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读博中打发垃圾时间——中国智者:钱文军的博客
文/亦忱
(续前)
3.中国智者:钱文军的博客
地址:http://wenjunq.vip.bokee.com/
作为一个50年不变的呆子,近年我通过在虚拟世界的漫游,转而开始坚信,时下的神州之所以会是个呆子云集暴徒成堆的国度,那是以因为,我们正在奉行一种向下一代的脑子里灌屎的荒唐透顶的教育制度所成就的。
然而,任何事情都有例外。就像当年袁隆平在海南岛发现一株野生水稻而成就了自己举世知名的杂交水稻之父的巨大名声一样,钱文军作为中国思想荒漠里极为珍贵的思考种子,其所思所想若被那些3000年不变的呆子后裔们接受之后,我想,中国人离摆脱蒙昧超越历史,估计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老实说,我每次阅读钱文军写的文章,在心跳加快的同时,都会有一种手痒的感觉难以抑制。我经常会忍不住把他写的那些妙语如珠成串的好文章据为己有。如,三年前,我在涂鸦自己的“汲取晚清教训”的系列小文时,就曾生吞活剥了钱文军的文章《你所不知道的鸦片战争》,以用于支持我那惊世骇俗的“林则徐是历史的罪人”的观点。后来,我在自己的和讯博客中,还陆陆续续地转帖了一些钱文军撰写的堪称网文经典的诸如《朝鲜战争五十年祭》的好文章。
作为一个极度自恋加自大的中国呆子,我从来就不会去想别人在阅读钱文军的文章时,会对钱文军产生什么想法,会对钱文军进行怎样定位的问题。至少,我今日既不代表世界人民,也不代表中国人民,而可以代表自己大声说一句:钱文军在我的眼里,他不仅是当代中国寥落晨星的智者代名词,而且,我还敢说,中国可以同他相提并论的智者数量,确实用我的手指来计数就足矣,而根本就没有多到要我拿脚趾来帮忙计数的程度。
自然,我还以为,对钱文军写的那些锦绣文章,你若是没有相当的消化能力,我建议你最好是不要去碰它。没准,你读过之后十有七八会像小孩贪吃一样,会落下严重的积食而频频放夹屎屁的毛病。你一定会因为消化不了钱文军文章的深邃和厚重,或辗转反侧,乃至彻夜难眠也未可知。
所以,我劝网友们在进入钱文军的博客享受他的思想大餐时,真得当心点,千万别打着饱嗝去啃那些钱文军极富思想营养的果实。
(未完,待续。2009-4-27夜于途中客栈)
附:
《<河殇>与<大国崛起>》摘句
文/钱文军 摘句/亦忱
■无论《河殇》还是《大国崛起》,它们的核心是一致的,这个核心就是大国意识,而这种大国意识只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古老而且陈腐。无论古代欧洲、中东、南亚还是中国,包括美洲、非洲那些部落,丛林法则主导世间状况,无论统治者还是平民都期望国大以求安全,大国意识油然而生。要做到大国,攻城略地是惟一手段,战争源于做大的企图。然而到今日,这种大国意识本身就已经过时了。严复早就说过,西人之强不在于坚船利炮,而在于宪政与民权。大国意识原本就只是统治者的理想和利益所在,对于普通民众,他们的切身利益本来与大国意识无关,仅仅因为人类处于朦胧阶段时,异族间杀戮与奴役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利益甚至生存权利,这才会与统治者同仇敌忾抗击外来杀掠或者伙同统治者杀掠他国。不用举别人的例子,我们自己,汉武帝、成吉思汗、康熙大帝杀掠异族之伟业至今仍被讴歌,而“落后挨打”则耿耿于怀。其实两者皆源于大国意识。元、清两朝外族入侵中国以后爆发诸多抵抗,也有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然而被入侵一方百姓一旦体会到入侵者并不会剥夺自己的生存权利乃至即得利益与文化,很快就转变态度成为顺民,当然会有恐怖的因素。反之,没有一支侵略军不是踏着“大国”的鼓点侵入异国他乡的。“大国”对于其子民的意义在于他们的权益不受外族入侵的损害却有劫掠外族的可能性。
