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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民主的分水岭 洪 海按:郭国汀先生认真论述和仔细甄别了真、假民主。其实,真民主、假民主怎样区别?非常简单,就是看是不是开放了党禁和舆禁。就现代民主的意义来讲,就是是不是实行了多党制,是不是搞三权分离、两院制。民主本身并没有那么复杂,复杂的是中共当局千方百计、不惜一切地拼命阻止民主和扼杀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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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宪政民主政治的七项实质要件
郭国汀
现代民主政治是建立在自由、法治、人权、共和、宪政基础上的代议制民主政治。古希腊雅典民主是早期人类社会的初级民主政治,由于它是单纯的直接民主,易演变成多数暴政,现代自由宪政代议制政治民主能在公正公平公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全体成员的主动性与创造性,造福全社会及其每个成员,进而实现社会正义,为人人自由、平等及追求幸福的人生创造了前提条件与基础。全球经三波民主化浪潮[1],如今已有130多个国家走上政治民主化道路,仅剩下47个国家仍是专制国;其中中共一党极权专制政体无疑是最腐败无能也最残暴下流无耻的一个。
年前被中共官方热炒的俞可平之“民主是个好东西”,是精致包装的中共伪民主论[2]。官方之所以热炒该伪民主论,旨在舒缓国人对专制暴政忍无可忍的愤慨,转移国人的注意力,画饼充饥以再度蒙骗国人。令人遗憾的是,海内外不少知识分子盲目跟风吹捧,甚至有著名中国大陆知识分子,对政治民主实质的概念认识不清,无法识别中共歪曲、篡改现代自由宪政民主政治的真实含义,居然盛赞俞氏伪民主论,为中共盗用民主的名义继续推行独裁专制政治背书。因此实有必要澄清现代自由宪政民主政治的要义。自由宪政民主政治作为人类普世公认的价值,有其客观标准和含义。
首先,民主是主权在民的政治制度,民主一词首创于古希腊,由“多数人”(即人民)和“治理”组成,意指人民统治,因此还政于民还权于民是民主政治首要的题中之意。还政还权于民的标志是多党制,唯有经多党公平竞争,公民才有选择执政者的可能[3]。执政者仅是人民选举产生的管理国家政府的代理人,人民有最终结定权。这种结定权由定期公开公正的选举体现。一党专制(即党天下)的政治制度剥夺了公民的政治选择权,因而肯定是远比君主“家天下”更坏得多的反民主的政治制度。一党极权的政党制度只允许一个政党存在,其他政党或任何组织都被宣布为非法并遭取缔。因此自由选举权和结社组党权是民主政治的首要要件。
其次,民主制度必须以财产私有制为前提基础,自由市场的价值与民主密切相关。独裁政权可以是公有制的,也可以是私有制的,但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独裁政权,远比建立在财产私有制基础上的政权坏得多。因为,私有财产实质上是公民自由及人权的前提与基础,没有私有财产也就不可能有自由与人权[4]。私有财产是自由和人权的保证,没有财产既没有自由也不会有人权;财产也是人民生存的基础,如果连人民赖以生存的财产私有权都没有了,生活资源控制在当权者手里,反抗当权者连饭都没得吃,哪里还会有什么自由、民主可言?!没有私有财产也不可能有自由市场,因此民主政治必须在私有制的经济体制之上才能实现。财产公有制把一切它统治下的公民变成实质上的奴隶,与民主的价值背道而驰。财产自由和经济自由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前提,因而也是民主的基本要件。
其三,民主必须以人权为保障,没有人权的国家或社会决不可能有民主,反之凡是民主的国家必定人权获得充分保障。人权分为基本人权与普通人权,前者主要指参政议政组党结社思想信仰言论出版自由政治权利,后者指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权利;因此民主必须在思想言论出版信仰结社教育自由的基础上得以实现,没有上述自由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正由于中国迄今不存在上述基本自由,以言治罪才会泛滥成灾,连思想交流,说话表达的自由都没有的国度,当然不可能有民主,因此人权是民主的第三要件。
第四,民主必须以法治为前提条件,虽然有法治未必有民主,但没有法治不可能有民主,没有民主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因此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治要求凡是法律或修改法律的规则必须是众所周知的,至少是可知的,因此,用秘密文件取代法律管理国家社会的做法肯定违反法治精神也违背民主真义;法治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罪与民同罪,因此任何人犯罪适用同等的标准判罪量刑;法治还必须是普遍适用的,而决不能厚此薄彼。但是法治本身无法保证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法治在民主不完善的社会亦可能存在,例如新加坡、香港都是高度法治的社会,但民主政治仍未实现。南美有些国家虽然已经实现民主政治,但由于其法治欠缺,导致其民主政治极不完善。因此,法治是民主的第四要件。
