德和公平公正公开及民主自由人权等普适价值。该商人大惊:“中囯大小商人没有不搞小动作、不沾政府便宜的。老兄这么正直,岂不经常要大义灭亲灭友?做你亲友岂不可怕?”云云。东海自觉“失言”(不是合适的谈话对象而与之谈话),摇头苦笑,端茶送客。
一、公私领域有关联,但不能同等看待。对儒家来说,灭亲灭友即大不义。亲友如有经商的,儒者有机会当适当劝告他们遵守法律和一些基本道德规范,但也仅劝告、引导而已。
二、万一亲友出事,一般情况下,为官之儒避嫌为宜,平民之儒则不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酌情伸援。至于劝告和伸援的力度,对亲与对友有异,对不同亲人和不同友人也可因关系亲疏、友谊深浅而有所不同,兹不详论。
三、一般中小商人搞搞小动作或许,至于沾政府便宜,做梦---那是大商人、红顶特权商人才有机会干的事。政府沾中小商人的便宜倒是常态。在这种特殊时期,政府以聚敛为能,一般中小商人生存发展大不易,搞搞小动作,我认为完全可以理解。他们如有机会合理地、小小地沾一下政府的“便宜”,我不仅不反对,还会乐观其成呢。
儒家的正直主要应体现于公域(或者说儒家的正直在公私两域的表现有所不同,如子为父隐、父为子隐并不违背直德。)“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儒家的眼光首先要盯向“政府”,而不是与“非儒家”政府同流合污甚至帮助它监管民众----相对政府及官员,中小商人也是民众。2009-7-23东海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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