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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儒门要书生、要文,但不要弱

东海儒门要书生、要文,但不要弱(东海随笔八则)
   
   《儒家的刚强》
   新汉网版主汉马不回头曰:“汉文明中既有仁义的一面,也用用武刚强的一面。以静止、僵化、教条的要求来量化一个民族,是不科学的,即使孔子也不同意。子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说出这些胡话,是不了解仁义所致。
   
   义者宜也,义,就绝无“静止、僵化、教条”之虞。另外,义字从我、从羊。“我”是兵器,“羊”表牺牲。义,勇于牺牲,且有“杀气”---当然是正义之杀,如义刑义杀义战等。仁智勇三德,仁为首,涵盖其余,故仁者必勇。可见仁和义本身都包涵了“用武刚强的一面”,具有制恶惩罪的力量。
   
   比较而言,东海儒家特别强调制恶,不论是政治之恶、社会之恶还是个体之恶,都是我们反对和制约的对象,这就是刚强的表现之一。
   
   任何恶,不论恶政、恶行、恶势力都是没有道义合法性的。但某些时侯,它们会打着各种招牌披上各种画皮,伪造出一些“道义合法性”来,煽动和迷惑一些人。明明是作恶,让人误以为他们是行善;明明是害人,让人误以为他们是救人。
   
   东海儒家所做的工作之一,就是砸掉它们的招牌、揭开它们的画皮、取消它们虚假的“道义合法性”,让它们的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样一下,正人君子、正义的力量在制恶的时侯就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大无畏”。而作恶害人的成本太高、代价太大时,恶政恶人恶势力只要不是过于愚蠢,就会有所顾忌,有所收敛,甚至不得不有所悔改(对于恶人恶政恶势力来说,有所收敛或及早回头,也是一件好事。恶的东西不断发展下去,迟早是要被灭掉的,到了一定时侯,也悔改的机会也没有了。)
   
   例如,一些小混混戴了英雄的桂冠行凶施暴,想见义勇为者就会有所迟疑,甚至缩手不前;只要取消其行凶施暴的“道义合法性”,还小混混以本来面目,一个小保安以及一些旁观者都可以将他一脚踢翻在地,就象踢翻一个小偷或小丑。
   
   从文化角度可以说,东海儒家最勇于也最擅于制恶。
   
   另外,在个人层面,我们的修身也包括修肉身,心要强,身也要强。我主张儒门中人特别是男子,除了养气功夫,多少习点武术,可以增强自信,不仅临一般之危时于防身有点小用而已。东海他年如有机会当教书先生,会请我的一位亦师亦友的太极高手同时担任武术教头。文化人往往被视为文弱书生,东海儒门要书生、要文,但不要弱。2009-5-9
   
   
   《恭喜黎文生》
   看到黎文生一首诗:《最高真理》,儒家义理诗也,诗长不录,但结尾精彩之至,不可不录:
   
   认识了自己
   就是认识了最高真理
   从此举手投足
   都是真理流行
   
   这里的真理,就是中华文化中的本心本性,孔子的仁,孟子的义,中庸的中,大学的明德,程朱的天理,阳明的良知,道家称之为道(太极)佛教称之为佛性真如,禅家称之为本来面目(各家理解略异)…
   
   东海旧作《禅诗三首》,其一曰:梵经公案苦研参,忘食废寝颠倒颠。打破葫芦无一物,饥来吃饭困来眠。与黎文生这几句可以仿佛,但有禅味,不如黎文生这几句自然而儒家。黎诗让我想起《金刚经》开头世尊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之事,更让我想起孔子风乎舞雩和从心所欲的境界。
   
   “举手投足都是真理流行”,这就是的道德自由。举手投足都是真理流行,自然学问有头脑、人生有根基、一切实践活动包括创作都可以“不逾矩”矣。当然,黎文生未必已“登”不退,正如楞严所说:“理则顿悟,乘悟并销。事非顿除,因次第尽。”但知道并领悟到这一点,虽不中亦不远了,东海恭喜遥贺。这不仅是文生之幸,更是儒门之幸。
   
