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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三六)
II、蜀犬狺狺狂吠日
其实,假如方舟子只会啁啁啾啾地鹦鹉学舌的话,人们还会用“尽信书不如无书”来为他开脱——他不过是太相信吴晗了而已。可是,方舟子是一等一全才,他可能觉得,自己如果不发出一点儿超过吴晗的言论,就对不起这个称号。所以,方舟子有的时候就会忘乎所以地走出吴晗的窠臼,妄发高论。而方全才越是要显示自己的见识不凡,就越是暴露出自己的才疏学浅。看看他的这段话:
“在朱元璋的心目中,官吏的地位简直还不如平民百姓,他们不过是皇家的奴仆。在他之前,虽然皇帝高高在上,但与官僚们至少在表面上还有相亲相敬的准朋友关系,双方都遵守‘士可杀不可辱’的游戏规则,官僚们若觉得皇帝有错,还可冒颜直谏,甚至死缠,因为其直接的后果不过是被斥、被降。这种准朋友关系到了朱元璋手里完全变成了主仆关系,士不仅可杀,更可辱,官僚还未开口便已该死,倘有片言只语的冒犯当然杀无赦,甚至有在殿上当场就鞭死、掼死的。”(《乱侃明史(之七)——朱元璋》)。
看到了吗?在方舟子的心目中,官吏的地位是天经地义地应该高于平民百姓的。而方舟子之所以痛恨朱元璋,也就是因为“在朱元璋的心目中,官吏的地位简直还不如平民百姓”。那么,方舟子为什么要痛恨“老毛”呢?显然是因为“这一点,与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号召群众造官僚的反的动机极为相似。”也就是说,从小就娇生惯养、从幼儿园时就开始当官、一直当到十六岁的“云霄县高干子弟”方舟子,他所发出的史论,并不是发自大脑的思考,而是来自屁股的位置。此时,读者一定要记住章学诚的名言:“能具史识者,必具史德”。这句话反过来说,应该是这样:无史德者,必无史识。
诚然,在研究历史之时,用屁股代替脑子,方舟子既不是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人。能够让他在无德无识之辈中“出类拔萃”的,是这样的史论:在朱元璋之前,皇帝与官僚们是“相亲相敬的准朋友关系”。方舟子不是号称通读过二十四史吗?那么我们就打开位于二十四史之首的《史记》,找一找帝王的“准朋友”。《史记》第一篇是《五帝本纪》,其中有这样的记载: “舜归而言於帝,请流共工於幽陵,以变北狄;放[马雚]兜於崇山,以变南蛮;迁三苗於三危,以变西戎;殛鲧於羽山,以变东夷:四罪而天下咸服。”
到了夏朝,“禹致群神於会稽山,防风氏後至,禹杀而戮之”。(《孔子世家》)。到了商朝,“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剖比干,观其心。”(《殷本纪》)。到了周朝,有厉王止谤、幽王烽火戏诸侯。(《周本纪》)。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大臣杀国君、国君杀大臣的事件让人眼花缭乱,最著名的就是越王勾践杀大臣文种。看看这段记载:
“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种见书,称病不朝。人或谗种且作乱,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自杀。”(《越王句践世家》)。
到了秦朝,秦始皇将儒生“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阬之咸阳”。(《秦始皇本纪》)。
请问方全才:这些例子像是“准朋友关系”吗?
当然,在方全才的眼中,“《史记》算不上严谨的史书,充斥了神话、鬼话、传闻和小说家言。”(见方舟子:《从秦始皇生父之谜说起》)。那我们就再顺着《史记》往下看。
《汉书•韩彭英卢吴传》:
“信入,吕后使武士缚信,斩之长乐钟室。……遂夷信三族。”
“十一年,高后诛淮阴侯,布因心恐。夏,汉诛梁王彭越,盛其醢以遍赐诸侯。”
《后汉书•党锢列传》:
“于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国,逮捕党人,布告天下,使同忿疾,遂收执膺等。其辞所连及陈寔之徒二百余人,或有逃遁不获,皆悬金购募。使者四出,相望于道。”
“灵帝诏刊章捕俭等。大长秋曹节因此讽有司奏捕前党故司空虞放、……等百余人,皆死狱中。余或先殁不及,或亡命获免。自此诸为怨隙者,因相陷害,睚鴺之忿,滥入党中。又州郡承旨,或有未尝交关,亦离祸毒。其死徙废禁者,六七百人。”
请问方全才:这些例子都像是“准朋友关系”吗?
