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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三五)
4、 史识篇:鹦鹉、蜀犬、斗鸡
(1) 史识见于史论
所谓“史识”,一般是指学者根据史料而得出的某种个人的、主观的看法和观点。这些看法和观点,通称为“史论”,也称为“史评”。(有人把“史论”和“史评”的概念加以区分,但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也有人,如著名哲学史家冯友兰,认为史识是指识别、选择史料的能力。(“识者,选材精当也。”见氏著《中国哲学简史•作者自序》)。
本来,按照史料派的观点,“史论”在历史研究中是没有什么位置的。因为以后人观前人,颇似盲人摸象,各人有各人的局限,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人言言殊,言之何益?比如,史料派的代表人物傅斯年就说: “把些传统的或自造的‘仁义礼智’和其他主观,同历史学和语言学混在一气的人,绝对不是我们的同志!”(《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见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三卷12页)。
“过去史学与其谓史学,毋宁谓文学;偏于技术多,偏于事实少;非事实的记载,而为见解的为何。史学界真正有价值之作品,方为近代之事。”(《中西史学观点之变迁》,《傅斯年全集》第三卷155页)。
“以简单公式概括古今史实,那么是史论不是史学,是一家言不是客观知识了。在一人著书时,作史论,成一家言,本无不可,然而写起历史教科书来,若这样办,却是大罪过,因为这是以‘我’替代史实了。”(《闲读历史教科书》,见《傅斯年全集》第五卷53页)。
但是,就史实或史事作出议论,乃是中国史学的传统。章学诚说:
“史家论赞本于《诗》教,……若马、班诸人论赞,虽为《春秋》之学,然本左氏假设君子推论之遗,其言似近实远,似正实反,情激而语转平,意严而说更缓,尺幅无多,而抑扬咏叹,往复流连,使人寻味形中,会心言外,温柔敦厚,《诗》教为深。”(章学诚:《与乔迁安明府论初学课业三简》,见仓修良主编:《文史通义新编新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737页)。
从另一方面讲,就史事发表评论,还是文人显示自己才、学、德的一条最便捷的途径。因为就史发论,起实质就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某一事物。而一个人想要从这个事物中发现出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就必须有独到的视角,或者有超常的洞察能力。梁启超说:
“史识是历史家的观察力。做一个史家须要何种观察力?这种观察力如何养成?观察要敏锐,即所谓‘读书得间’。旁人所不能观察的,我可以观察出来。”(《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见《梁启超全集》,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4803页)。
显然,具备“观察力”之人,也必定是些才高八斗之辈、学富五车之流。因为“观察力”本身就是一种才能,而一个无知之人,其观察才能再高,也观察不出什么名堂来。这就是所谓的“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当然,有些妄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才学”,在观书之后,会故作高论而大放厥词。那么,如何来鉴定谬论呢?有两个标准。第一,看立论是否基于史实。根据没有被证实的史实来发表史论,其议论如同在虚妄的幻影上建筑楼阁,按照定义就是谬论。第二,看推理是否合乎逻辑。根据某些史实做出不合逻辑的延伸,就如同用豆腐渣来堆砌摩天大楼,其土崩瓦解指日可待。当然,基于史实、合乎逻辑的史论,也并不一定就是“高论”。
那么,史识与史德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治史之人的根基是史德。没有史德,说明这个人的心术不正;而心术不正之人的见解和观点,也必然是邪恶的。这就是章学诚为什么要说:“能具史识者,必具史德”的原因。
(2) 方舟子的史识
我们既然知道了史识的基础是史学、史才、史德,也知道了方舟子的史学、史才、史德都是些什么成色,则根据简单的逻辑推理,我们大致能够估算出他的史识的大致状况——不过就是信口开河般地胡咧咧——他自己承认的“乱侃”。但实际上,信口开河,尚需一定的口才,而对我们的方全才来说,即使这样的歪才,他都显得阮囊羞涩。所以,他的史论,主要有三类:一类就是鹦鹉学舌,别人说什么,他就跟着人家说什么;第二类就是在别人的观点至上无知无畏地发挥;第三类就是跟人家胡搅蛮缠,强词夺理。论证如下。
I、 鹦鹉啁啁滥学舌
本来,一个人无才无学却偏要治史,当然只有走抄袭他人的文字这一条捷径。但是,史论本来就不是史书的必要成分,有论则发,无论闭嘴,读者并不会在这方面苛求作者。可笑方舟子不知藏拙,偏偏要“乱侃”以显示自己的才学,但肚子中空空如也,所以他不仅在叙述史事时抄人家的文字,在发表史论时也要抄袭。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方舟子“乱侃明史”的主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指桑骂槐,借古讽今:一边骂朱元璋,一边骂“老毛”。其实,这和吴晗最初作《朱元璋传》的主题是完全一样的,只不过吴晗要影射的是另外一个人而已。在1965年版《朱元璋传》的自序中,吴晗说:
