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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犯有贪污盗窃罪吗?

   

   郭国汀

   

   古老弟此篇评论,有正确之点,大体上也符合事实,但从法律角度,我得指出你既未弄清罪名概念的准确含义,也未分清谁是真正的你所指控的罪犯,也未提出任何合格的排它的法律证据。

   你指控朱镕基犯的罪名叫做“贪盗案”,刑法中并没有此说,但确有“贪污罪”和“盗窃罪”,依你的本意推论,你所指控朱镕基贪盗案应当是指控朱镕基犯有贪污罪和盗窃罪。

   此两罪的犯罪主体、客体及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等刑事法律责任四要件必须同时具备,行为人才应受到刑事追究。姑且不论朱镕基是否构成本罪的主体或客体要件,仅从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两个要件分析,迄今你没有举出任何证据,更没有经质证证实的人证,物证或书证或视听材料能证明朱镕基主观方面有贪污盗窃国营企业资产故意,客观方面有非法占有该财产的事实依据,亦即你既未证明朱镕基有贪污盗窃国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目的与动机,也未证明朱镕基实际非法占有了“上万亿”国有资产。因此,你的指控不能成立。

   “我依据清楚的事实和法律,产述朱镕基贪盗案”,你所述的事实乃指控朱镕基为剥夺工人而提出了“企业保险制度”、“有效需求不足”“经济信号失灵了” “外向型拉动经济”等论调,姑且不论其是否真是朱镕基原话,是否断章取义,假定这些就是朱镕基的论断,与你指控朱镕基贪污盗窃国有资产怎能相关?失业社会保险金,企业保险金,养老,医疗福利等数万亿属全民所有的资财,并非朱镕基个人非法所得,而是被占中国人口0。4%的中共高官及其亲属子女,通过特权连抢带劫强取豪夺非法占有了70%以上的全中国资产(包括资产增殖),而朱镕基个人你未举证,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曾非法占有上述资财,因此上述非法侵占数万亿国有资产的真正罪犯是中共极权专制暴政本身(即法人犯罪主体,其罪责应由法定代表人,即邓、江、胡承担,而非由仅是管家经理性质的总理承担),及其实际非法占有了该资财的所有中共高官及其亲属。其次,是中共暴政的实际当权者亦即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才是罪魁祸首,而朱镕基充其量仅是中共任用的一名管家、代理人,其应承担的罪责,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话,可能是渎职罪而决非贪污罪和盗窃罪。除非能证明朱镕基个人或其家族成员暗中占有了该资财的一部分。

   我曾反复请你举证,但迄今你的所谓证据是你的言论及你传述的朱镕基的论述,不是法庭能认可的人证,物证或书证或其他视听资料,仅是你的一家之言;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孤证与多证,有利害关系人的证据与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据,完全行为能力人与无行为能力人及受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证据,专家证人与一般证人,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公信力大不相同。孤证无法定罪。疑证也无法认定。证据不足仍然不能定罪,而且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要求大不相同,必须具有排他性,亦即刑事证据要求100%真实正确无误,而民事证据只要超过51%即有可能被法官认可。既然你连一份合格的证据迄今未能举出,更不用说有充分的排它的无利害证据相互印证,因此你对朱镕基犯贪污盗窃罪的指控完全不能成立。

   附:古镜:朱镕基贪盗案对中国经济造成的伤害。

   

   自从我依据清楚的事实和法律,产述朱镕基贪盗案以来,七八年间没有人能够做到依法反证朱镕基无罪。特别是吹捧朱镕基最猖獗的民运、轮子这两个庞大的主流吹 捧组织外,还有洋人举办的各种媒体,都不能从法理的角度来反证朱镕基的罪恶。反到是这些个天天喊着民主、人权、自由的民运、轮子、各种洋人媒体,采用与中 共同样的手段,对朱镕基贪盗案,这样清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封锁掩盖。手段之卑劣,甚至超过了中共的封网手段。

   

