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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我们为之奋斗的民主?
《郭国汀评论》第十四集:什么是我们为之奋斗的民主?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各位回到郭国汀评论。
今天我想谈一谈有关民主的问题。民主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个话题说来话长。首先,民主已经成为一个全世界人类的共同价值。北朝鲜的国名叫做朝鲜民主人民共和国,越南也叫做越南人民民主共和国,老挝也叫做民主共和国,古巴我想也不例外,也叫民主共和国。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没有把民主加在其中,但是毛泽东曾经说过,“中国人民享受了最真实、最广泛的民主”。上述提到的这几个国家,全部都是共产党专制政权,可以说完全与民主不相干,却都要堂而皇之的把民主这个桂冠加到自己的头上,更不用说那些正宗的老牌的民主国家。也不用说现在经过第三次民主化浪潮,全世界已有一百三十多个国家都已走上民主化的光辉大道。因此,民主确实是个好东西。
两年前中共的御用文人,所谓的胡锦涛的文胆俞可平先生,曾经发表了一篇“民主是个好东西”的文章。被中共官方媒体狂热炒作。加上民间自由派知识分子也盲目炒作,使得这篇不伦不类的东西,变得炙手可热。可是俞可平,我们不要忘了他是中共党魁的御用文人。
根据屁股决定脑袋这个政治学定律,我们可以想象,他有可能宣传民主的真实涵义吗?显然不可能。实质上,俞可平先生在这篇文章中,是用一种巧妙包装的伪民主,旨在继续愚弄中国人民,欺骗大众。问题是他用的手段比较巧妙,不但愚弄了人民大众,而且也愚弄了相当一批自由知识分子。
今天我想根据我对民主的学习、研究和理解,谈谈我个人对民主的看法。当然我本人不是一个政治学家,而且我对民主政治研究,还处在初级阶段,我的论点或看法不是绝对真理,非常欢迎各位听众能提出你们的看法,有什么问题,可以讨论也可以争论,争辩。
在正式谈我个人观点之前,有必要归纳一下俞可平先生对民主的主要论点。实际上俞先生的看法,代表了中共当局,面对中国现实政治问题的看法。同时又代表了民运内部,自由派知识分子中一部份人的看法。因此有必要认清他的真实用意?
俞可平在谈论什么是民主时,首先说了一番非常动听的话,把全世界共同的价值观,大家公认的东西,作了一番阐明,因此赢得了人民的好感。但是他的要害乃是:他是在暗中,巧妙的塞进了中共的私货,而抽掉了民主的实质,所以他的目的是为了愚弄公众,而不是宣传真正的民主。他说“民主政治不会自发运转,需要人民自己和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去推动和实践”。
我们知道在中共专制暴政的条件下,根本不可能有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因为“三个代表”被中共江泽民强行塞进了宪法,既然“三个代表”了,岂非中共官员已经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但现实生中,中共官员几乎99.9%都是贪官污吏,腐化透顶。最近的邓贵大事件再次证明了这一点。邓贵大的行为,给了俞氏一个响亮的耳光。因为似类邓一样的中共官员比比皆是。
俞先生还说,“民主确实会使公民走上街头,举行集会,从而可能引发政局的不稳定,民主使一些在非民主条件下,很简单的事务变得相对复杂烦琐,从而增大了政治和行政成本,民主须要反复的协商和讨论,常常会使一些本来应当及时做出的决定,变得悬而未决,从而降低行政效率。民主还会使一些夸夸其谈的政治骗子有可乘之机,成为蒙闭人民的工具。”
在这里俞先生偷换了概念,他把宪政民主的核心部份避开不谈。比如,民主的核心实际上就是通过不可避免的磨擦、制约手段,限制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从而使人民摆脱专制暴政的淫威,实现程序上正义和实质上正义。民主政治实际上有一整套非常细致规则,这个规则下,充份保证政府按照宪法规定的授权行使管理权。因此它具有科学性、稳妥性,从而能有效的避免,像在中共专制暴政下那样一系列的政治运动,从中共掌权迄后,至少连续搞了二十八个祸国殃民,劳民伤财的政治运动。它导至的结果就是,使得中国人民的权利被剥夺的一干二净。俞式所说的那些现象,完全是故意把民主真实的东西抛开,强调一些似是而非的民主带来的危害。
此外,俞先生还说,“民主可能破坏法制,导至社会政治秩序一时失控,在一定的时期内,甚至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增长。民主也可能破坏国家的和平,造成国内政治分裂。民主的程序也可能把少数专制独裁者送上政治舞台。而且他还说这些情况都已经在人类的现实生活中出现过,而且还会不断再现”。
事实上在一个三权分立,权力制衡,权力互相制衡的政府当中,政府各部门的权力,相互制约,司法独立、结社自由、言论自由、军队国有化,在这些条件下,法治使得民主得到保障,人权获得充份保障。因此根本不会发生像俞先生杜撰的民主破坏法治,政治失控,阻碍经济发展,破坏和平,政治分裂,独裁者上台等等情形。
根据上述俞先生强调的民主的种种弊端,我们不难看出,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阻止中国实现民主。当然他是代表中共当局所说。特别是俞先生还谈到,“实现民主须要具备相应的经济、文化和政治条件,而不顾条件推行民主,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推行民主的时机和速度,选择民主的方式和制度是有条件的,一种理想和民主政治,不仅与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地缘政治,国际环境相关,而且与国家的政治文化和统治,政治人物和国民的素质,公民的生活习惯等,密切相关”。
