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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余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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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满清遗孽”,弘扬华夏文明

   尊重“满清遗孽”,弘扬华夏文明

   《春秋》公羊学有“三统”说,认为王朝是分配在这三个统里的,三个统制度上同中有异,不断轮回。以上古三代而言:夏是一统,商是一统,周是一统。

   从“三统”说开出大一统、存三统、通三统等三个重要概念。

   《公羊传》里这个大一统的"大"字是尊重、推尊的意思。比如周取代了商,当然要"大"自己那一"统",但不能独大,还得照顾一下之前的两个"统",让他们保存下来并给予相当的尊重,就叫存三统。大一统、存三统合起来就是通三统。

   三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又称"三恪",孔颖达正义解释这个"恪"字说:恪的意思就是尊敬,改朝换代的新王要封前代君王的后裔以示对前代君王的尊敬。

   周王在分封自己的同姓亲属和协助克商的异姓功臣时,也封夏王之后于杞国,封商王之后于宋国,并让他们保留各自的正朔和服色----杞宋二国的政治待遇比其它诸候国高得多。

   汉王朝特尊《春秋》,汉武帝曾根据公羊学存三统这一原则,封周、商之后(如果按照"存三统"的主张,汉朝要安置的另外两统该是秦朝和周朝,为什么不封秦王朝后人呢,这问题熊逸在《春秋大义》里的介绍是,是因为秦朝因为国祚太短,被忽略不计了。兹不详析。)

   可见,以儒家为道统的华夏王朝,对于曾经敌对乃至血战过的前朝“遗孽”,不仅不赶尽杀绝,不仅不岐视,反而予相当的照顾和尊崇,让它作为一个国中之国存在,享有相当独立的、“客人”似的地位。

   对于现代的我们来说,之前的两个"统",满清王朝算一个,国民党也算一个,都应该是华夏所“存”的对象。故对于“满清遗孽”及国民党残遗,都应予必要的尊重(至于尊重到什么程度,怎么尊重法,可因时因地而异,不宜恪守“旧制”)。

   可见,尊重“满清遗孽”,乃华夏文明题中应有之义----汉民族主义者对“满清遗孽”的侮辱攻击,是完全违背儒家大义和华夏文明的。

   尊重“满清遗孽”与批判满清王朝的历史罪恶、“清算”其专制主义流毒不矛盾。不过这种批判和“清算”仅限于思想学术领域,不允许诉诸于暴力,不允许对已成为中华民族一分子的“满清遗孽”进行人身攻击!

   尊重“满清遗孽”与追求汉、少平等不矛盾。我在《关新民族主义》中说过:

   “目前少数民族政策对汉族不公平。新民族主义追求民族平等,首先是追求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平等,争取废止和改进“对汉族不公平”的相关政策,让汉族享有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平等的空间。这可以成为新民族主义的工作重心之一。”

   汉、少平等是要向执政党争取的,不是靠侮辱 “满清遗孽”、攻击少数民族、挑起汉少冲突而来。另外,现政权尊马(马克思主义),非我华夏正统,目前虽有所反正,仍非真正,故我儒家应予批判和纠正,这是另一个话题了。2009-5-25东海老人

   注:“满清遗孽”是一些汉民族主义者对满族或某些满族人士、“异议”人士的侮辱性称呼,兹加括号以示借用而非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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