   现在我们再来分析朱镕基贪盗案对中国经济造成的影响,现在世界性的金融危机,通过各种方式传导到了中国,使掩盖了多年,中国国民严重的“有效需求 不足”充分的暴露出来,其实这个问题,在七八年前朱镕基没有下台之前就已经暴露出来了,只不过是朱镕基除了采用漫骂国民等多种手段,暂时转移了人们对经济 的视线。而与此同时,朱镕基在民运、轮子、洋人的共同作用和相互吹捧下,将中国国民的“有效需求不足”的经济矛盾,掩盖了起来。

   

   现在我们就来看他掩盖中国国民“有效需求不足”这一经济矛盾的手段。稍有一些经济常识的人,都应当知道,国民的“有效需求”是拉动本国经济发展的 动力。而经历过朱镕基时期对中国国民进行经济掠夺的人,不应该忘记一个事实,那就是发生了朱镕基贪盗数十万亿这一案件之后,造成了人们无力购买商品,不得 不将仅有的一点收入存起来,以备应对医疗、住房、子女上学等不时之需。为此,企业生产的产品买不出去,导致了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多数企业发不出工资,只好 将积压的商品发放给工人,以顶替工资。

   

   与此同时,朱镕基编造了一个迷天大谎,那就是“企业保险制度”。将国民几十年上交的《劳动保险金》,这一以国家信用担保的保险金,说成是“企业保 险制度”,至今这个谎言还在一些朱的党徒们嘴中重复着,继续蒙骗着一些小孩。为了彻底将这一谎言做实,朱镕基的党徒们,推出了一系列捣毁全民企业的手段, 因为依据《企业法》中的有限责任制度,企业倒闭了,责任也就消失了。他的迷天谎言也就做实了。

   

   但是,无论如何,却无法掩盖朱镕基贪盗案后,所造成的国民“有效需求不足”,这一经济循环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也为了更彻底的掩盖贪盗案。朱 镕基利用国内外的主流媒体,一方面羞辱中国人的智商,说中国人不懂消费;另一方面,用货币手段,进行降息,试图让人们将存在银行的钱拿出来,解决企业资金 链断裂的矛盾。

   

   然而,这二个手段仍没有奏效,在第一次记者问中,朱镕基说是“经济信号需要一个传导过成,现在的经济信号还没有传导出来”,但时过多时,记者又问,朱镕基竟然说出了一个啼笑皆非的笑话,说是“经济信号失灵了”。

   

   为了解决这个所谓的“经济信号失灵”论,朱镕基又使用了一个“公务员加薪”的行政手段,为此开动了印钞机,试图以此来拉动经济,让全国人民共同为 他的贪盗案堵窟窿。但是,由于朱镕基当时还没敢直接贪盗公务员这个阶层,虽然一再为公务员加薪,但公务员该买的都买了,不该买的,加多少薪,谁也不会去盲 目消费。这个手段再一次失败了。

   

   但是,朱镕基不愧是朱镕基,他又使出了一个所谓的“外向型拉动经济”的招术,这个招术虽没有能解决,国民的“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但解决了由于 资金链断裂,企业相继倒闭,工人失业的部分矛盾。这就好比一个盗贼,盗窃了你们家的钱财,使你没了饭吃,此贼又为你出了一招儿,让你扛着你们家的东西去 卖,即解决了你的吃饭问题,还让你有活干了。美名其曰:叫“就业”。为此,被劫者千恩万谢朱镕基,朱镕基的同伙们,又送给了他一个“经济沙皇”的桂冠。至 此,朱镕基是名利双收了。

   

   但从此为中国的经济埋下了,任何人也无法解决的祸根。对外,只能不断的扛着中国的东西往外运,换回一张张不能用的纸币。要想用这些纸币换饭吃,就 必须到中国银行换人民币,中国银行就得开机印钱,中国的企业往外运多少东西,中国银行就得印多少钱。通货膨胀不断的在中国蔓延,这还算是最好的结果,再加 上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总有一天中国人会吃不上饭。到那时,就不仅仅是民运们嚷嚷着要弄死两代人的问题了。


此文于2009年04月01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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