■如果我们对于二战的认识仅停留在战胜法西斯之上恐怕略嫌肤浅,它的深刻意义在于:1,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战争只能解决战争问题,除此之外它解决不了任何社会问题;它的成本已经超过了胜利的价值,从而接受了建立国际间和平民主新秩序的意识,联合国就是这种意识的标识。2,人权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像“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之类似是而非的蛊惑日益被唾弃。有了上述两个基本改变,人类社会才得以在二战后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获得了超过以往历史总和的飞速发展。
■《河殇》所提出的“蓝色文明”或者“海洋文化”的观点无疑也是一种偏见,我们稍微回顾一下历史就不难看到:人类文明进程根本不取决于航海与否,反过来,是文明进程决定航海事业之兴衰。且不论亚洲先民早就漂洋过海到达美洲和澳洲,结果并未折腾出什么“文明”来,只是成为土著而已。阿拉伯人早就是航海里手,就连《圣经》里也在说“诺亚方舟”的故事,曾经折腾出不止一个大国,却没能折腾出什么“文明”。。。。。。
中国曾经先进的航海事业不但没有开启什么“蓝色文明”,反而毁于自己。。。。。
郑和七下西洋,实际上是一支海上军队,既不为经商也不为掠地殖民,每次出征均载兵员近三万,只事剿灭不肯归降之华人,捎带着高价买些贡品讨皇上欢心。
■我们的历史并不比别人缺乏血腥,且不论中国的酷刑是举世无双的:“炮烙”、“车裂”、“俱五刑”、“凌迟”、“腰斩”、“烹刑”、“株连九族”等等,怎么残忍怎么设计,甭说西方人,就连以“割头皮”见长的印第安人也不敢想像。至于“白起坑降卒四十万”、“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怨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张献忠屠川”等等,没有一次改朝换代不是以血流成河为代价的,即使是明代朱棣剿灭侄儿建文帝,南京也未免屠城之难,乃至于朱棣本人也难忍血腥气迁都北京。左宗堂平疆,将所平之地俘获的维吾尔族男性全部阉割,致使“西方殖民主义者”不忍闻,纷纷表示谴责。再去读读老革命家回忆老毛当年搞“反AB团”的酷刑,简直毛骨悚然。装出一副洁白无瑕的文明人姿态去指责别人,并不能证明什么,我们那“五千年的文明史”大抵可以称之为“血腥野蛮的不发家史”。更何况,人类历史上再也没有什么血腥能超过无产阶级革命所导致的血腥,仅从列宁的政变算起,墨索里尼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直至波尔布特萨达姆,都是扛着这块招牌作祟的,短短几十年,正如马克思所宣言的:“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它最彻底地颠覆了人类文明所有的道德底线,罗素断言:“理想主义,正是使正派人成为流氓无赖帮凶的诱因。”人类为此付出了最惨重的生命代价。
■是殖民主义导致了穷国的贫困造就了富国的繁荣吗?我们知道,例如富国瑞士和瑞典,它们从未获得过殖民地收益;尼泊尔、利比里亚、阿富汗等国从来没有被谁征服成殖民地,它们现状如何?又比如当今世界最穷国之一的埃塞俄比亚,它是非洲殖民地时期惟一保持非殖民地地位的原有独立国(利比里亚系美国援助所立之国),即使墨索里尼曾经攻占那里,恰好是大英帝国帮助它恢复独立地位。而北美13州、加拿大、澳洲本身就是在被掠夺的殖民地独立的。再退一步说,直至1970年代台湾的人均GDP还低于苏丹,而这个非洲面积最大的国家五十年代即彻底独立,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血腥政变或革命,直至尼迈里七十年代实施社会主义,结果如何?