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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有关劳动保险金的罪责是非之我见

朱镕基有关劳动保险金的罪责是非之我见

   郭国汀

   古镜在其几乎所有的短评或跟贴中称“以清楚的事实和充分的法律”证明朱镕基贪污和盗抢了数十万亿国民劳动保险金和职工住房款。说实在的,迄今我仍看不出其有任何有效证据可以证明其指控。归纳其指控的说法或依据大体上有如下四种:

   一、古镜指控朱镕基贪污盗窃数十万亿保险金的说法

   “朱贪盗了国民数十万亿保险金后”、“朱贪盗了巨款”、“朱镕基是怎样制造贪盗数十万亿国民保险金和住房款”、“这笔数十万亿的钱被朱镕基贪了”、“被朱镕基贪掉的这数十万亿的窟窿是堵不上的”、“朱镕基制造贪盗国民案后”、“被朱总理不但违法且在“懒汉”、“特权”、“跳楼秀”的破口大骂声中,被这位高官盗抢了”、“朱镕基盗抢劳动保险金过程中”、“朱镕基为了盗取国民保险金和职工住房款”等九处提及朱镕基贪污和盗抢数十万亿国民劳动保险金和职工住房款。但这些说法全部是单纯指控,而没有任何一处提及朱镕基个人是何时何地是现金还是转账或实物如何贪污或盗抢了数巨款。依此种指控,凭常识便可断定决无任何可能。属于控方未举证或举证不能,亦即没有任何证据。

   

   二、“我国的劳动保险制度,正是在吸取了他人教训后,在建政初,建立起来的每一代人自己互助的, 较完善的劳动保险制度。毛说“工人工资一个月50元,一年600元,还有7400元上缴国家”;按原国企职工每人30年上缴计算,是22.2万,如果在乘上最少10倍的币值比(通漲率),是222多万。职工平均60岁退休,领取养老金(按照平均寿命70岁算)就按平均80岁算。职工年均领取3万元,20年也只不过是60万元。有160多万的结余,中国人的平均寿命72岁)。有人说,这笔巨款在“经济崩溃”的年代就没了。事实证明,如果那个时代就没了,邓小平也不会在《劳动保险条例》中增加第六十一条。 2000年后,八大部委出台了许多文件,有明确的计算方法。财政部最清楚这笔钱到底有没有,如果真的没有了,财政部还会出这些文件吗?又是凭据什么得出计算公式?”

   劳动保险制度比美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还先进?恐怕仅是天方夜谭,社保基金的来源并非简单地以年青人为老年人提供保障,而是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财富二次分配,亦即国家强制富人拿出一部分钱保障失业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与社会保险也非一回事。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系国家对全社会提供保障,且不带有赌博性质;后者主要是富人为自已提供保障,带有赌博性质故称之为“射幸合同”,“完善的劳动保险制度”实质上是落后的制度,能轻易地被中共当权犯罪利益集团无偿取消,而且事实上极可能是因为其难以为继而被迫取消,说明其毫无法律保障,也无经济保障,更谈不完善。其次,古镜提及的数十万亿劳动保险金,其计算依据及该项基金实际去向不明,何时消失,是哪届政府之责均不明。但可证明,中共暴政剥削工人远远超过最贪婪的资本家。中共建政后长期对工人实行超低工资,将工人创造的产品价值的90%以上强行上邀“国家”,而中共完全独家撑控国家,因此实质上侵吞该款者即中共当权犯罪利益集团。再次,计划经济时期工人产品并没有商品价值,统一计划,分配的产品并非全部都具有交换交价,其中很大一部分实质上是废物;第四,上交的90%产值,并非全部属于劳动保险金,很大部分被中共挪用于支持亚非拉世界革命,越南,阿尔巴尼亚,老挝,柬埔寨及东南亚各国共产党均没少要中国的钱,而毛周慷国家之慨干的蠢事难道还少吗?此外搞假大空的大项目工程诸多报废的水利工程浪费掉的,及被无知的中共官员贪污挥霍一空的,加上属于没有任何价值的原子弹之类的核武器皆须耗费巨额金钱。因此,古镜的算法并非专业可靠的算法,其数字难怕很难成立。第五,大炼钢铁时及文革时工人创造的产价肯定大为降低,到老毛临死时,国民经济处于崩溃边沿,华国峰对此直不讳言,亦即到所谓改革开放时,国库早已空并非妄言。国库恐怕并没有真金白银的数十万亿劳动保险金存在那儿等待国人分享。至于保险条例增加第60条也好,八部委相继出台系列文件或财政部装模作样列出计算公式唱空城计完全可能。中共骗国人一以贯之,能骗则骗,实在骗不下去了则耍无赖,再骗一回又何妨?据我所知,早在1980年代,国营企业便已是70%以上严重亏损,几乎都是靠国家贷款强行支撑,而国家贷款主要来源于国民储蓄,因此实质上是全体国民在承受众多国企的严重亏损,亏损企业当然也谈不上上交利润。充其量仅有账面价值而无实际价值。而且此前国营企业不允许破产,否则丢社会主义的脸。因此,朱镕基搞的国企改革,并非源于想贪污盗窃国库中存放的数十万亿劳动保险金,而是快刀斩断中共与亏损企业的关系以摆脱负担,于是先有“抓大放小”“承包经营”及“股份制改造”等举措。问题出在不是按国民人均平均分配国企股份,而是由特权阶级与奸商勾结合伙侵吞国有资产。