“由于当时对反动统治蒋介石集团的痛恨,以朱元璋影射蒋介石,虽然一方面不得不肯定历史上朱元璋应有的地位,另一方面却又指桑骂槐,给历史上较为突出的封建帝王朱元璋以过分的斥责。不完全切合实际的评价。”(见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朱元璋传》1页)。
而方舟子对朱元璋的评价,基本上是抄袭吴晗“指桑骂槐”的一面,并且是“阴险刻毒,嗜杀成性”这一点。对于吴晗的另一面,“不得不肯定历史上朱元璋应有的地位”,方舟子则视若无睹,全然不顾。比如,在《乱侃明史(之二)》,方舟子发表了这样一番议论:
“朱元璋是所有帝王中出身最卑微的。历史上靠农民造反起家的皇帝很有几个,例如刘邦,但从没有人象他如此赤贫,自小在死亡线上挣扎(刘邦大小还算是个官——亭长),真正是苦大仇深。……这个卑微的出身导致了两大后果:
“一,是猜忌,由自卑而导致的变态的自尊,因此变态地轻蔑知识分子,时时怀疑他们对自己是否有嘲弄、轻视的倾向,因此就大兴文字狱(朱是文字狱的始作俑者),对他们大肆折磨,逼他们做官(做官还要逼,是洪武年间的怪事),再随意杀掉,解晋[缙]曾形容为‘取之尽缁珠,用之如泥沙’。朱元璋可能不是杀百姓最多的皇帝,却肯定是杀官最多的帝王。这种对知识分子又敬又忌,又爱又恨的双重态度,我们同样可以在同样出身卑微的毛皇帝身上见到。……”
我们再看看吴晗在叙述明朝“文字狱”时的这段议论:
“他的自卑心理,另一现象就是卖弄身份。……强烈的自卑感表现为自尊,自尊为同符汉高祖。原来历史上的汉高祖也和他一样,是个平民出身的大皇帝。不断地数说,成为卖弄,卖弄他赤手空拳,没一寸地打出来的天下。可是,尽管他左一个‘布衣’,右一个‘布衣’,以至‘寒微’之类,一套口头禅,像是说得很利落,却绝不许人家如此说,一说就以为是挖苦他的根基,又是一场血案。”(吴晗:《朱元璋传》212页)。
除了这个自卑和自尊的心理学分析、以及把明太祖和汉高祖相提并论之外,还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方舟子的这段文字抄袭自吴晗呢?请看《乱侃明史(之二)》的结尾一段:
“最后举个文字狱的例子,看看朱元璋变态到什么程度。杭州一教授(学官)进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朱读了,大怒:‘“生”者僧也,骂我当过和尚。“光”是指我是秃子。“则”音近贼,骂我作过贼。’立刻命人抓来杀了。他把贺表中的‘则’统统读作贼,为此不知杀了多少读书人。”
这个文字狱故事,据赵翼《廿二史札记》,最早见于《闲中今古录》:
“《闲中今古录》又载,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帝览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薙发也,则字音近贼也。’遂斩之。”(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740页)。
但现存《闲中今古录》中,并没有此条。而在据传为徐祯卿所作的《翦胜野闻》中,有这样的记载:
“太祖多疑,每虑人侮己,杭州儒学教授徐一夔曾作贺表上,其词有云‘光天之下’,又云‘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帝览之,大怒曰:‘腐儒乃如是侮我耶?光者僧也,以我尝从释也,光则摩发之谓矣。则字近贼,罪坐不敬。’命收斩之。”
也就是根据《翦胜野闻》的这段话,吴晗改写道:
“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元璋读了大怒说:‘“生”者僧也,骂我当过和尚。“光”是薙发,说我是秃子,“则”音近贼,骂我作过贼。’立即逮起来杀了。”(见《朱元璋传》215页)。
很明显,方舟子“最后举个文字狱的例子”,就是在抄吴晗的文字——连标点符号都不放过——只不过是,他不认识“薙”字,因此把那句话含混地翻译成“‘光’是指我是秃子”。其实,方舟子的最后一句话,“他把贺表中的‘则’统统读作贼,为此不知杀了多少读书人”,也是抄自吴晗。在《朱元璋传》214页,吴晗说:“他把所有的‘则’都念成‘贼’”;211页:“就随随便便糊里糊涂杀了无数文人”。
其实,根据赵翼的《廿二史札记》,洪武一朝罹患“文字之祸”的文人,只有十二个,既不是吴晗所说的“无数”,也不是方舟子所说的“不知多少”。即使是这十二个人,到底是否真的被朱元璋所杀都无法确定。据明史专家陈学霖考证,上述徐一夔案即为子虚乌有。第一,《明史•文苑传》有徐一夔的传记,但没有提到他被朱元璋所杀。第二,清朝光绪年间有人指出,徐一夔活到了建文初年。(见:陈学霖:《明太祖文字狱案考疑》,《明史研究论丛》第五辑418-450页)。一个被朱元璋杀了的人,怎么在朱元璋死后还活着?
本来,《翦胜野闻》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早有定论:
“不著撰人名氏。所记皆明太祖初年之事,亦多互见他书。陶珽《续说郛》、黄虞稷《千顷堂书目》皆载此书,题吴郡徐桢卿著,然《明史•桢卿本传》及《艺文志》俱不载。书中所纪,亦往往不经。如谓徐达追元顺帝将及之,而遽班师。常遇春愬於帝,达人自疑,拔剑斩阍而出。真齐东野人之语,桢卿似未必至是也。”(见卷一百四十三)。
根据这个有“齐东野人之语”恶名的《翦胜野闻》,吴晗还写了这样一个“血案”:
“为了这双脚,又闹了一次血案:南京市居民有一桩拿手本领,好用隐语挖苦人,对皇帝怕惹事就拿皇后开玩笑,有一年元宵节,出了一张漫画,一个大脚女人,赤脚,怀里抱一个西瓜,到处传看起哄,恰好朱元璋化装出来察访,一见大怒,认得是讥讽皇后的,‘淮西妇人好大脚!’一时查不出是谁干的,下手令把这条街的人全给杀了。”(《朱元璋传》2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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