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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詹荣妹向在任的韩正“市长”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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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叫詹荣妹,女,现年54岁(原系下岗工人)。原合法拥有实际使用与占地的扩占面积为37.5平方米(事实上共有3间房屋,不包括辅助面积)。不料被该区以旧区改造为借口,说是“为民造福,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实质上是在官商勾结下在权钱交易。由上海市闸北区土地管理局因此将名闻遐迩的上海市七浦路服装批发城,寸土寸金的钻石地块,把这与上海市南京路外滩为商业城为毗邻的地区,评估价定为3750元/平方米,提供给上海“联富”房地产开发商(下简称“联富”)作为收购价的依据。我与该地块被动迁居民则不服被低廉价格的收购,而该地区“人民”政府“积极”把公器对付人民,在“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社会效应下,引发了一系列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而且还做贼心虚唯恐被全面揭发事实的真相,因为关系到行政方的政绩与追究个人违法的责任问题,故至今被基层紧紧捂着盖子,仍然严防该地区的违法事件被遭彻底追查。
事由起源于对我詹荣妹具体的侵权与伤害开始……
2004年6月18日,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因上述因果关系,对我明知故犯侵权发放裁决书,也就是该地区“人民”政府钟俎代庖了法院的强制力,超于了规范政府《行政许可法》的法定范畴,仅依据下属机构(上海市闸北区土地管理局裁决书)擅自发放了违法的“强制执行通知书”为侵权的开始。
2004年6月22日,上海市闸北区土地管理局对我又依据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违法的【闸府强执(2004)第19号】通知书。即程序违法地发放了【闸房地拆通字 (2004)第5号】通知书。
2004年7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对我实施了具体的行政行为,该实体依据上海市闸北区土地管理局【闸房地拆通字(2004)第5号】通知书,公然介入社会性的经济活动。同时违反了公安部处理公务的规定,擅自出动特警车数辆,由特警设定警戒线,再由原警察林唐枫(警号;033618,该警察已涉此动迁,但另涉600多万元的经济案,已被重罪轻判12年刑)滥用公安的职权,他以警察的身份积极参与”联富”房地产开发商的动迁与强迁的各项具体的活动,尤其是在该被“剥皮”警察为首的带领下,在众目睽睽下犹如“警匪联手”,公然的肆无忌惮地共同实施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的违法行为,为此发生了震惊中外的、非法的、野蛮的、暴力的强迁。造成的后果是:我遭到雇佣凶手故意杀人的攻击,而人身受到极其严重的伤害,经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力的抢救,在重症监护室昏死11天,被抢救40天后,才转入上海市闸北区长征分院继续治疗,前后住院治疗共224天,才算从死亡的边缘捡回一条性命。其结果已使我的个人财产——三间生存住房被灭失,生活用品被抢掠到不留一针一线的地步,现流浪在街头至今无家可归。
上海市闸北区行政方冒天下之大不韪故意违背行政许可法,在没有立法赋予的权利下公然违法、违宪,在毫无公正与公平可言下:二级政府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更是国家的蛀虫,并躲藏在幕后指挥打手对待老百姓强抢强拆,在利益驱动下违法越权审批国有土地,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有意与“联富”这个具有黄菊背景的女婿结成利益同盟,让其凭空获取19280平方米的“零土地出让金”,仍至获得暴利100多亿。而我是一介平民百姓在整个动拆迁中,没有表达自已意愿的机会,却被从此遭到严重的侵权。
上海市闸北区七浦路的七号基地,在动迁现场出现:“联富”预售联富精品服饰城的商铺价15万——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同时“联富”又以巧取豪夺之势,收购被动迁居民房屋却以得房率的100%,以3750元/平方米的廉价作为评估价,对动迁户实施强制买入的收购依据,即便不服也被上海市闸北区土地管理局裁决收购为此价。显然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丧失起码的公正性,反而置基本民情与民权于不顾,不依法查处下属行政机构的违法行为,仍把被动迁户普遍不服的私有财产被强制廉价收购,因为我的抵制就此遭到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在没有任何司法文书的前提下,由警方牵头下直接的行政行为的迫害,构成该地区行政与公安共同鄙视我国现行法令法规严肃之下的非法性。
警察公然地直接介入民事经济活动,即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北站派出所违背公安部的部颁规定。该所巧立名目以治安为名介入动迁,派出原警察林唐枫警号:033618、及汤培生二位警察长期驻守在“联富”,以公务性质地协助与长期驻扎申兴动拆迁办公室。导致“联富”违法动迁的例证之多,就是驻守在“联富”的警察利用职务之便,问题是上面贪得无厌下面才会发生违法侵权乃至犯罪。原警察林唐枫(警号:033618)由于索贿数额之大,因害怕其喷人而殃及连带关系,故一审被重罪轻判12年有期徒刑,在一审的判决下达一年之久,二审判决又是久拖不决地违反法定程序,充分说明其中的黑洞实在太大得怕人。2009年4月29日,其妻为此心怀不平地奔赴北京国家信访办,同时向上海的访民倾诉:“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北站警署里,比他丈夫犯罪数额更大的,却没有查处。我为老公打官司,钱仅化在探监上就用去46万,我有细帐可查……”等。现在上海市闸北区的各级行政机构内,都在流行了这么一句话:“林唐枫这小子真合算,弄了1000万,只吃12年的官司,谁都愿意……”。