   在“尊德性”上有此见地,便如得了化功大法一般,在“道问学”方面可收事半功倍之效。愿文生君注意“保任”这一境界并不断借“道问学”以开拓之。一得人身,本心便为形气所限,“易简功夫”纵有所得,未到极至,如不注意“保任”和精进,仍可能会有所退,东海也一样。2009-5-8
   
   
   《小蛮夷群体》
   近几年来,随着东海仁音的传播,自由派中的反儒声音渐趋衰弱,至少名家的公开的声音似已难听到,然而让我大吃一惊的是,“汉圈”中居然有不少反儒勇士-----有的口头上、名义上尊儒,实质上反儒,有的则时而尊儒时而反儒,不论是尊是反,都是一塌糊涂。
   
   自由派反儒,多少对儒家有所了解,讲得出一点道理,这些“兴汉勇士”们则对儒学毫无了解,比文革红卫兵水平还不如,不少根本就是小混混、小烂仔级别的(新汉圈少数人水平略高,但对儒学的理解也有限,能靠近儒门者一个未见)。在他们眼里,连东海派都成了伪儒。
   
   此辈一边又口口声声兴汉、兴华夏文明,居然不知道儒家是华夏文明的主体。中华文化以儒佛道三家为主流(佛家是外来的,但早已融入中华、深度汉化),其余墨法兵农诸子百家,都属支流或潜流,儒家又是主流中的主流,是华夏文明的主要谛造者。抽掉了儒家,华夏文明虽未全空,也丧失了主干和根本,所剩无多了。
   
   这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蛮夷群体。略有中华文化常识者不难看出,这个群体所“兴”的“汉”和“华夏文明”,绝对与汉族、与华夏文明无关,与任何文明都无关。这样的群体亟须经受一定的儒学洗礼和一定的文化、道德、政治各方面的常识启蒙。
   
   希望其中少数不无见识、尚可救药的人士谦虚自省,争日早日觉悟,回小向大。否则难免为正人君子所鄙弃远离,不仅成就不了什么“事业”,沦为汉族之祸害、中华之祸害最终害人害己,也大有可能。2009-5-8
   
   
   《开辟更高一级的文明》
   有“兴汉志士”阅罢枭文《儒家的政治态度和立场》开笑:
   
   “看到了上面的文字,我仿佛就能看到东海老师在舞台的聚光灯的照耀之下深情的唱到:我是电,我是光,我是唯一的神话……东海老师,您说话何必绕这么大弯子,直接说自己是释迦牟尼和岳飞转世更好一点。如此颠倒错乱狂悖的文字居然会出自一个自命儒者的人笔下,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以为枭文“颠倒错乱狂悖”,是眼光和心光的问题。我“直接说”罢:岳飞尽管英雄,终究属于世俗人物,与王阳明相比尚且大不如。与释迦牟尼比,我并未觉得自己低,在本性上我们完全平等。我早说过,释迦牟尼见了我,也得让我三分乃至绕我三匝。很多人以为释迦牟尼高不可及,其实是违背佛法根本精神的。
   
   佛法是出世法,儒学是入世法,东海大良知学则已将形上与形下、彼岸与此岸、出世与入世完全打成一片、贯通一体。学习、信仰者可以入世,可以出世。儒学本具一定的宗教精神,大良知学的宗教精神特别浓烈(详见《良知论》五篇及《关于轮回》等枭文),完全可以发展为一门新的宗教:仁教。只不过宗教局限性太大,我无意于此罢了。东海之志要广大得多,我要开辟的是比人本主义更高一级的人类文明:仁本主义文明。
   
