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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范厚成——一个老工人的求救和申诉 贵州兴黔汽车厂厂长向守镰用强权将工作30多年的老工人踢出国企大门
作者:范厚成 文章来源:《维权网》
我叫范厚成,男,现年57岁,原贵州兴黔汽车厂老工人。1968年下乡知青,1971年参军,1973年复员分配到该厂。因为2000年年底,控告人前妻吴玉英与兴黔厂厂长向守镰、保卫科长郭修富、保卫干事赵鸿3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为遮人耳目和逃避法律的制裁。其前妻丧心病狂、反咬一口诬陷举报求救人将其在车间用的工具拿回家中,厂领导及厂保卫科得到举报后,不调查,不找当事人询问,就单方面对求救人作出“贵州兴黔汽车厂(2001)兴黔厂字第08号文(关于范厚成同志作除名处理的决定)”厂方对我作除名辞退后,使我陷入生活绝境。现特向相关部门提出求救和申诉:
事由:
2001年2月27日车间主任金贵收了我的工作钥匙,口头停我工作,我不服。
4月9日厂方以(2001)兴黔厂字第08号文件对我作除名处理,而我自己并不知。
4月17日厂方人员路海燕口头通知我,我才知厂方早将我除名,对此我也不服。
4月19日贵阳市劳动仲裁委组庭审理,7月6日以筑劳仲字(2001)裁字第25号裁决:撤消兴黔厂(2001)兴黔厂字08号文件。
8月6日厂方以(2001)兴黔厂字28号文件撤消(2001)兴黔厂字08号文件,此文件表象是履行25号裁决,但是没有按照被撤消的08号文件的行文范围发送,实质是敷衍和愚弄贵阳市劳动仲裁委和我的空头文件。
9月3日厂方又以(2001)兴黔厂字33号文件,对我作辞退处理。此文件绕开不送贵阳市劳动仲裁委,实质是对筑劳仲字(2001)第25号裁决的巧妙戏弄和抵制,是厂长向守镰利用职权将我一个工作了30多年的老工人强行踢出国企大门的不人道行为!
企业辞退职工,根据《国企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必须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第三条,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而厂方对我没有进行过任何教育或行政处分,就将我强制辞退,显然程序不合法,这种一棍子打死人的做法是非常不人道的,也是厂方公报私仇的恶劣行为!
我现在生活已陷入绝境,为此,特向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发出呼救!请督促厂方收回其厂字第33号文件对我作辞退处理的错误决定,切实履行筑劳仲字(2001)裁字第25号裁决,安排恢复我的工作,补发对我错误处理期间的工资,以解燃眉之急!
敬
求救和申诉人:范厚成
电话:0851——8719745
住址:贵阳市半边街36号附7号
200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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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厚成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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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于2009年05月20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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