也就是说,自古以来,不论贤君暴君,杀戮臣属都是他们维持统治的强有力方式。方舟子的“准朋友”谬论完全是出于无知。其实,对于方舟子的无知,笔者并不感到惊讶——任何一位方学家对方舟子的无知都应该习以为常,否则就算不上是合格的方学家——,我感到惊讶的是他的无畏。因为按照常识,一个人在茫然无知的领域发表言论,就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走路一样,应该小心翼翼,既怕磕了绊了,又怕掉进无底深渊。那么,方舟子为什么会在茫茫黑夜之中肆无忌惮地大步流星呢?答案是:他有一杆手电筒。
原来,在《朱元璋传》中,吴晗写有这样几段话:
“在明以前,士大夫是和皇家共存共治的。
“具体的先从君臣的礼貌来说吧。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论道的说法,贾谊和汉文帝谈话,不觉膝之前席,可见不但三公,连小官见皇帝都是坐着的。唐初的裴寂甚至和唐高祖共坐御榻,十八学士在唐太宗面前也都有坐处。到宋朝便不然了。从太祖以后,大臣上朝在皇帝面前无坐处,一坐群站,三公群卿立而奏事了。到明代,不但不许坐,站着都不行,得跪着说话了。从坐而站而跪,说明了三个时期的君臣之间的关系,也说明了士大夫地位的下降。
“从形式再说到本质:
“坐的时期的典型例子是魏晋六朝的门阀制度。……”(《朱元璋传》232页)。
也就是根据吴氏的这些言论,方舟子才发出了“在他之前,虽然皇帝高高在上,但与官僚们至少在表面上还有相亲相敬的准朋友关系”这样的宏论。
方舟子当然不会懂得,吴晗的这套高论,是在1948年那个特殊时期而发出的特殊言论,它既不存在于1944年的《明太祖》之中,也不见于1965年的《朱元璋传》之中。(《明太祖》中有“皇权的极峰”一节,但那只是从政府体制的角度来论述皇权的演变。1949年版《朱元璋传》则在此节中加入了从“阶级 ”或“利益集团”的角度来论述皇权的内容。1965年版《朱元璋传》这一节被全部删去。)也就是说,吴晗的这些话,是专门为了影射、攻击“蒋家王朝”而设计出来的。(1948年春,吴晗和费孝通组织了一个“中国社会结构”的讨论班,讨论的结果就是一本题为《皇权与绅权》的小册子。)可笑方舟子枉读廿四史,竟然把这类影射言论当作了黑夜中的电棒,用来指导自己的史论,真是让人慨叹不止:无知的有,无畏的有,无知无畏的也有,但是无知无畏到这个程度,并且还在脑门上贴着“一等一全才”、“状元”、“博士”的标签,则古往今来绝无仅有!
在发表“准朋友关系”宏论之后的第二天,1993年8月24日,方舟子又贴出了《明史(之九)》。这是《大明小史》中唯一的纯议论文章。在这篇文章里,方舟子借着吴晗手电筒的微弱光亮,继续在无知的夜路上高歌猛进。全文如下:
“权力无边,而又没有什么制衡甚至只是规劝的可能性存在,必然会导致残暴,如果掌权者真是管事的话。因为事事要管,必然烦,一不如意,更烦,便要用杀人来泄恨,一面又把杀人当成了速成的手段。杀起来又无所顾忌,非滥杀不可。掌权者一旦意识到自己掌有无上的权力,谁也奈何不了他的话,其结果是极其恐怖的。明朝皇权达到了极致,政治恐怖也就达到了极致。明朝之前的皇权虽然也是至高无上,不可侵犯的,但只是一种默契,还未完全表面化,皇帝还不敢太放肆,每个朝代的暴君也就那么一两个,可说只是特例,到了明朝,暴君却成了常规了。从朱元璋开始,皇权至上的秘密被公开了,默契成了真正的社会契约,皇帝可以为所欲为,谁也奈何不得,而且又人人认为理所当然,连舆论的一点监督作用也丧失殆尽。这就是为什么明朝有所作为或想有所作为的皇帝——从太祖、成祖到崇祯帝——无一不嗜杀成性,而且特别喜欢杀高官贵族。在这种情形之下皇帝越精明越可怕,一精明就觉得事事不妥,便要发怒,便要猜疑,于是当然要追究责任,于是便杀。皇帝倘若昏庸反而是官僚、百姓们的福气。虽然也知道自己可以无所顾忌地杀人却懒得杀人,没心思杀人。(神宗万历帝的昏庸可列明朝历帝之首,只知道吃喝玩乐,什么事都不愿管,一切宽大放任,根本没想到要派锦衣卫去抓人来折磨,厂卫的监狱荒废以至长草,那何尝不是一种德政。)幸运的是明朝所多的正是这类朱元璋的不肖子孙,然而明朝也因此一直在苟延残喘,半死不活。明朝所缺的正是贤明、仁厚的皇帝,这种仁君既可保江山又不至于太危害百官、百姓。在极端专制的环境下,要出现这种人可真不容易,贤明的皇帝即使起初仁厚,也会慢慢地蜕变成残酷,如果不是由贤明变成昏庸的话。朱元璋的子孙中是曾经出过这类仁君候选人的,即建文帝和仁宗(成祖之子),然而一个四年之后被迫流亡,一个一年不到即病死,都未来得及干番事业,这是大明王朝的不幸,也是大明子民的灾难。”
显然,在1993年8月24日,方舟子尚未听说、或者听说了而未能领会John Dalberg-Acton勋爵一百多年前的名言:“Power tends to corrupt;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与这个名家名言相比较,方舟子上文的前五分之一言论,从“权力无边”到“政治恐怖也就达到了极致”,就像是一个不知道几何定理的小学生,非要用量角器来测量三角形的内角和一样。也就是说,除了无知和无畏,方舟子还“无思”——他的抽象思维能力几乎是零。
《明史(之九)》接下来的五分之一文字,即说什么“明朝之前的皇权……只是一种默契,还未完全表面化”,又是无知无畏的谰言。实际上,《尚书》中就有“有夏服天命”的说法。到了周朝,又出现了“天子”的说法,当时的周王称为天子,“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诗经》云:“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到了东周末年,五德终始说开始出现,秦始皇就自认是秦承水德,色尚黑。到了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了天人感应理论,把君权神授的思想明确化。请问方博士:还得怎么样,皇权才算是“表面化”?
另外,方舟子的这句话,“从朱元璋开始,皇权至上的秘密被公开了,默契成了真正的社会契约”,最为可笑。首先,“皇权至上”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这从伯夷、叔齐试图阻止武王伐纣、“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项羽杀义帝而被判为“大逆无道”,都可以十分明显地看出来。只有极端无知的人,才会以为这是什么秘密。第二,社会契约从本质上说就是默契,因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从来就没有正式签署什么明文合同。说“默契成了真正的社会契约”,不仅在法理上说不通,在逻辑上也极为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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