换句话说,实际上俞先生是在重复兜售民主条件论,也就是说按照俞先生的说法,中国因为各种条件不具备,所以不适和实行民主。但是,美国早在两百多年前,就已经实现了民主。而美国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各种条件,远远不如中国现在的条件。
同时目前全世界至少有一百三十多个国家已经实现民主,而这些国家当中,政治经济文化,人民的素质,并非每个国家都比中国更先进。事实上有许多非洲国家,都已经实现了民主化。南美国家只剩下一个古巴不是民主国家。
而非洲国家现在也大多数已经变成了民主国家。亚洲虽然说还有比较多的国家还是属于非民主化的国家,但是也有相当一部份,已经走上了民主化,比如日本、南韩、台湾、印尼、泰国等等,都已经走上民主。
由此可见,所谓的民主要与相应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等等,只是一种借口。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俞先生鼓吹的中共伪民主论,严重违背民主的定义。
其一,俞先生歪曲民主的真实涵义。否认民主是公民的基本权力,寻找各种借口抵制民主。第二,俞先生故意渲染民主为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秩序带来诸多的副作用。第三,俞先生重复中共独裁是人民自己选择的谎言,鼓吹主权高于人权。第四,俞先生宣传民主条件论和国情论,为中共拒绝政治改革编造借口。第五,他还鼓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伪民主政治。以不照搬国外政治模式为借口,坚持专制独裁政治。
最近胡锦涛及吴邦国多次公开宣称,中国绝不走三权分立的道路也不搞多党制,而且胡锦涛要军队坚持听从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共产党的指挥。由此可见,俞氏的种种说法,不是空穴来风,他是配合中共,故意愚弄人民。前面谈到的就是中共伪民主论的实质,实际上就是故意渲染民主的种种弊端和问题,而抛开当代自由、宪政、共和的民主实质。
什么是自由、宪政、共和的民主?自由宪政共和的民主,才是当代中国人应当努力奋斗实现的民主。而中共御用文人所宣称的那种所谓民主,实质上是所谓的纯民主,极权民主。
原始的民主确实有不少弊端,也因为如此,人类社会,早在二千多年前,在古希腊雅典创造的民主制度,不能够生存。在这种制度消亡了将近二千年以后,才在美国重新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的西部。在美国这片自由的土地上得以重生。
这种现代自由宪政共和的民主,它的实质要件有哪些?自由共和宪政民主的实质要件,归纳而言,大体上有七项基本要件。就是自由选举权,结社组党权,人权保障,法制、思想、言论、出版、结社、教育的自由权,财产私有制,军对国家化,以及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个人权利。
首先民主是主权在民的政治制度,“人民”加上“治理”两个词的组合,就叫做民主,它的意思是人民统治。因此还权于民,还政于民,是民主政治的首要涵义。而还权、还政于民,它的体现标致就是多党制,只有经过多党公平竞争,公民才有权选择执政者,而执政者仅仅是人民选择出来管理国家的代理人而已。
这个代理人,它的决定权、它的命运,是由主权者----人民决定的。而这种决定权,是由定期的、公开的、公平的基础上的选举来体现。因此现代自由宪政共和的民主的首要要件,就是自由选举权和结社组党自由权。这个首要条件,中共所有的御用文人,居然直到2009年的今天,仍然回避不谈。
其次,民主制度必须以财产私有制为前题基础。这是过去学术领域很少人提到的一个前题条件。为什么民主必须建立在财产私有制基础上呢?因为自由市场的价值与民主密切相关。独裁政权可以是公有制的,也可以是私有制的。私有财产实际上是公民自由和人权的前题。换句话说,没有私有财产,也就不会有自由,更不可能有人权。
每个生活在中共专制暴政下的人,都会深有体会。当一个政权掌控全社会的生活资料,也即私有财产,当全体社会成员的全部生活资料都掌控在政府手上的时候,这个国家的人民,实质上就变成了奴隶。因为只要你不听从当局的指令,不服从掌权者的意志,你连生存的基础都没有了,连吃饭的权利都没有了,怎么可能有自由?!怎么可能有人权?!
所以私有财产实质上就是自由和民主的一项前题保证与基础。没有私有财产,也就不可有自由市场;没有私有财产,不可能有人权,当然也就不可能有自由。所以在公有制基础上,绝不可能建立起民主政治。当今全世界人们津津乐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像北欧那些国家,事实上它们都是建立在财产私有制这一基础上的。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所谓财产公有制基础上,可以建立起民主制度,凡是所谓财产公有制国家,无一例外全部都会演变成专制暴政。像当今的北朝鲜,当今的中共国,实质上北朝鲜的人民,根本没有自由,更谈不上民主。中共国与之仅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别而无实质区别。因此,财产私有制就是现代自由共和宪政的民主政治的第二项要件。
第三,民主必须以人权为保障,没有人权的国家或社会,绝不可能有民主。反之,凡是民主的国家必定人权获得充份的保障。人权按照国际公约的规定,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本人权,另一类是普通人权。而基本人权,主要指参政议政权,组党自由权,言论思想信仰以及教育等等的自由权,都属于基本人权。换句话说,政治权利实际上是最基本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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