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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家伟:与外蒙正式建交无异割让领土 严家伟:与外蒙正式建交无异割让领土
------再答张成觉先生
严家伟
读了张成觉先生的《辩论治学不应偷换概念----答严家伟先生》一文后,不得不对张先生在文字技巧上的“功力”感到由衷的佩服。不过再高明的文字技巧也改变不了历史的事实,正如鲁迅所说“墨写的谎言,掩蓋不住血写的事实”一样,无论你玩弄什么“概念”,领土被正式割让是不争的事实。
首先,张先生指责我把“语意明确”的“毛正式割让了外蒙”,改作“抽象笼统”的“毛泽东出卖外蒙古”。在张先生看来,好像在国家领土问题上“割让”与“出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语意明确”,后者“抽象笼统”,这不知是那位语言文字大师的“发明”,如此的文字“功力”,如此的玩弄概念,实在不敢苟同。恐怕小学生都明白这两者是一回事,简言之就是把本来属于自己的领土分割出去,拿给别人,如果张先生以为这不叫“出卖”,难道应叫“赠送”吗?张先生用心良苦,伟大领袖在天有灵都应心领,但“割让”就是“出卖”,就象“吃饭”与“进餐”,就是一回事一样,没有“明确”与“抽象”之分。
接下来张先生便在“正式”二字上狠下功夫。张先生称“不言而喻,所谓“把外蒙古正式割让给苏联”,至少应有中苏两国之间正式的条约为据,并经各自的最高立法机关批准,最后由两国政府指定的全权代表签字作实。此乃外交常识。难道严先生对此一无所知?”。张先生在发这高论时,大脑里大概还记着的是19世纪列强让中国割让(实则就是清政府出卖)台湾这一类的事例。却不知出卖或割让外蒙己是20世纪中叶之事了,人家当然要“与时俱进”,具体的操作方法当然要变得更“先进”一点,才能掩人耳目。不过形式虽然变得隐蔽了一点,“温柔”了一些,实质仍然是割让,只是加了个伪装,所谓换汤不换药是也。张先生拿着“伪装”,不为国耻而羞愤,反而洋洋得意,认为咱们就是没签字,谁割让了?这样伟大的阿Q精神,也是后学的我不敢领教的。
其实“自己”不出面,雇用代理人来完成“任务”,苏俄也不拥有专利权,日本人就把“我大清”的“宣统皇上”抬了出来成立了个伪满州国。按照张先生在其大作中对我教导的:”蒙古人民共和国”名义上还是个“国家”。毛政权外交上承认该国,怎么也不构成在法律上将其“正式割让给苏联”的事实。那么如果当时中国的国民政府屈从于日本的压力,宣布与“名义上还是个国家”的伪满州国建立两国的正式外交关系,请问张先生这样的行为难道还不“构成”把我东北领土“正式割让”给日本吗?难道非要有劳“天皇大人”亲自出面签约,否则就不算“正式”吗?我但愿张先生还不会“糊涂”到这程度吧!
伪满与外蒙就是一回事,乔巴山与“宣统”只是分属于俄、日的两个卖国贼奴才。把领土给主子,还是让奴才“转交”,就象把贿银给贪官本人还是给其夫人转交一样,都是“正式”行贿的行为。难道张先生“对此一无所知吗”?
接下来张先生的高论,就更让人找不着北了。张先生宣称:
“主权国家之间有领土争议,并不妨碍其在外交上互相承认,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印度与巴基斯坦便是如此。能够说他们互相承认便等于放弃了各自宣称的对克什米尔的主权吗?’
张先生所谓的“主权国家之间”的领土争议,不妨碍外交上互相承认,究竟是指的中国与苏俄,还是指的中国与外蒙?若是前者,那是张先生自问自答,而且与本题无关;我从来就未说过北京不应与莫斯科建交。若是后者,那是张先生硬要认为当时的外蒙古是“主权国家”,这是张先生的言论“自由”,您要说伪满州国是“主权国家”我也把您无奈。不过就请别再侈谈爱国了。
所以张先生的最后结论:“把外蒙古正式割让给苏联”一事,毕竟没有发生”。在铁的历史事实面前,是苍白无力的欺人自欺之论,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在当年这事不是“毕竟没有”,而是确实已经发生了,只是变了个方式,耍了个花招而已。就象把贿银给了贪官的夫人,你硬说不曾“正式行贿”一样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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