行政方敢于违纪、违法、违宪不无道理,因为“联富”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开发上海市七浦路19280平方米,在权钱交易下获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给予的特大优惠政策“零土地出让金”,该开发商仅投资建筑款,即暴利100多亿,故有必要敬请继续审阅我初步举证的材料:
一、此属上海市区内最典型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下欺诈百姓的例证
(一)上海市闸北区七浦路七号地块,被动迁居民总数为1153户。据统计:434户属于回搬,另700余户属于货币安置。
1、属于享受鼓励回搬的居民434户,欺诈的手段平均每户需要承担新建房屋的建筑款15——20万,再要承担4年来的过度在外的一切费用等。事实上:平均建一套62平方米的面积的房屋,实际只需5万元左右的建筑款,用5万(建筑款)×434(户)=2170万。434(户)×17.5万(平均每户承担新建房屋的建筑款)=7585万—2170万(用去的建筑款)=5415万,这是”联富”牟利的初步统计数。
2、被货币安置的700余户居民,以平均每户的安置款25万计算(据2003至 2004年,三口之家拿到的安置款20万,那已经是很难的事了),25万×700(户)=2亿左右的资金。这是“联富”用了2亿左右的资金,解决了700多户被动迁居民的初步统计数。
(二)“联富”,用占地面积1840平方米,建2幢“联富”公寓,余下160多套房源牟利2亿零5百84万,8个楼层商铺牟利 14亿4千7百20万。
1、2幢“联富”公寓大楼,有20为公寓,另有4层是商铺。20(层)×15(户)×2(幢)=600套,[房屋结构53平方米(6)间、62平方米(6)间、70平方米(2)间、90平方米(1)间,合计占地面积为920×2幢=1840平方米]。这是“联富”建成公寓的初步统计数。
2、每幢有4(层商铺)×2(幢)=8(层),用1840(建筑面积)×8(层)=14720平方米×10万元/平方米=14亿7千200万(事实“联富”, 销售的商铺高出10万元/平方米)。这是2幢“联富”公寓内的商铺的初步统计数。
3、600(套)—434(回搬户)=166套。[166套×124万62(建筑面积)×2万元/平方米(市场价2.2万元/平方米))=124万]=2亿零5百84万。这是”联富”牟利166套初步统计数。
综上(一、二)类的阐述,大家就能了解知道,“联富”仅用1840(占地面积),即解决1153户被动迁居民的安置问题,还能暴利14亿之多。
(三)“联富”获占地面积19280平方米,除建建2幢“联富”公寓外,再建50000平方米的联富精品服饰城, 2万平方米大型地下车库,延伸后的附加值,初步统计数:暴利100亿,此数只少不多。
1、大型地下车库2万平方米,这种延伸后的附加值,“联富”又是一笔暴利的渠道。
2、“联富”精品服饰城50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商铺1600多套(取证:其销售广告)。现假设:以每平方米10万元售价计算,50000平方米的商铺,为50亿。事实:“联富”在基地动迁时已预售15万——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可想而知初步统计数的数据真实性。
二、地区行政与公安无视现行法令法规的存在,配合不法奸商与民夺利,直接损害了人民的切身利益
(一)在违法动迁的遮盖下,残忍地以故意杀人的方式实施违法而严重的人身伤害
2004年7月9日,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政法书记邬建明带领行政干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公安特警、警察、“联富”、申兴公司动拆迁办的打手们等几百号的人,站在人民群众的面前,肆无忌惮地实施法西斯暴行的行为。上海市闸北区政法书记下达强迁令,由原被“剥皮”警察林唐枫带领一群虎视眈眈的打手,砸毁大门非法闯入私宅,该恐怖的场面不减当年的日本鬼子,在电影片中与被进攻敌人目标点相似。
1、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公安特警、警察在没有法院的强执令下,违纪出动公务特、警车数辆,由特警专设警戒线,应该对后起的故意杀人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因为是由原警察林唐枫带领下使我插翅难飞,所以政府与公安实体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违宪!
2、我遭到被“强执”的当天,犯有故意杀人疑犯张道财,我80多岁的母亲第一个遭到殴打,老母亲险些被当场伤命,接着56岁的姐姐遭到一群凶手的非礼,近似裸体示众,身上多处是青紫块,随后张道财一伙追逼我,我手无寸铁逃向自家屋顶,身处断绝生路的孤立无援的境地,站在高高飘扬的国旗下,以张道财为首的一伙凶手手持棍棒扑向来时,我无奈之余将身边的一瓶敌敌喂洒在自己的周边,意图警示为首的张道财,停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凶手张道财全然不顾我的警示行为,手执棍棒胁迫大声的嚎叫;“有种你喝,死了你小事一桩……不死看我们是如何的收拾你……”。在张道财制造现场下,逼我洒剩一口敌敌喂时喝入口中,我愤怒地喷向张道财,张道财立即挥棒击倒我。我遭到故意杀人行为,后果是当即昏死在自家宅地的屋顶。剥夺生命权、财产权、生存权的恶性事件在众目睽睽之中发生,该“谋房害命案”震惊中外。
(二)政府与公安联手打击报复,将我例入公安稳控人员的黑名单,使我度日如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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