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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与「不遇」 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我曾在本栏开篇文章「遇」里,提到我的妻子是在路上碰来的,而巧妙的是,我结婚前夕,在路上也碰到了我以前的女朋友。我在文里说,假如我的前度女朋友回心转意的话,那我会怎样做呢?是抛弃目前已准备结婚的女朋友,还是不顾一切,纵身跳进我那最爱的汪洋大海呢?
侥幸的是,(也可说不幸的是)上述情况没有发生,我们只匆匆一会,便各走各路了。几十年后,我回忆起来,不禁想:以我独特的经常在路上碰见熟人的经验,我可能会再碰到她。这不是要什么再续前缘,而是想看看她的样子,听听她的声音,向她说句感激的话,也道个歉。
是的,我是应该感谢她的。在我认识她的一两年里,她多次帮忙过我。例如她知道我是一个穷苦学生,便介绍她家朋友的子女给我补习;在我跟夜学的校长闹翻不干的时候,她给我好言相慰;在我说自己外形消瘦希望增肥时,她给我弄来一些增肥丸。(这些药丸十分有效,吃进肚后不久便觉饥饿,也因为它十分有效,我服了两三次后便放弃了,因为我负担不起不断进食的消费。)确实,我和她的交往,是收获的多,付出的少,我怎能不感激她呢?至于抱歉,是除了我给她麻烦之外,我后来知道,我所主持的团体的社员,也曾给了她同样的麻烦。事实上,她参加了我的社,获益不多,麻烦不少,我怎能不道歉呢?
但是,说在街上再碰到她,或在某些场合里再偶遇她,这想法是太幼稚了,简直痴人说梦,完全不切实际。首先是,事隔四十年,人面全非了。我最近见过一些不见许久的人,(有些是在聚会时见,有些是在电视上见)有些已经老得不认得了。四十年,本来是精神奕奕的小伙子,或是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就算不变得老态龙钟,也不能蹦蹦跳跳了。倘若不幸又患上长期病,那种消削老相更是难以接受。我是说,这种相会是没有美感的,是不能教人愉快的。这只有悲哀。记得有一首流行曲,大意是这样说:倘若有缘,天涯海角都会重遇。这真是太富罗曼蒂克的想象,因为这种重遇,只有破坏存在脑里的美好印象。
再便是,心境也不同了。年轻时,乐观奋进,虽然环境差,但不觉其苦。步入老年后,我不记得是否曾经开怀大笑过。以前看电影,会被一些有趣幽默的场面逗得捧腹大笑。这不是夸张,确实是捧腹大笑。而且想想又笑,回到家,也在笑。现在不成了,最多只是微笑,或打个「哈哈」而已。这不是我如此,其他老人也是如此。就是说,没有童真了,再见旧情人也不觉兴奋了。再如果,人生失意,经历过惨痛经验,那心境便更苍老了,而「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总会在人的外表内心造成烙印。这么说,这老情侣的会面,又有什么意思呢?它不会带来兴奋,又多半不会带来喜悦。倒是她做得对。我一年前竟然无端给她写封信,赞赏她的成就。她没有回应。可能她已经比我更先看通这个问题吧。
我还期望什么呢?罢了,还是让她从前美好的形像,长留在我的回忆吧。
090622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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