   三、“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在劳动保险金被人盗抢的情况下,仓促拆东墙,补西墙筹划出来的。所谓“社保”,不但剥夺了老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剥夺了国民几代人为子孙后代积累的巨额财富。未来的年轻人,不但不能依法取得老一辈为他们创造的合法权益,还要用自己缴纳的保险金,来为盗抢者偿还他们对国民欠下的血债。年轻人缴纳的 “社保”金,根本无法堵住国民几代人积攒起来的,数以万亿计的窟窿。“企业保障制度”在中国从来就没有过,是为了施实贪盗这笔数十万亿的保险金和住房款,而编造出来的制度”。

   如前所述,所谓劳动保险制度是在极度无能的中共极权暴政下的产物,它不可能一枝独秀,在全社会均腐败无能的情况下,单独保持其高洁高效。劳动保险金到底在国企改制前还剩多少?如果当时确实已亏空,则老弟指控业已成空中楼阁;若确实还有数十万亿保险金,不可能由朱镕基一人贪污盗窃,一定可以查明去向,迄今老弟并未举证证明朱镕基曾贪污或盗窃该款归其个人或家族成员,因此汝之指控显然不能成立。当然不排除中共犯罪利益集团侵吞了该项款项的可能。国务院当然有义务向国民交待,社会保险制度本身并不坏,然而在中共一党专制暴政下,任何制度都必定会变型走样。社会保险体制是否用年青人的钱用堵口恐怕并非老弟所说的那么简单,否则那么多保险专家怎么会看不出来。实质上社会保险属强制保险,主要是为穷人利益考虑,出于国家的社会责任,对贫困线以下的人更有利。富人多依赖商业保险来保障自已的利益。

   四、“为什么在新的保障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就废除了国民几辈子积蓄的劳动保障制度。此公又糊弄说:“不会损害老职工的利益,老人老办法、身份置换”,弄出了一些无法兑现的政策文件,说是要化转(归还)原企业工人这笔保险金, “阴差阳错 ”,“划转”变成“减持”“束之高阁”。下岗工人与企业发生纠纷,官司打到法院,朱要求“法院要为改革保架护航”。最高法院就出台“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共当权集团有义务向国民交待劳动保险制的执行情况,法院由于完全受中共独裁操控,因此中共法院根本不可能有维护社会正义的功能,而只是中共镇压国民的工具。法院听令的是中共指令而不太可能听朱镕基个人的命令。是朱镕基还是国务院或中共中央或其总书记指令最高法院做出法院不予受理相关失业工人与企业纠纷?从常识上分析,唯有后者才有可能。司法不独立,法院完全受制于中共使得法治根本无法在中国生存,而没有法治的社会必然不公不义,公道无处可寻,社会正义荡然无存。新闻自由,独立司法,分权制衡的自由宪政民主政治体制是保障社会正义公道的前提与基础,这一切唯有在彻底终结中共一党极权专制暴政之后才有可能。

   综上所述,基于上述四方面分析,老弟仍未举出任何证据证明朱镕基有任何贪污或盗窃国家资财的行为,尽管不排除中共犯罪特权利益集团犯此种罪的可能性。朱镕基作为国务院总理在推行以社会保险制度取代劳动保险制度之前,有义务弄清剩余劳动保险金额数量的多少及其去向,从这个意义上其有可能有渎职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根据具体事实分析认定。劳动保险金在国企改造时到底有多少?仍然是个未解悬案。尽管如此,古镜下力追究犯罪者罪责的顽强精神值得肯定,但我认为老弟追错了对象,也未弄清此罪与颇罪的关系,未举出任何合格的证据,充其量仅是提出了某种线索、推理与猜测。

   

   2009年4月5日第161个反中共极权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绝食争权抗暴运动日

   

   

   

   

   

   

   

   

   

   

   

   

   

   

   附:古镜:朱镕基贪污盗窃劳动保险金案

   朱贪盗了国民数十万亿保险金后,就打全民参保的算盘,用年青人的钱,来掩盖他的罪恶。又拿老龄化蒙国民。从2006年,就有2.5万亿的缺口,朱贪盗了巨款,想用全民参保,用所有年青人的钱,来填补被他盗后留下的窟窿。揭露朱镕基是怎样制造贪盗数十万亿国民保险金和住房款一案,揭露他蒙骗国民的谎言。

   

   劳动保障制度——是保险权益人自已花自己交纳的保险,类似于现在的商业保险,是由国家担保的保险,信用度高于商业保险。(这笔数十万亿的钱被朱镕基贪了,已成了空账);企业保障制度——无中生有。企业只负责代扣代缴代报账.社会保障制度——是老人花年青人的钱,用年青人交纳的保险,堵窟窿。(被朱镕基贪掉的这数十万亿的窟窿是堵不上的)。

   

   中国的劳动保障制度与西方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区别。

   

   一、西方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向后转移社会矛盾的体系

   

   在20世纪30年代末,总统罗斯福针对经济危机带来的剧烈社会动荡,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实行由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建国140多年后建立社会保障雏形,180多年后逐步完善。一开始留下隐患。目的是为了转移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而不是也无法彻底解决社会矛盾。因为它是借年轻人的钱,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保障体系,只是将矛盾向后代转移,总有一天这个矛盾还会集中爆发出来。在50年代,平均每16个工作人口支持1个退休人口,而2004年底估计,每3.3个工作人支付1个退休者,而且20年后,将是每2.3个工作人支付1个退休者。而现在整个西方的社会保障体系,都面临着一个社会老龄化的问题。也就是说,再借年轻人的钱,来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无力再用年轻人的钱,支撑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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