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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学生及留学生必读:胡锦涛崇尚的古巴政治是什么玩意?!

南郭点评:胡氏要中国人民学习其政治的朝鲜和古巴到底是什么货色?从此侧面大体可证实胡锦涛是个什么东西!
   
   郭国汀译自《自由之家》2008年全球互联网自由指南
   
   古巴
   
   状况:不自由
   
   登陆国际互联网的障碍:25分(0-25)
   
   内容限制:32分(0-36)
   
   用户权利侵犯:33分(0-40)
   
   总计:90分(0-100)
   
   
   
   人口:一千一百二十万
   
   互联网用户2006年: 十九万/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二
   
   互联网用户2008年:一百三十万/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一
   
   (备注:包括仅登陆古巴国内互联网的用户)
   
   移动电话用户2006年:十五万二千
   
   移动电话用户2008年:三十二万七千
   
   出版自由2008年得分\ 94分;状况: \不自由
   
   数码机会指数2006年排名:181 国家和地区中 第129名
   
   GNI 人均(无法获得)
   
   第二代万维网申请受阻挡:是
   
   政治内容被系统地过滤:不
   
   博客主/网络记者被捕:是
   
   
   
   概要
   
   
   
   尽管 2008 年对计算机和手机设备的销售限制稍有松动,古巴仍然是全世界互联网和信息通讯技术最压抑的环境之一。除了电子邮件之外,几乎没有互联网产品享有权的申请,而监视则非常广泛。不过,该岛已出现一个开始发展的博客社区,网民富有创意地使用在线和脱机手段表达见解,传播有关古巴社会的信息。
   
   
   
   古巴在 1997 年第一次连接国际互联网,同年设立的“国家信息自动交换中心” (CENIAI),是首家互联网服务供应商 。然而,行政当局继续控制决定谁有权登陆互联网及允许存取多少互联网信息的法律和研究机构[1]。
   
   
   
   登陆国际互联网的障碍
   
   
   
   尽管政府宣称所有的古巴人均有互联网享用权,据《国际电信联盟》提供的数据,2008年仅有一百三十万人(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一点五)曾登陆互联网[2]。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该数据很可能含大量水份,因为它包括那些仅登陆过古巴国内互联网(而非全球互联网)的人。估计约有二十四万(占人口的百分之二点一)曾在某种程度上登陆过万维网[3]。政府严密控制相关设施,加剧了对互联网享用权的限制。调制解调器的销售在 2001 年被禁止,面对公众的计算机和计算机附件的销售在 2002 年被禁止。除非“国内商业部”认定其是“不可缺少的”并经特别授权才能例外。这项政策直到2008年,卡斯特罗总统的政府开始允许古巴人购买个人电脑时才改变。个人现在可以合法购买一台计算机并与一家获得政府许可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连接。尽管如此,上网和移动电话的高昂费用远远超出绝大多数人能承受的范围。附带显示器的一台简单计算机在零售商店售价约为722 比索(约780 美元),即便在黑市上至少也需 550 比索(约600 美元)[4]。而古巴人的平均月薪仅 16 比索(约17 美元)[5]。这些计算机通常由国营的 Copextel 公司经销,该公司则分别进口交流器、计算器和其他信息与通讯设备。上网费用约为每小时6 至12 比索(约9 至 15 美元)。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的资料,截至 2007 年古巴拥有仅仅百分之二点九的手机上网率(约 327,000 位用户)。不过,2008 年 3 月政府减轻了对手机销售的限制,签约费减少了一半,但仍是三个月的工人平均工资。根据一家国营的报纸 Juventud Rebelde报导,古巴人在销售禁令解禁后 10 天内新签了约7,400 份手机合同,据估计至年底将有 480,000 条无线通讯线被使用[6]。ETECSA(国家控制的电讯公司)预测在未来五年内将会签订一百四十万部新手机合同[7]。移动电话并不包括互联网连接,但是某些手机可以发送和接收国际短讯(文本信息)。
   
