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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战略与文明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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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东东门事件、精神病院残害呼唤民主立法)接上页博讯www.peacehall.com

   
     记者:你回不去自己的家了?
   
     对,然后我妈妈他们写了个声明贴在保安室,这个房子只有她跟她儿子可以进去,我不可以进去。
   
     这是10月22日,我是06年10月21号(出事)么,第二天我帐户上的钱就被转走了,23万么。
   
     【解说】这就是邹宜均在深圳的住所,如今这里大门紧锁。那么,邹宜均的家人是怎么看待此事的呢?记者打通了邹宜均的哥哥邹建雄的电话。
   
     【电话采访】
   
     我是邹建雄的朋友,你要了解什么情况,我帮你转告他。
   
     记者:这个号码不是邹建雄的电话号码吗?
   
     他现在有事忙着。
   
     记者:他现在有事忙着?还是你本人就是啊?
   
     有什么问题我可以帮你转告他。
   
     记者:其实我们就是想了解一下,当初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她会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有没有出于医疗之外的其他原因?
   
     没有,并没有像你说的那样,她家里人只是作为家人,只是出自爱心,一个母亲的爱心。
   
     【解说】记者试图联系邹宜均的哥哥当面沟通,但遭到拒绝。
   
     【实况】记者在邹建雄家楼下门禁对话
   
     记者:我们想当面和他有个沟通。
   
     他现在不在家。
   
     【解说】邹宜均2001年毕业于某师范大学的管理系,毕业后一直从事物流业,出事前曾就职于一家建材公司,记者找到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
   
     【采访】施明锋 建材公司负责人
   
     她是一个做事很热情,反应速度也很快,当然她脾气可能稍微急躁一点,做事很有效率的。
   
     记者:前后接触了有多长时间?
   
     差不多半年的时间。
   
     记者:在半年多的接触时间里,您发现她有精神方面的障碍吗?
   
     看不出来,没有感觉。
   
     【解说】出院后,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精神病的邹宜均开始了漫漫维权之旅。2009年1月,她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家人和精神病院告上了法庭。邹宜均的诉讼请求很简单:要求认定家属委托医院收治她的协议无效,院方赔偿一万元并道歉。
   
     【记者出镜2】邹宜均状告其家人和精神病院的官司目前尚未判决。事实上,这个普通的民事案件揭示出来的问题并不普通。判定一个人的精神状态需要什么样的法定程序,在没有确定的判断之前是否能将一个人作为精神病人强制治疗,被收治者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这些都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精神医学问题,而是对我们现今的法律和社会提出了直接的疑问。
   
     【解说】邹宜均被强行送入白云心理医院后,院方才对她进行了诊断,认为她患有"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
   
     【采访】张延赤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医务科长
   
     她当时的情况具备了比如说言语夸大,思维奔逸,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比较高涨。
   
     【采访】邹宜均
   
     记者:你当时有做过辩解吗,说声称自己没有病?
   
     有啊。
   
     记者:有用吗?
   
     没有用,一点用都没有。
   
     【解说】邹宜均说,在精神病院最大的痛苦是,虽然坚信自己没有精神病,但如果否认,就会被认为是病情更为严重。
   
     【采访】邹宜均
   
     有口难言,你就别说,你就别说自己没病,这家伙病得不轻。这就叫自知力,承认自己有病,这就叫自知力。具备了自知力了,这才是能够康复的重要前提。如果你没承认自己有病,那就是还远着呢,还要好好观察,好好治疗。
   
     【采访】黄雪涛 邹宜均的代理律师
   
     一个人只要被贴上精神病人的标签。突然之间,她所有的表达都被认为是错误的,她没有任何维护自己意愿的权利,没有任何意愿受到社会尊重,这种状态让我觉得非常震惊。
   
     【解说】2001年,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对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拒绝接受治疗被列为精神病人入院收治指征之一,但是,在很多专家看来,这恰恰是一个悖论。
   
     【采访】王岳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副主任
   
     就像我们以前有个贺岁片,叫《没完没了》,《没完没了》里,傅彪所演的那个主人公实际上就是被朋友的一个恶作剧害了,医生进入他的家,问傅彪你有没有精神病,傅彪说我才没有呢,你才有呢。
   
     (《没完没了》实况)
   
     这个片子里也确实反映出一个问题,有的时候你会发现当这个病人被捆绑到医院的时候,我经常说正常人可能表现得都像精神病人了,我也会歇斯底里的,我很生气,怎么能这样对我呢?那么很可能会加剧或者说令医生更加怀疑他是不是有病了。
   
     【解说】王岳,北京大学卫生法学专家,在他看来,目前对于精神疾病的诊断和鉴别仍然处于经验判断状态,更多依赖于医生的主观分析。
   
     【采访】王岳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副主任
   
     我们没有任何的化学指标去判断他或者说客观指标去判断,我们医生对精神病人的诊断完全依据的是一种主观陈述,这种主观陈述既包括病人本人的陈述也包括他周围人的陈述,但是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一旦周围人的陈述是虚假的,医生是判断不出来的。
   
     【解说】而在现实中,医院还往往根据家属的要求,直接上门强行收治病人,邹宜均就是如此。
   
     【采访】张延赤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医务科长
   
     一直以来(有)这个服务,可能哪一家的精神病院都存在这样一个服务。
   
     记者:其中需要采取强制手段的比例有多少?
   
