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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伟大而又短暂的思想解放运动(四)
——纪念真理标准讨论三十周年
郭罗基
(四)何人争抢发明权?
本来,理论家们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一篇常识性的文章。它之所以产生巨大影响,是由于当时人们心往一处想,实践标准的宣扬满足了现实的需要。同时,也因为有人反对,反对的调子越高越引人注意。一篇文章触发一场大讨论,只有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才能得到合理解释。像现在的中国社会,能够引起轰动的是股票,不是文章。一大批坚持实践标准的人们顶住了高压,在论战中取胜,有人就来争抢发明权了。此事喧嚣一时,成了公案一桩。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作者是谁? 《光明日报》一九七八年五月十一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署名“本报特约评论员”。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一日,《光明日报》头版发表的“本报举行优秀理论文章作者授奖大会”的消息中公布:“特别奖(一篇)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作者胡福明”。从此胡福明本人也堂而皇之以“作者”自居。在这以前,胡福明的名字并不为人所注意。一九七八年七月,在北京召开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会,胡福明参加了。那时他尚未享有“作者”的尊荣。每天晚上孜孜矻矻准备发言,大会发言没有轮到他,小组发言也没有讲出什么名堂来。一九七九年,江苏省出席理论工作务虚会的名单并没有列入胡福明。《光明日报》何以前后说法不同?时势异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首见于五月十日中央党校的内部刊物《理论动态》第六十期,注明“光明日报供稿,本刊作了些修改”。“光明日报供稿”是何来历?一九七八年四月初,《光明日报》理论部将于四月十一日见报的哲学专刊大样,交新上任的总编辑杨西光审阅。其中有一篇来稿,作者是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胡福明,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后来加“一切”二字,成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其实,这是画蛇添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为全称判断,当然包括所有真理、全部真理、一切真理。)。杨西光当即表示,真理标准问题是一个重大题材,这篇文章应当从哲学专刊移到第一版。但文章的内容需要好好修改。胡耀邦在中央党校组织党史讨论时,杨西光是高级班的学员。他对于“以实践为检验真理、辨明路线是非的标准”印象深刻,故慧眼独到,一下子就抓住问题的实质。他不但主持文章的修改,还周密地安排文章发表的程序,后来又在重要的会议上多次发言,系统反驳“凡是”派的攻击。杨西光是对真理标准讨论作出重大贡献的不可遗忘的人物。
杨西光将《光明日报》四月二十四日改定的第八稿,交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并亲自出马,拜访吴江、孙长江,商谈修改、发表事宜。杨西光已经不在了,他没有留下文字材料,作出说明。吴江在他的回忆录中说:“杨送来这篇稿件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当时报社内部意见不一,有人反对发表这篇文章;二是,杨西光得悉我们正在写同样主题的文章,他就把文章送来,意在得到《理论动态》的支持”。吴江所说的“我们正在写同样主题的文章”,即孙长江执笔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吴江就将《光明日报》稿交孙长江一并处理,把两个稿子捏在一起,他特别嘱咐“题目还是用我们原定的”。(1)四月二十七日,孙长江交出完稿。他提供了一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比对稿。(2)由于孙长江是将《光明日报》小样中的有用部分剪贴到他的稿纸上的,所以,哪些是吸收《光明日报》稿的文字,哪些是孙长江撰写的文字,哪些又是吴江修改的文字,一清二楚。
从文字上来考察,电脑统计的结果如下: 完稿全文5821字。吸收《光明日报》修改稿的文字2629,占完稿全文的45%.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吸收了什么。在吸收的文字中,引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的语录和对语录的解释占了1101字,举例(门德列捷夫周期表,哥白尼学说等)占了654字,两项相加,共1755字,又占了吸收《光明日报》修改稿2629字的66.7%.这些材料本是举手可得,并非一定要取之于该稿。除了语录和举例,属于《光明日报》修改稿中的创作文字,吸收了974字,只占完稿的16.7%.
