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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污吏“轶事”(之五) 一、《自查报告》:书记和校长,反腐倡廉屡建奇功
《武汉科技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摘要)•(2006年1月5日)
我校党委行政在湖北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抓手,以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主线,始终把落实责任制工作摆在校党委工作重要的位置,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学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学校党委将反腐倡廉列为重要内容。教育活动期间,专门请省高检检察长为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作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报告。
党委书记和校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示范。我们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为重点,落实领导干部的责任。年初部署党政工作时,党委书记、校长都要就党风廉政建设发表讲话,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党委书记 吴 国 民 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切实把责任制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校长 刘 光 临 同志也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学校要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很重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增强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要确保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大的问题。书记、校长公开承诺 “ 廉 洁 自 律,从 我 做 起;严格要求,接受监督”。
班子成员积极做好廉洁自律。无论是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均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党委书记 吴 国 民 坚持每年给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
党政合力,齐抓共管。 吴 国 民 同志每年都要亲自与群众有反映的党政领导干部谈话,今年谈话4人次。 刘 光 临 校长在处理学校日常事务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004年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将廉政文化引进校园,逐步向学生群体延伸,培养学生参与廉政建设。今年中纪委组织开展的全国首届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大赛中,经过学校认真策划,我们选送的三幅作品中,获得了银奖一项。
2005年开展了“以案论纪、廉洁自律”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收看《警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等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片。党委书记吴国民亲自听取大会交流,作重要讲话,要求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慎始、慎微、慎独、慎终”。此次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认真落实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学校党委责成纪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新校区建设工程廉政监督的实施方案》。强化新校区建设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委员会、新校区工程指挥部相关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新校区物质设备招标采购过程中,坚持招标议标公开、公平、公正制度,不搞暗箱操作,不事先确定中标单位等等。
在职称评定上,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制度。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制度,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您正浏览的文章《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由第一范文网整理。)
薛宗翰注——此《自查报告》可谓范文中的精品。难怪第一范文网上会永久保存。此文之所以被推荐为范文,是因为文中包括了所有中共反腐倡廉的各种制度、各种规定、各种措施、各种活动,可谓是“反腐倡廉措施面面俱到、滴水不漏”。该校书记和校长反腐倡廉还屡建奇功。
二、《他查报告》:党、政一把手,双双腐败透顶
2006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反贪局收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时任武汉科技大学校长的刘光临。信写得很具体,还列举出了刘受贿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此后,又有另外几封相同署名的举报信寄到了反贪局。举报者是樊府哲(谐音:反腐者)。
于是,省检察院立案调查。调查结果表明:2002年底至2006年初,刘光临在担任武汉科技大学校长期间,为他人在承接工程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牟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7万多元、美元46000元(折合人民币38万多元),总计折合人民币185万多元。
在办理刘光临案时,办案人员一直想知道举报者到底是谁。后来,该校党委书记吴国民闯进了办案人员的视野。办案人员在对吴国民家里和办公室进行搜查时,发现了一封举报信。这封举报校长的信件,与检察机关所收到的举报信的内容完全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吴国民不得不承认那些举报信是他写的,并说:“因为我感觉校长对学校的人、财、物的事都很感兴趣,插手也插得比较重,我感觉恐怕对学校不好。”
然后,省检察院查明:2001年至2006年上半年,吴国民任武汉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多次收受建筑商的贿赂共67万多元,还收受该校所属部门及个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9万多元,其中5万元人民币上交了该校纪委,实际受贿折合人民币近14.8万元。这些贿赂,大部分是吴国民的下属为了在个人职级提拔、工作等方面得到关照而送的。
2006年6月20日,因涉嫌重大受贿,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刘光临被刑事拘留。两个月后,该校原党委书记吴国民也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
2007年10月18日,湖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武汉科技大学党委书记吴国民(此《自查报告》中的主角之一)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吴国民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1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在2001年至2006年上半年,吴国民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0余万元。
2006年,湖北省检察院查明,刘光临在担任武汉科技大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承包商和下属单位的贿赂合计185万多元,同时对28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7年,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刘光临有期徒刑十二年。
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狱中的吴国民沮丧地说:“我如果不举报,也许学校的事出不来,现在是搬起石头砸到自己脚上来了。” 而说到书记吴国民,狱中的刘光临激动地说:“他不学无术,成天就搞小动作。”
此案说明,尽管中共所出台的用来反腐倡廉的东西名目繁多、五花八门,但却都收效甚微。中共官员们可谓是——总把“反腐倡廉”挂在嘴上,却将“金钱美色”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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