进入21世纪,曾经是日本殖民地的台湾的人均GDP接近苏丹的40倍。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学者比尔.沃伦写道:“直接的殖民主义,非但没有阻碍或者扭曲本土兴许会出现的资本主义发展,反而担当了进步社会变迁的强有力的引擎。”同为曾经的殖民地,何以北美、澳洲、南非、韩国、新加坡、香港等地方(我们不提那些石油国家)富得起来,而拉丁美洲、非洲却举步维艰呢?我们可以认为,殖民主义时期那些罪恶行径远不如它对于文明进步的贡献来得大,美国倡导的反殖民主义潮流,事实上有操之过急之嫌,在众多尚未准备好的国家便引发了灾难。例如印度、巴基斯坦的独立便导致约200万人死于教派冲突,至于亚、非、拉的独立潮更成为野心家的舞台,美国独立后最先获得独立的海地,至今内乱不已;黑非洲独立潮基本上就是杀戮潮,坦桑总统尼雷尔曾经感叹:非洲的解放使黑人也获得了屠杀黑人的权利。即使是“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中国租界吧,它其实起到了中国走向近代的桥头堡的作用。不是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吗?倘若没有租界何来共产党呢?关于殖民主义的历史地位,那是另一个大话题,此处不赘。
■我们如果含含糊糊地唠叨什么“西方文明”也是不准确的,根本不存在一个一统的“西方文明”,欧洲大陆各国始终各行其是,完全取决于利益关系或分或合,战争基本没有断过,直至爆发两次世界大战。只是他们跟我们历史上的战争不同,有谈判决定结束战争的可能性,不似我们一定得杀出分晓,成王败寇。于是,欧洲各国间就存在着妥协与交流,顺理成章的就有采纳别国成功经验的结果。例如重商政策、殖民政策,荷兰、法国、英国甚至遥远的俄国都自愿采纳,虽然程度与范围的差别。之所以有“西方文明”之说,根本在于那里的文化保守主义不成气候,各国都愿意吸纳别国的先进经验,不曾有过“绝不能全盘照搬”别国好办法的说辞。即使最保守的俄国,彼得大帝甚至亲身体验不惜杀太子以排除“全盘照搬”英国经验之阻力。
■资本主义准确些说应该叫做自由主义,包括资本自由在内。这个主义的本质在于捍卫个体的利益而不愿意任何集体的利益侵犯它。它发祥于英国,并非整个欧洲都乐意奉行的,古希腊城邦崇奉的就是一种集体主义,苏格拉底就是被多数人的意志而处死的;罗马帝国则奉行纯粹的专制制度,它消灭了一切地方的独立;中世纪罗马教廷则不惜以最残酷的处罚禁绝所有异教势力,任何有悖于天主教教义的意见都会受到严惩;欧洲大陆几乎都有在君主绝对权力的阴影下的经历。总之,古欧洲同样也是集体利益可以随意剥夺个体利益的体制,跟东方的一统专制并无本质区别。只有在大陆之外荒蛮的英伦三岛处于“天高皇帝远”之境地,早期凯撒大帝曾经征服过它,5世纪时罗马帝国自顾不暇,英伦三岛又被海峡隔离出去,曾经有盎格鲁撒克逊、外琴、丹麦、克努特、诺曼、瑞典等外族入侵,各种外族都留下了自己的文化,使三岛逐渐成为一个殖民地社会。罗素考证之后说英国是一个先有国家后有民族的国度,并推论说宪政制度可能因此而奠定。1066年开始,再无外界入侵,自1746年以后,连内战也消没有了。至今英国人视作珍宝的《大宪章》签署于1215年,这个法律和管理的理性体系强调个体权利,明文规定不得对个人进行随意的逮捕、关押、剥夺。英国朝野对于这个宪章堪称做到了“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不断地完善、补充,到十七世纪时已经构筑了一个相当完善的法制体系,由此才会有“光荣革命”。1689年特别国会通过的《权利法案》规定,必须定期召开国会,国王无权中止任何法律的效力,议员言论自由,征税、募军、外交等重大决策必须经由国会审批。以后又确立一系列法律,规定除天主教徒之外信仰自由,国王不得为天主教徒等等,君主立宪体制在英国终于得以确立。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