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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运费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机器损害附加免赔额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5年11月1日协会游艇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7年7月20日协会船壳定期保赔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附加免赔额适应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额外责任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全损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限制危险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运费航次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6年1月1日协会运费共同海损-污染费用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7年1月1日协会集装箱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7年7月20日协会渔船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搬移另件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附加危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全损、共同海损、3/4碰撞责任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营运费用和增加价值(全损险,包括额外责任)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租赁设备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7年3月1日协会船舶抵押权人利益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4)英国协会保险运费、战争、罢工险保险条款英中对译
·1982年1月1日协会货物罢工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营运费用和增值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郭国汀译
·The Practice of Marine Insurance: Marine Insurance Policy Forms
·1982年1月1日协会货物战争险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运费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运费定期战争和罢工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6年1月1日协会运费共同海损-污染费用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5)《CIF 和 FOB 合同》第四版 郭国汀主译校
·《cif与fob合同》序
·《cif与fob合同》译后记
·郭国汀译《CIF 和FOB合同》读后
·《CIF和 FOB合同》第四版 郭国汀主译校
·《CIF 和 FOB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二章 装运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四章 保险(王崇能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五章 交单和付款(高建平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六章 法律救济(梅欢雪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七章 冲突法(黄辉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八章 各种类型的FOB合同(陈真,王崇能,黄辉,郭国汀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九章 FOB交付(蔡仲翰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十章 FOB价格条款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十一章 付款与接受(王力耘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十二章保险 (李小玲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十三章 法律救济(李小玲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十四章 法律冲突(王力耘译)
(6)《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Scrutton on 租船合同与提单》序
·我为法学翻译辩护- 《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译后记 
·《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一章:合同的性质、效力与解释
·《Scrutton 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二章:合同当事人
·《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三章:代理
·《Scrutton 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四章:租船合同
·《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五章:作为合同的提单
·《Scrutton 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六章:租船合同项下货物的提单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七章:合同条款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八章:陈述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九章:合同的履行:装船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十章:提单作为物权凭证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十一章:船东对承运贷物的灭失或损坏之责任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十二章:合同的履行:航次租船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十三章:合同的履行:卸货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十四章:滞期费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十五章:运费
·《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十六章:定期租船
·《Scrutton 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十七章:联运提单,联合运输,集装箱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十八章:留置权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十九章:损害赔偿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二十章:1971年〈海上货物运输法〉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二十一章:管辖权与诉讼时效
(7)《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校
·王海明序《Omay 海上保险的法律与保险单》
·《OMAY海上保险的法律与保险单》序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译后记
·朱曾杰序《OMAY海上保险的法律与保险单》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一章:导论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二章:海上保险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三章:船舶险I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四章:船舶险II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五章:货物风险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六章:货物除外责任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七章:碰撞责任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八章:战争险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九章:罢工、暴乱和民事骚乱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十章:近因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十一章:施救费用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十二章:共同海损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十三章:救助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十四章:全损\实际全损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十五章:单独海损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十六章:代位追偿权
·《OMAY 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郭国汀主译 冯立奇校 第十七章:重复保险与分摊
(8)<郭国汀辩护词代理词自选集>郭国汀著
·《郭国汀海商法论文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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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的前提与基础

   哲学家的前提与基础

   郭国汀:

    哲学是有关宇宙,世界,人类,物质,精神及社会等最基本问题的学问.因此确实人人或多或少皆有这方面的知识,但并非人人皆可成为哲学家.一般而言,有雄厚自然科学基础知识的人,才有可能成为哲学家.而哲学大家非有高深的自然科学学识不可.

   

    毛泽东实质上不懂哲学,至多仅是半桶水的三流哲学家.他在自传中承认他的数学时常考零分,表明他缺乏抽象思维能力,证明他的逻辑思维能力十分有限,而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差的人决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哲学家.老毛之所以也有不少所谓哲学著作,是因为争夺领导权的需要,中共党内公认的理论家是陈独秀,瞿秋白,张闻天, 张国焘,王明,博古等人;作为领袖没有哲学思想理论当然不能服众,因此才有所谓《实践论》《茅盾论》等哲学著作问世,但其谬误可想而知,且实质上很可能是其秘书的作品.他也非“实践的哲学家”,因为不懂哲学的人,根本不可能成为哲学家,无论是理论的还是实践的.确切的说:老毛是个精通厚黑阴谋权术的权谋家。

   

    “无神论者的最终归宿必然是自我崇拜或偶像崇拜:拜权拜金拜物拜有权有钱的人”此论十分正确.马列毛均是彻底的无神论者,他们实质上最终狂妄地将自已当成了上帝,因而总想改天换地,人为创造某种东西以满足自已的偏执狂妄想.结果当然是害人害已.经中共暴政60年强制洗脑,当代国人绝大多数成为无知的宗教盲,大多成为崇拜金钱权力热衷于名利场的唯物主义者.

