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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余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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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老人:被迫“沉迷在网络上”!(外一篇)

   东海老人:被迫“沉迷在网络上”!(外一篇)

   或劝东海:“你应该寻求更好的发展渠道、更大的用武之地,而不应该沉迷在网络上,把精力和才华都浪费在这里。贺卫方说得好:‘网络还没有办法取代更为广泛的社会改良,不应该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互联网上。’”

   答曰:这叫站着说话不腰疼!

   “寻求更好的发展渠道、更大的用武之地”,主要不是愿不愿、而是能不能的问题,它主要取决于外在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的宽松度。这个度,孔孟时代及后来绝大多数朝代普遍比现在高,现在有些人又比我高,比如贺卫方,他毕竟葆有传道授业解惑的机会。

   如有教书、讲学、报刊、电视等“其它发展渠道”,东海岂会拒绝而鸣高?如果召开或参与“无遮大会”,东海能不“无敌于天下”?我“沉迷在网络上”是被迫的,舍此没有别的选择呀,就象箱子里的人被迫利用一条窄缝聊以透气一样。目前,在网络上都饱受堵截,还谈什么“更好的发展渠道、更大的用武之地”?

   不过,我并不灰心和焦急。正如古德所言:道非鲜鱼,何忧烂却哉。而那些假劣的东西,不论装饰得多么堂皇,都会被雨打风吹去。况且,某些魔障乃时代共业所感,它的撤离和转化有个过程,急不来。某些阻碍挫折为东海儒家所必经,且不说无捷径可抄,纵有捷径亦不必跳而越之。坚实名贵的树木往往要经受更多的风霜。

   另外,网络是一个很好的信息工具和言论平台,它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开放、进步和文明。使用它,并不意味着就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互联网上”----我还不至于那么幼稚,更不至于被一个工具牵着鼻子走。只有毫无内力的人,才会沦为某种工具的奴隶、变成互联网的玩具。

   顺便指出,我关注的焦点与贺卫方们有所不同。社会改良固然是我所关注的,但我更加关注文化的升级、道德的重建、制度的改良,并主张这一切都应以儒家文化为指导思想。2009-7-20

   《陈明被撞了一下车》中新网7月22日电: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署名为刘日的文章建议,应以“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为契机,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进一步。

   文章称,“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相对年轻、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更重要的是他们将要“进步”、将要“担当重任”。所以,给他们提出更高的要求 ,请他们率先公示财产,让他们接受新的清廉的官场文化和规则最为合理。经财产公示后选出来的干部既会给群众以全新的形象,也会更加注意约束自己。

   这个办法好。不过,刘日先生在这里撞了一下陈明的车(姑且这么说),新官率先公示财产的观点,陈明兄与我同游某地闲聊时曾谈及,令我击节,立即写成《一个公民关于财产公示制度的思考和建议》(2009-4-14)一文。文中写道:

   “陈明先生认为,大家对阳光法案的正当性有一定的共识,不过知识操作上有瓶颈。但我们不能被瓶颈永远卡住,所以,他提出一个建议:对于“新老”干部,可以区别对待。凡新上任的干部,现有全部财产都必须公示,“老干部”在一定期限内可以不申报和公示。不过,凡拒绝申报和公示的干部,不得履新不得升迁,这叫:不脱不升迁,脱了再上任。这就为瓶颈的突破制造氛围、创造条件。它可以可以将“好人”更顺利选拔上来,可以为执政党树立威信为公众提振信心,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是我党传统的行政智慧……”

   刘日文章是巧合撞车还是另有其故,这个观点的“发明权”属于谁,是陈明、刘日还是另有其人,或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英雄所见略同?不敢妄断,录此备案吧。(附诚明回复:“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是我党决策的传统智慧。我当时也只是袭其故智而已。没有知识产权问题。惟愿早日得到施行!”)2009-7-23东海老人

   东海草堂新浪分堂:http://blog.sina.com.cn/donhai5东海代邀:不论拥儒反儒,皆欢迎驾临舌战:http://www.yuandao.com/index.asp?boardid=2http://www.rjfx.net/dispbbs.asp?boardID=4&ID=7784&page=1200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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