   
   
   古巴政府将登陆国内互联网和全球互联网的技术设施分开;绝大多数古巴人仅有权登陆国内互联网,它由一个全国性的电子邮件系统、一本古巴百科全书、共同使用的教材和公共杂志、古巴的各网站及支持古巴政府的外国网站组成[8]。古巴人仅能通过政府批准的机构(例如大约 600 个青年计算机俱乐部和国营ETECSA计算机公司经营的地点)才能合法存取互联网信息;用户在这些地点使用计算机通常被要求提供身份证明[9]。在哈瓦那和圣地亚哥等主要城市的许多邻近地区在 ETECSA 共公电话亭为“互联网”享用权做广告,但是现场调查发现这些电话亭经常缺少计算机。他们用预付电话卡用公共电话打本地和国际长途。古巴政府声称所有学校均有计算机实验室;然而,在实践中,学生们通常被禁止登陆互联网,或限于使用电子邮件且被监视在国内互联网上的活动。
   
   登陆互联网面临几近停滞般的缓慢连接速度,在该岛上进行的检查测试发现用“雅虎!”(Yahoo!)每小时仅能发送两封电件!多媒体申请则无法操作。甚至在比ETECSA 的登陆网点略佳的大学,情况同样如此[10]。被批准享有互联网使用权的一小部分人是医生、教授和政府官员等专业人士。例如,2001年签发了 3,000 个电邮帐户给医学研究机构,像医院、综合门诊部、研究所和当地医生的办公室通过一条称做Infomed 的在线网络被连接[11]。然而,甚至这些用户通常被限于电子邮件和与他们的活动有关的网站。 2007 年开始,政府系统地阻截核心互联网端口网站,例如 Yahoo!, MSN, Hotmail。这项禁令于2008年某些期间被延伸到博客平台和博客评论技术设施。结果,古巴人不能存取他们的同胞写的博客。此外,除了在老哈瓦那的非法连接点之外,整个古巴阻截了互联网音相协议 ( VoIP ) ,一些社区局域网平台,例如 Facebook 在大学网吧倒是可以上网。
   
   
   
   古巴仅有两家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一家叫CENIAI 互联网另一家即为ETECSA,他们都是国有的。Cubacel是ETECSA的子公司, 是古巴唯一的移动电话经营人。在2000 年专门设立的“信息科学和通讯部”是互联网的管理机构,它是古巴负责监督和管理与互联网相关技术发展的主管机构和控制部。2008 年 5 月,“信息科学和通讯部”副部长鲍里斯莫伦(Boris Moreno )说:“古巴不考虑将其公民个体与互联网连接。这些年来我们一直使用互联网保护革命和我们相信的原则。[12]” 政府辩称限制互联网享用权是美国对古巴实行禁运的直接后果,该禁令阻止古巴连接到海底电缆并迫使其不得不用昂贵的中国和委内瑞拉的卫星代替[13]。据估价从哈瓦那到佛罗里达设一条光缆的费用,允许高速连接,将花费至少五十万美元[14]。与此同时,古巴和委内瑞拉在2006 年签署文件旨在设立和经营一条连接古巴和委内瑞拉(以及牙买加、海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光缆并在 2010 年以前增强古巴的互联网连接[15]。一旦清除基础设施的障碍后,古巴政府是否真的会允许广泛登陆互联网依旧不明。
   
   
   
   内容的限制
   
   
   