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孙长江所作的如下重大改动: 第一,将题目从《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改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真理的标准为定论,这里所着重强调的是“唯一标准”。“凡是”派并不直接反对真理的实践标准,而是认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也是真理的标准”,即语录标准。三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的短评已经指出“标准只有一个”,排除了语录标准。《光明日报》稿的题目不能排除“语录也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这就从论战中已经占领的阵地倒退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又比“标准只有一个”更加规范化、命题化。 第二,拟定四个小标题,明确全文的主要论点。 第三,“凡是”派攻击文章的结尾“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现成条文上,甚至拿现成公式去限制、宰割、剪裁无限丰富的革命实践……”,就是要“要向马列主义开战,向毛泽东思想开战。”这一段重要的画龙点睛之笔,是《光明日报》修改稿所没有而出自孙长江之手。
吴江的改动,主要是文字上的修饰,大问题可能他已与孙长江商量过了。
文章的题目、论点、框架都是孙长江(和吴江)确定的。按照吴江的意见“尽量吸收”的,主要是《光明日报》稿中有关语录和举例的文字。孙长江本人撰写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初稿,即使没有《光明日报》的文章,他也必将继续修改,独立地完成定稿。
总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写作和发表,是两条流水线的汇合,一条是《光明日报》流水线,一条是中央党校流水线。
《光明日报》流水线的第一道工序是一九七七年九月胡福明的投稿。第二道工序是理论部主任马沛文主持的修改,历时半年多,改至第五稿。第三道工序是重大转折,由杨西光主持修改,与中央党校沟通,部署发表程序。
中央党校流水线始于一九七七年十二月讨论党史上的路线斗争,胡耀邦提出以实践作为辨别路线是非的标准。吴江在提供的讨论文件中确定“应当以实践为检验真理、辨明路线是非的标准”。第二道工序是吴江和孙长江商量后,由孙长江为《理论动态》撰写一篇文章,澄清学员中的模糊认识,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初稿写成后,吴江认为不够成熟,需要修改。
中央党校的第三道工序,修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与《光明日报》的第四道工序,修改《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汇合了。孙长江将两个稿子捏成了一个。这个工序还包括《理论动态》组的讨论,吴江的修改。中央党校流水线的第四道工序,也就是《光明日报》流水线的第五道工序,是胡耀邦的审阅、定稿。中央党校流水线的第五道、即最后一道工序是五月十日由《理论动态》刊载。《光明日报》流水线的第六道工序、即最后一道工序是五月十一日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转载《理论动态》的文章。
这两条流水线的汇合,相得益彰。文章的最后完稿,有赖于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特别是执笔者孙长江。但中央党校的原意只是澄清学员中的模糊认识,文章的发表成为社会上大讨论的引信,主要是由《光明日报》、特别是总编辑杨西光策划的。在这两条流水线上作出贡献的,有一大批人,轮不到胡福明来抢头功。
当时的事实和事后的描绘
胡福明在一九九六年发表文章说:“这篇文章(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我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自己选定的题目,自己形成的主题,自己提出的观点,自己寻找的材料,自己拟定的提纲,自己撰写的文章。”(3)这就摆出争抢发明权的架势来了。
胡福明没有说明,他“自己选定的题目”是什么?同样为他争抢发明权的王强华,不小心透露了真相。原来他的最初的题目是《什么是生产力?》,(4)本是胡福明一九七七年七月在南京的一次讨论会上反对“四人帮”批判“唯生产力论”的发言。参加此次讨论会的《光明日报》理论部哲学专刊编辑王强华向他约稿,才有后续的故事。(5) 胡福明叙述的过程是这样的:“于一九七七年六月到八月,写成了七八千字的文章,并于同年九月及时寄给《光明日报》”。他特别强调:“时间,是个严肃的问题,……国际上评诺贝尔奖,也要审查某项发现或发明的时间,何时何人首先取得某项发现或发明。把时间搞错了,把时间抹掉了,历史就弄不清了,不应模糊‘时间’。”(6)意思是,他最早提出真理标准问题,还以为这是一项类同于评诺贝尔奖的“发现或发明”。仅仅就“时间”而言,胡福明在一九七七年九月交出的稿子是“鲜为人知的故事”。差不多同时,北京大学的教师运用真理的实践标准,反对“两个凡是”的标本,反对“凡是”派控制的中共北京市委,却是广为人知的故事。这本身就是实践问题,不是理论问题,不是字面上的“发现或发明”。也是同时,吴江在中央党校讲哲学课,提到:“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证明路线的正确与否,即它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它不可能完全在理论范围内解决,而要从社会实践的结果来证明,看它是否对发展生产力有利,是否为社会主义、为人民群众带来了实际利益。实践标准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7)作为哲学课的内容,真理标准问题还在八百学员中进行了讨论。后来又以实践标准检验路线斗争的是非为内容,进行了党史课的讨论。如果说这些仅限于局部范围,那么,吴江的言论公开发表,(8)就有全国性影响了。所以,即使审查胡福明的“发现或发明”的时间,也得不了诺贝尔奖了。
文章寄到《光明日报》后,在理论部主任马沛文的主持下,讨论、修改数易其稿,送到总编辑杨西光那里,还说不行。四月十三日,趁胡福明到北京的机会,杨西光找来胡福明,召集理论部的马沛文、王强华,也请中央党校的孙长江参加,讨论文章的修改。杨西光讲了许多重要意见,特别提到“两个凡是”。王强华说:“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两个凡是’,就记下来了,后来想想,其实这个会是很重要的一个会。”(9)
看看胡福明怎么说:“我于一九七七年夏天写作实践标准的文章,有什么特点呢?第一,我于一九七七年六月间抓住了拨乱反正的主要障碍——‘两个凡是’;第二,我找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与‘两个凡是’针锋相对,批判‘两个凡是’;第三,我以马克思恩格斯自觉运用实践标准检验自己的理论,证实、修改自己的某些观点作典范,来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导师也不是‘句句是真理’,以此批判、否定‘两个凡是’;…… ”(10)从“我”出发的特点,共有六点,不必一一引述了。另一个地方,他的说法在时间上更为提前:“两报一刊发表了《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我觉得是语录标准,还是实践标准,这是一个关系重大的问题。”“一种责任感驱使着我,决心写一篇文章,破一破‘两个凡是’。”(11)这就不是“一九七七年六月间”,而是一九七七年二月间了。但胡福明事后归纳的“特点”,在他的初稿中和当时的言论中是找不到的。王强华第一次听到“两个凡是”不是来自与他打交道已有八九个月的胡福明,而是刚认识不久的杨西光。他还说:“对‘两个凡是’的批评,……当时都不清楚,所以在胡福明的原稿和我们历次的修改稿中都没有涉及。”(12)胡福明自称的文章的“特点”,连编辑都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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