     也有很多强制手段,所说的强制手段就是我们的一个保护带,不至于他伤到自己。
   
     【采访】杨小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
   
     记者:如果病人本人他拒绝接受治疗的话,医院的这种强制收治在您看来有这个法律依据吗?
   
     我觉得现在我们的医疗部门没有这种权利,除非涉及到(违反)刑法的那种情况。
   
     【解说】杨小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他介绍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精神病人强制治疗仅限于他对社会实施了危害行为,经过法定鉴定程序后不负刑事责任,这部分人必要时可由政府强制医疗。除此之外,都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能限制其人身自由。
   
     【采访】杨小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
   
     任何一个成年人他都是有他基本的权利和自由的,如果把这个人限制在一定空间不让他离开,一定程度应该说这就要限制人身自由。
   
     【解说】记者在白云心理医院还发现,在委托治疗同意书等文件上的监护人一栏中,签的都是邹宜均母亲和哥哥的名字。但实际上,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家属要成为成年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必须经过法院批准。
   
     【采访】王岳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副主任
   
     那按照民事诉讼法,应当是由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无行为能力人,并且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这个时候被指定的这个人,我们说他才成为精神障碍者的监护人。
   
     【解说】但是,在邹君宜的经历中,这样的法律程序却并未被遵循。
   
     【电话采访 邹君宜哥哥的朋友】
   
     记者:如果一个成年的公民,要被判断为没有行为能力,有监护人,这是需要法律来授权和宣告的。
   
     现在她家里人并没有关心她有没有监护能力,她家里人只是觉得她有病,然后送她去治病,就是这么简单。
   
     【采访】张延赤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医务科长
   
     记者:医院在接治的时候会去求证这个监护人资格吗?
   
     只能说我们这些作为病人的家属来讲,还有着一份爱心,想把患者快点治好。
   
     【解说】在黄雪涛律师看来,精神病人的住院费用不菲,医院在利益驱动下更多地是为送治者负责,也就是为买单人负责,从而忽视了当事人的意愿。
   
     【采访】黄雪涛 邹宜均的代理律师
   
     利益驱动,是精神病院滥收病人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因。
   
     【采访】张延赤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医务科长
   
     最基本的消费是一个月6000多块钱,有的一些特殊的治疗也可能是七千,八千。
   
     记者:是否存在医院由于利益驱动的原因将病人强制收治?
   
     这点我并不是说医院方面没有利益的考虑,但至少说我们在收治病人方面,对于邹宜均这个个案来说,我们就只是治病而已,因为她就是住5天嘛。
   
     【解说】专家认为,现行的精神病人收治现状,无论在医学还是法律上都有着明显的缺陷,隐患无穷。
   
     【采访】王岳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副主任
   
     专门针对精神障碍者或者说精神类疾病一部专门的特别法现在是空白,最起码在中央这一级是空白。那就会出现一个非常可怕的现象,那很可能精神病医院就成了一个很容易发生侵害公民自由权利的这样一个地方。
   
     【解说】被视为精神病人的邹宜均出院后,写下了10万多字的《疯人院日记》,记述她被强制收治的过程,以及在精神病院的见闻。
   
     【实况】记者和邹在电脑前
   
     邹念一个女病人洗完澡在等衣服的片断。
   
     【解说】写完《疯人院日记》,邹宜均又动手写了4万字的《精神卫生立法报告》,希望能够更科学、清晰地界定精神病人收治的条件、范围以及具体规范,之后她就出家了。
   
     【采访】邹宜均
   
     因为现在精神病院收治的制度缺失,一定要去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这个制度不解决,这个收治制度还是这样滥收病人,这个问题一天不得到解决的话,我们就没办法去免于这种隐患,免于这种风险,免于这种恐惧。
   
     【记者出镜】如今邹宜均独自一人生活在北京郊区,很少回到深圳。如果回来,一定要有人陪伴。她说,只有这样,她才觉得安全,不再恐惧。其实,邹宜均的恐惧并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痛苦经历。在目前精神病院强制收治体制仍然处于法律空白的情况之下,邹宜均的不幸遭遇很可能在某个人身上继续上演。这个人可能是你,可能是我,也可能是我们身边每天遇见的认识或不认识的人。
   
     【演播室3】从1985年开始,我国就启动了精神卫生立法程序,但是路漫漫,这部法案至今仍未出台。邹宜均的经历让我们感到,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刻不容缓。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已经把《精神卫生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相信这部法律的颁布,会有助于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权利保护,也会让人们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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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万富翁被妻送进精神病院续:第4次开审
   2009-04-14 14:17: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何锦荣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王晓云 实习生 赵欢欢
   
     观点
   
     现行的精神病人收治体制,让人人自危,它已经成为公民人身自由丧失的一个医学理由,对公民权利带来严重威胁。 ———深圳律师黄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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