   与其他专制政权诸如中国和突尼斯有所不同,古巴当局不是使用精密复杂的技术来阻挡和过滤,而主要是依赖缺少技术设施和极高昂的费用来限制用户存取信息。外国新闻社,包括英国广播公司(BBC)、《世界报》(Le Monde)、以及 Nuevo Herald报(一家在迈阿密的西班牙语日报)及像“大赦国际”和“人权观察”那样的人权团体的网站,仍然基本上可登陆,虽然缓慢的连接速度阻止了存取这些网站的内容[16]。被认为是反古巴或者反革命的网站和内容均被限制。这些包括许多古巴持不同政见者在美国和国外的网站,及任何包含批评现行体制,或提及不同政见,或对当前制度的批评,或者提及供应短缺和其他任何政治敏感问题的任何文件[17]。居住在古巴的古巴人写的博客也无法存取。例如cubanet.org, payolibre.com, bitacoracubana.com, cubadebate.com, prolibertadprensa.blogspot.com等网站,在青年计算机中心均不能登陆。向未获政府支持的外国媒体投稿是一种犯罪罪行,这一事实导致了广泛的自我审查。古巴博客通常具有暗示或明示自我审查和匿名的典型特征。许多工作与“信息和通讯技术”密切相关的人是被禁止官方雇用的新闻记者,极高昂的费用成为他们使用电脑技术设备的主要障碍。他们的大部分工作在打字机或者计算机上手动脱机完成,然后每星期使用已付费的互联网上网卡上传和出版一两次。对于那些为国际媒体的投稿,内容可以通过昂贵的国际电话口授。
   
   
   
   尽管有所有这些障碍,古巴人仍可以通过合法和非法的站点上网。有些人通过设立自己的天线,使用非法拨号连接,以突破基础设施的障碍,或在外国平台上设立博客。互联网享用权的地下经济(即黑市)亦包括账户分享,其中授权用户按每小时一至二比索把互联网享用权卖给那些没有正式帐户的人。有些外国大使馆允许古巴人使用他们的设施,但是不少为此目的访问大使馆的人受到警察的骚扰。迄今没有古巴活动家使用手机或者短讯服务(文本信息)组织事件或传播政治信息的报告案例。不过,有一个日益兴旺的临时系统的“偷摸网”(sneakernets),其中从互联网下裁的 USB keys, CD, DVDs 被用于传达材料(文章,讽刺卡通,短片)。
   
   
   
   缺乏合适的互联网连接仍然是古巴博客主最大的挑战,据古巴博客网站的共同创建者特拉巴斯(Roger Trabas)称, 2008 年 9 月, 他组织了首次会议-“我们自已的博客”-旨在加强岛上的博客主和那些涉及互联网的新闻记者之间的联系[18]。古巴没有博客总数的确切统计,但是据“古巴记者联盟” (UPEC) 报导目前共有 174 个。例子包括桑切斯(Yoani Sanchez)和著名的Generacion Y博客,其吸引的读者百分之二十六来自古巴国内,以及像 Retazos, Nueva Prensa, PayoLibre.com, Cubaencuentro.com, Convivencia 等博客网站。地区性广播电台和杂志也在创设在线版本,虽然这些公司是国营的,且不接受独立新闻记者的投稿。然而,最近有所发展,有些这些网站安装了允许读者提供反馈意见和鼓励讨论的评论工具。
   
   
   
   用户权利的侵犯
   
   
   
   古巴的法律结构对互联网自由不利。对互联网自由没有明确的《宪法》保障,《宪法》明确将言论自由置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的从属地位[19]。文化表达的自由只有当该表达不与革命相抵触时才获保障[20]。《刑法典》和第88号法律,对于被认为是某种“潜在危险”、“扰乱和平”、“对社会有预先犯罪危险”、“反革命分子”或者“反对国家的独立或经济”等任何活动[21],规定了从数月到20 年监禁的各种惩罚。
   
   
   
   古巴是已颁布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某些网上活动非法并予以限制的极少数国家之一。1996 年,政府通过的第 209号法令,称做“从古巴共和国到全球计算机网络的享用权”,该法规定互联网不得用于“违反古巴社会的道德原则或国家的法律”,电子邮件信息不得“危害国家安全”。[22] 2007 年,关于网络安全的第 127 号决议,禁止通过公共数据传送网络传播那些损害社会利益、良好的行为规范、人民的诚信、或国家安全的信息。该法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安装使他们能够检测和防止上述活动的控制设备,并向有关当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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