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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法和商鞅变法 《完美主义要不得---兼谈阳光法和商鞅变法》完美主义的特征是:不能一步到位,那就一丝不动;不能一口吃成胖子,那就一口不吃。完美主义实质上等于无所事事的放弃主义和停留于空想的乌托邦主义。有人说完美主义者的最大特点是事事追求完美。这是不全面的。追求完美没什么不好,非完美就不追求,这才是问题。
完美主义者喜欢孤立、僵化、片面、表层、一根筋地看问题,不理解很多事物之间有互相联系会互相影响,不知道在排斥次优选择的时候往往已将最优选择排斥掉了,将路子堵死了。
看到一文题为:《让新官先公示财产”有辱公众智商》。不用打开文章,就可论定作者是个完美主义者。叫了二十多年了,“阳光法”依然停留在“意淫”之中,原因很多,特权利益是主要的,完美主义也是原因或说是拒绝的借口之一。
这种政治上的完美主义,在两千多年前秦孝公变法时就表现得很典型了。“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之言出自《商君书•更法》。当时商鞅大力提倡变法,大夫甘龙、杜挚反对。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孔子是“与时偕行”的圣之时者,只会反对违背民本、有害民生及朝令夕改式的变法。换杜挚为孔子,也会反对商鞅式的变法,但理由绝不可能是“利不百,不变法”。所以换杜挚为孔子,将不会一味僵硬地反对变法,而会努力将变法引导到良性的、仁义的路子上去。
东海曰:现实永远是有缺陷的,绝对的彻底的完美往往只存在于幻想之中。所以我们追求完美但不要完美主义,追求理想但不要完全不尊重现实、无视现实的极端理想主义---乌托邦主义。2009-7-27东海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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