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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成了富人的天堂,离革命爆发还远吗? ——我看杭州富家子城市飙车撞死斑马线上行人的事件
文/亦忱
杭州一富家子在城区道路上飚车,把一位正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行人撞死的新闻,作为解读我们这个社会正在朝对穷人日益非人性化方向演进的最新实例,确实是非常具有典型标本意义的事件之一。
据浙江在线报道,5月7日20时27分,在杭州市文二西路西城广场附近,几个年轻人驾着三辆跑车在城市道路上飙车,其中,一辆改装过的红色三菱跑车飞速撞死一名走在人行横道线的路人。据目击证人称,肇事人态度很差,撞死了人还不当一回事,居然嬉皮笑脸地下车说,是路人撞上了他的车。随后,经媒体和众多网民人肉搜索爆料,肇事者胡斌是一个年仅20岁的体育学院的在读学生,一个典型的富家子,其父母一共拥有汽车4辆,而死者则是毕业于浙大已经在外企参加工作杭州新移民,原籍湖南宁乡的寒门独子25岁的谭卓。
坦率地说,即使杭州作为真正的人间天堂,会发生一些难以意料的车祸,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也不应该做过度的解读。5.7车祸的问题不在车祸本身,因为只要有车就必然会发生车祸。问题是,这次车祸之所以会发生及其发生车祸之后的一些诡异现象,再清楚不过地表明,杭州正在朝富人的天堂道路上急速演进,这座城市的穷人似乎离进入地狱的日子估计已经不远了。
首先,我们来看看杭州警方在第一时间如何面对公众解释这起匪夷所思的飙车祸事。警方在事件通报会上说,他们完全采信肇事者及其同伙的说辞,说该车时速在70公里/小时左右,而不是路边多名目击行人证实的100公里/小时以上。虽然警方没有明目张胆地否认肇事者是在飙车,但警方的有关肇事者是在看完电影回家的说辞,事实上已经排除了他们一伙是在飙车的明显事实。
其次,在网民利用互联网的搜索引擎深挖细找下,居然搜得了胡斌在2008年12月7日,驾驶着这台肇事车辆在限速120公里/小时的沪杭高速公路上,疯狂飙车达到210公里/小时的违章前科。而根据《交通法》的规定,凡超速50%以上的司机,其面对的法律后果是,其驾照必须被吊销。所以,许多熟悉交通法规的网友说,2009年5月7日晚上发生在杭州这座人间天堂的车祸,说明这个《交通法》中的条款,对天堂里那些有钱能使磨推鬼的富人而言,只是一纸具文,而握在杭州的警察手里,则是是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绝佳笑话。
第三,正是因为有了前面两点缘由,网友和菜头在他的博文《杭州,什么人的天堂?》中这样写道:“如果肇事者的执照依法被吊销了的话,谭卓现在是不是应该还活着?从这个问题开始,提问就不肯再停下:为什么有人得到了法外施恩?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谁给予了这种额外的豁免?为什么街上的飙车族没有得到有效管制?”
坦率地说,在可怜的谭卓死于飙车者轮下之前,我这个穷汉绝对不是一个仇富的衰人,事实上我也有好几位富而好礼的有钱有势的富翁朋友,但从此之后,我开始真正地仇视那些凭借腰缠万贯就敢于把法律和穷人肆意碾压在自己车轮之下的富人及其子弟了,更鄙视和仇视甘愿为这些为富不仁的家伙当家丁的杭州警察。
杭州5.7车祸,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再清楚不过地证明,老邓当年所谓“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改革,已经以谭卓从斑马线上被撞飞而横尸在路上为标志,正式宣告,它已经走向了死路:中国的先富人群,不仅毫无诚意带动穷人也走上富裕之路,而且,穷人在富人及其子弟眼里,不过是一群可以随意碾死的蚂蚁一样,大不了花个几十万元小钱,就可以打发走人而已。
我在此预言,中国共产党的高层领导人,如果不以发生在杭州的5.7车祸所透露出来的真正危机为警讯,展开对为富不仁的中国富豪群体进行迫在眉睫的清算,那么,中国离爆发二次革命的时间确实不会太远了。
我的道理很简单,因为5.7车祸中所展露的极度腐败,足证中国共产党在杭州这样的基层政权,面对拥有海量财富却为非作歹的富豪群体,已经失去了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尊严的行动能力,所以,没准在一个中国的人间天堂里,会从历史深处再次走来那个被日本人用汉字文雅地叫做“革命”,其实在中国历来被叫做“造反”的魔鬼。
可恶的中国富人群体,请以胡斌为戒吧,从今往后,善待你的穷同胞,千万不要等到毛泽东当年发明的“造反有理”口号第二次响彻神州大地时,你再来散财消灾,否则,你们绝对会悔之晚矣!
(2009-5-12)
相关阅读:
1. 金羊网:《5.7车祸浙江在线报道》
地址:http://www.ycwb.com/news/2009-05/09/content_2130165.htm
2. 和菜头:《杭州,什么人的天堂?》
地址:http://www.hecaitou.net/?p=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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