   假我两千年,我“度”的人数将是释迦牟尼佛望尘莫及的,而且会是即身成就。佛法经过两千五百多年传播,度生拯人有限,佑民救世更有限,而且影响渐趋衰弱,真传越来越难。释尊极乐有知是要流泪的,他也必明白,作为出世法,纵是圆教,终究有偏,相比贯通儒佛、横接中西的大良知学,未免逊色。如果在这一时代重返,必会助我弘传大良知也。2009-5-8东海老人
   
   
   《何谓正确的言论?》
   言论自由不仅要保护正确言论之自由,更要保护有争议的言论乃至错误反动言论之自由,这是文明常识。呈明网友问:“只不知如何才算是正确的言论?”
   
   兹话题大,概乎言之,真善的言论就是正确的,真,具有科学精神,真实真确真相,符合事物本然;善,合乎道德原则,利他利已利生,促进文明进步。或者说,符合良知原则、仁义原则、中庸原则的言论,仁义礼智信的言论,就是正确的,否则就不正不确。
   
   这都是从原则上来讲的。正确与否,很多时候殊不易言。有些言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有些言论貌似错误实则正确,真理往往被愚民及别有用心者指为谬论。某些言论是否正确、真善,是否真理,有待于广泛深入的考察,有待于时间的检验及科学的进步,一地、一群、一时往往很难作出正确判断。
   
   言论自由有助于真理的传播。保护有争议的言论乃至错误之自由,从追求真理、发现真理、维护真理“功利”的角度讲,也是必要的。2009-5-8
   
   
   《以啥服人?》
   何以服人?可以分四种方式:以力服人,以礼服人,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四种手段和方式,一种比一种高(高级、高明、高尚)。以力服人最低劣,纯粹以力,最难服人,纵一时一地勉强口服,也必后患无穷;以礼服人,如果礼是指一般礼貌,仅比力好一点,如果礼是指法律制度,则更好,与以理服人同一层次,但也都有不足,比如,以礼服人,如道理不够,别人会口服而心不服;以理服人,如礼貌不够,别人会心服而口不服。
   
   四种层次,以德服人最高。德,涵盖理、礼、力等而超越之。
   
   四种层次之间,高层次的方式可以包含低层次的,低层次的方式则不一定兼容高层次的,例如,有礼者有力,恃力者无礼;有理者讲礼貌,讲礼者未必讲理;有德必有理,有理者未必有德。
   
   德到大处必有理、有礼、有力,可以以礼服人,以理服人,也可以以力服人,特殊情况下,除恶驱贼,非力不可。人以理来,还之以理,人以礼来,还之以礼,人以力来,还之以力。
   
   严格地说,以德服人已非手段和方式,而是一种“无境无界”的大境界。德者得也,上得乎天道,内得乎自性,自得其乐,自得其尊,自得其圆满。别人服也好不服也好,丝毫不影响这种内在的快乐、尊严和圆满。2009-5-8
   
   
   《拍案惊奇:“汉圈”出了个聪明人》
   前些天,在《这个魔鬼纵不得!》中顺便普及一下法律常识:“在西方社会,对宣传暴力仇恨和民族歧视、为军国主义纳粹主义招魂而富有煽动性的言论,依据良法给予一定限制,不违言论自由原则。同时,如果有人被邪恶之言所煽而动、而危害到他人或社会,煽动者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今天,有人相告,各个汉网中有一篇很“火”的《论中国强大必要进行军国主义》的文章或失踪、或打不开了。新汉网“秋水”在枭文后表示:
   
   “你所说的是言论自由的最高境界:不做任何限制。这种言论自由,当今世界没有一个地方能办到。比如,鼓吹种族主义、军国主义、希特勒、辱骂他人,这样的言论自由,有哪个国家提供了?没有,可见,言论自由总是有限制,或多火少,或强或弱而已。你在新汉网上的言论,已经多出违法了新网言论管理办法的规定,但管理层至今没有依法处理,我想可能是最大限度地维持言论自由的原则,以交流为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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