第五, 宪政的民主才是真正能够保障国人根本长远利益的民主。政府的目的乃是保障个人权利不受他人,特别是来自政府权力的任意侵犯,保障社会成员的自由,平等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单纯的民主无法避免形成多数暴政,因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而不受任何有效外部力量制约的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和绝对残暴。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政治原则正是旨在预防政府权力随心所意侵害公民个人权利的最有效的制度性保障。因此宪政是民主的第五项要件。宪政民主才是中国人应当追求的民主。
第六,享受政治民主权利的主体是全体公民,民主国家内部不存在你死我活的敌人,而唯有经过充分争论,辩论,协商妥协的公民。不存在让一部分公民或一个政党先行民主的问题。马克思列宁主义错误地将一个社会人为划分为你死我活的敌对阶级,煽动人类相互仇恨大搞残酷血腥的阶级斗争。毛泽东狂妄无知地称:中国人实现了最真实、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毛氏创造之95%的人民5%敌人,首先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随后资本家;然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接着右派分子;继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进而坏分子(凡是反共反毛反愚妄的社会主义者)皆先后被划归该5%,最后连毛之“最亲密的战友与亲自指定的接班人”林彪元帅也不能例外!由此可见毛氏“理论”的荒唐与悖谬。如今胡锦涛及其党用无行文人又高唱起“先在党内民主”、“在基层先实行民主”等纯属骗人的鬼话!因此,国家内部没有你死我活的敌人,唯有充分协商争辩妥协的公民是民主的第六要件。
第七,军队国家化是民主的保障。胡锦涛公然要“人民解放军”永远听党的话服从党的指挥,足以证实胡氏乃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政治流氓骗子!解放军实质是由纳税人而非中共供养,却不但不为纳税人及国家根本长远利益服务,却主要伴演镇压国民反抗极权暴政的工具,实质上是中共的党卫军。只要“人民解放军”不彻底改变其党卫军的性质,民主永远是一句空话!因此军队国家化是民主的第七要件也是最重要的要件。
俞可平据称是中国第一个政治学博士,还是胡锦涛的所谓首席智囊,其对民主政治的实质不可能不知道,然而在其“民主是个好东西”系列文章中,完全回避上述民主政治最本质的内含:自由选举权,结社组党多党公平竞争、人权保障、法治、思想言论出版信仰结社教育真正自由、财产私有制、军队国家化、限制政府权力保护个人权利等。
其实,中共体制内人士,那怕最激进者皆有一项致命的弱点:皆克意回避能撼动中共政权根基的最根本的问题。他们虽也敢谴责中共官员腐败,批评中共政策的失误,“痛斥”官员们营私舞弊,指责权钱交易造成的矿难,揭示中国百姓的苦难。
至于有些貌似反共,实则小骂大帮忙的文人,其真实用心令人怀疑,他们要么是中共特务伪装成反共志士,以便从中混水摸鱼,暗中破坏中国民主运动大业;要么妄图脚踏两只船以便里外通吃。
还有更多的体制内外的中国读书人,要么极度无知思想糊涂,以致不能识别中共日益精治化的洗脑欺骗术;要么强调明哲保身精明自保。他们或许敢于揭露中共历史和现实中的系列谎言,勇于批判众所周知的中共历史上及现实中的罪恶,精于揭批业已失势退位的中共贪官污吏,也能关注中国社会现实苦难;然而,他们决不敢强调民主政治实质含义,也从不论及上述七个方面的民主政治内含,不敢批驳中共伪民主论,不敢为受到中共血腥残暴镇压的法轮功辩护,更不敢揭露批判中共疯狂大规模活体盗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惊天罪孽,不敢揭批中共政权的非法性,不敢揭露中共政权的实质:非法的祸国殃民的极权专制流氓暴政!甚至对于对1989年6月动用30万正规军疯狂血腥镇压仅是要求反贪污反官倒要求民主的大学生和北京市民人为制造北京屠城的滔天罪孽的中共极权暴政,仍只会跪地乞求为死难学生平反,甚至还要将学生与所谓“反革命暴徒”区分开!因为这些都会从根本上动摇中共非法统治的根基。因此,真假民主论的分水岭即在是否强调上述七项实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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