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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污吏“轶事”(之六) 2000年11月,江泽民在详细了解了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前公安部部长陶驷驹同志的案情之后,做出了重要批示:“停止陶驷驹同志的中央委员和人大常委的职务,建议对陶驷驹同志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以观后效。”
那么,这个陶驷驹干了什么坏事呢?
(1)收受贿赂200多万元人民币和债券、7万美元。拥有4幢豪华住宅和别墅、3块名表、2辆高级轿车。
(2)陶驷驹在任公安部部长期间,亲自批准挪用公安部下属经济实体的资金和没收的走私货款,自1994年至1997年,合计5亿5千万元。用上述款项,在北京、天津、青岛、大连、烟台、苏州、杭州、上海、广州、珠海、深圳、武汉、成都、海口、厦门等15个城市,购买了320套豪华住宅和别墅。又将这些每幢价值100--200万元的豪华住宅和别墅,以每幢3000元至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当时国务院领导、各部委领导、退休党政军高级干部及其家属。
(3)陶驷驹指示收取地方海关查扣没收的走私、贩私、骗出口税等款项共70多笔,金额1亿5千多万元。其中一部分用于供高级干部及其家属到美、欧、日、澳及香港等地旅游、购物。另一部分,1700多万元,购买了300多块名表〔多属劳力士等名牌〕。再将这些平均每块5万元左右的名表以每块100元至5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中央各部的高级干部家属、退休党政军高级干部及其家属。在国务院领导中,只有朱镕基、钱其琛、迟浩田、罗干等人的夫人没有接受名表。李鹏等人的夫人,都曾以低价从陶驷驹那里“买”过名表。
起初,干了一辈子公安工作的陶驷驹气焰十分嚣张,一直拒绝交代。他被软禁在北京军区疗养院,被限制了行动自由。但他仍以公安人员的专业技能买通了监管人员,与同案人进行串联,抗拒交代,并二次自杀未遂。这期间,中纪委、总参保卫部曾对其在北京的两所住宅搜查过四次。前三次,包括地板、墙壁都搜过了,但仅搜到了一些礼品和首饰等。第四次采用高科技的x光探测设备,才终于发现了藏在电视机内的数额巨大的匿名存款单、债券及7万美元等。在犯罪证据面前,陶驷驹才不得不做出了交代和揭发。
陶驷驹被从轻处理的原因,据说是由于他招供的问题涉及李鹏本人及其内阁腐败的内情,涉案人员太多并且级别太高、其社会影响太大。至于江泽民的亲属从陶驷驹那里“买”了多少块名表,至今没有被披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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