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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强拆:流氓在光天化日之下打砸抢,惨绝人寰
警民冲突,实质是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冲突,公安不过是被推到一线作了牺牲品。在政府部门中,公安局长是最难当的局长,动用警力这样重大决策,决非是公安局长所能作出的,但出了事,却要公安局长作替罪羊。
无锡大规模的违法暴力拆迁,拆迁公司雇佣流氓在光天化日之下对老百姓打砸抢,血雨腥风,惨绝人寰,恶性刑事案件频发,有闯入居处砸断被拆迁人双腿的,有被拆迁人愤而跳楼自杀的,有被暴徒袭击昏死过去的、、、、我和父亲的二幢房子就是在没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偷拆,我头天还主动打电话约评估,第二天凌晨房子就被挖机推倒,后又在警察眼皮底下铲平,虽已刑事立案却因“政府行为”无法破案。房推倒后,还到我住处砸门、打电话威胁,简直是强盗、土匪。
但是,群众向市、区公安、信访、人大、建设等所有的政府部门反映都无效。警察坦言:奥林花园拆迁,流氓把群众按在面包车里强迫签字,我们出动了6、7辆警车,都被流氓包围下不了车,不要说你们,我们都没办法。
在江苏省公安厅接访室,厅长黄明{现已调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在倾听无锡市民王风英的投诉,违法暴力拆迁导致其妹妹愤而跳楼自杀身殘。黄明厅长严肃地指出:“这是严重犯法行为,责成政府部门一定要解决好”。即使是这件黄明厅长高度重视的个案,至今也没有解决。
警察也是违法暴力拆迁的受害人。2007年10月22日无锡河埒口地区因拆迁引发了一起爆炸案。被拆迁人徐国新到无锡市仕振拆迁公司办公室,以家中电线被剪断系拆迁所致为由,要求拆迁公司支付修理费。遭拒绝后,徐即用就地取得的的椅子将室内一移门玻璃砸碎,继而与在场的工作人员发生扭打,徐用随身携带的小布袋(内装爆炸装置)击打对方。民警王建峰接警后赴现场处理纠纷,要求纠纷双方一起到派出所解决,并从拆迁公司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徐用于打人的小布袋欲带到了派出所,徐见状即上前抢夺小布袋,争夺过程布袋内爆炸装置发生爆炸,王建峰当场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一个年轻的生命消失了,牺牲在自己的岗位上,却连烈士也没评上,殁年时为31岁,女儿才6岁。徐被炸断右手,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死缓。唯独造成这场拆迁冲突的始作俑者拆迁公司却一点责任都没有。
在中国,拆迁公司是个具有司法豁免权的特殊企业,它可以治安犯事、刑事犯罪而不受法律惩处。我亲眼所见一位公安局长面对受拆迁公司雇佣流氓暴力侵害的上访群众义愤填膺:“这些人不是人,是牲畜。”但又无奈地摇摇头,“脱下警报,我们也是老百姓,我们也要吃饭啊!”猫为什么不敢抓老鼠?因为老鼠后面有老虎啊!
面对拆迁的违法犯罪,无锡过去是公安立案不能破案,法院立案枉法审判,现在是一律不立案。无锡葛巷的一个拆迁案子,北京律师捅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下文到江苏高院要求立案,都给江苏顶了回去。目前,最高法院要求江苏高院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然后最高法院作出处置。我们将对这个案子拭目以待。如果最高法院都不立案,真无话可说了!
我为房子偷拆到北京上访,公安部回答说:这是地方政府犯罪,公安部管不了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以犯罪而不受惩罚,中央政府专职部门都管不了,国家还像个国家吗?
公安不保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法院剥夺了人民的诉权,到北京上访又要抓回来被关被打,向外国人反映叫“告洋状”惩罚的更加厉害,中国老百姓该怎么办呢?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4月20日),突然看到人民网上有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的文章《危机面前更要有“法治头脑”》。林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对待法律的态度,直接影响着群众对待法律的态度。你带头违法,如何号召、带动群众守法?这些年,违法行政造成“瞎折腾”并不鲜见。领导干部不依法办事,有时从表面看、短期看,数字达标了,工作上去了,从长远看,害人害己害社会,对我们的事业贻害无穷。”
林书记是好官啊,说的我热泪盈眶,建议网友都去看看这篇文章,更建议林书记到无锡来走一走,看看无锡的法治情况究竟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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