   

    退党运动我的看法与你恰恰相反,退党运动的发展最终有可能导致中共暴政的彻底跨台.中共实际上对退党运动极度害怕,否则胡氏就不会发起不伦不类的“保先”运动,更不会将传《九评共产党》当作犯罪.有能力改变中共者留在党内当然可以,但由于中共匪帮奉行的逆向淘汰制,使得能爬上高位者必须是极善于吹牛拍马屁精于行贿术的缺德心黑无耻之徒,即便原本是好人也难免被污染以致中毒,最终与流氓中共同流合污.这是由于中共体制是个典型的流氓厚黑体制之故,绝大多数中共党员实质上与广大国民一样无权无势,但他们客观上帮了中共的大忙.成为中共犯罪利益集团的帮凶与共犯.此外,法轮功并不存在以[自杀为荣]之说,其学员大量存在绝食抗争确实是事实,但那并非自杀,而是以激烈的方式抗议中共的非法非理残暴镇压.

    共产党必须彻底否定,不能因为共产党也做过所谓好事,便认为仍有好的共产党,那种认为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三十年取得了巨大经济成功之说,实在是糊涂到家.共党当权犯罪利益集团实质上是一班不学无术极度无知愚蠢的家伙,治国无方贪腐有术而已,他们不过是凭借暴力恐怖谎言赖着执政而已;仅是因经济上稍松绑,中国人长期被压抑的创造力得以稍微释放,加之凭着勤劳聪慧吃苦耐劳才创造了些许经济繁荣,中共匪帮却无耻地将此全部归功于自已,实在是无耻之尤!仍有不少国人认为这是中共的功劳实乃因中共长期洗脑欺骗变得愚不可及所致! 因为将这帮不学无术腐败无能的中共流氓匪帮赶下台,换上任何一个政党或多党联合执政,在自由法治宪政民主体制下执政,肯定会取得远比中共暴政大得多的成就,同时国人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基本人权也能得到充分保障。绝大多数国人皆期盼早日终结中共极权专制暴政,如何尽快终结之,业已成为当前中国头号大问题.

   2009年3月10日

   

   
哲学家的前提与基础

   哲人的思想犹如深不可测的海洋

   

   附:唯真理是图:再与老郭切磋切磋

    关于内因与外因的关系,"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的说法好像比较准确.

   

    至于主次关系,另当别论.当内因具备之后,外因就是变化情况最主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东西了.当外因具备之后,内因就是对变化情况起决定性作用的主 要东西了.你说的没错,任何事物的任何变化的原因都是内外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正确的科学的思维方法是尽数外因和内因,然后在看看外因怎样通过内因起 的作用,引起了事物的真实的变化.

   

    另外,也别把哲学思想这东西看到高不可攀.我的观察研究结果是,哲学思维能力人人都有,仅仅有级别高度之别.而哲学思维能力的级别高低与文化教育水平并无正比关系.有些高级知识分子对于哲学毫无兴趣.有些文盲却能有哲理妙语连珠.哲学的活的灵魂是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所以,虽然有些人在哲学理论上 显示低能,但是却能在实践上显示高能.相反,有些在哲学理论上能说会道,夸夸其谈的人,一干实事就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显示实践低能.我觉得老毛属于实践哲学家.他在制作过程中所犯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不是因为他不懂哲学,而是因为他没有达到神学的高度.这可以从他没有能把阶级爱提升为博爱以及 极端缺乏谦卑和忏悔精神看出来.从老毛身上,我们可以感悟到,无神论者的最终归宿必然是自我崇拜或偶像崇拜:拜权拜金拜物拜有权有钱的人.

   

    抽象的东西必体现在具体的东西上,具体的东西也必偶含着抽象的东西.但是,人们常常在抽象化和具体化的时候犯主观主义的错误.

   

    一说退党潮我就窃笑.为了和平演变共产党和中国,仁人志士往党内钻恐怕是必由之路. 退党潮却反其道而行之,你说可乐可气不?共产党的新陈代谢过程是善化还是恶化取决于党内进步势力与反动势力的对比或者取决于好人掌权还是坏人掌权.若好人 都退党,就等于让坏人掌权.虽然人坏到头顶长疮,脚底下流脓就玩完了,但是在他坏的过程中,好人不也得跟着倒霉吗?出这馊主意就是因为宗教信仰不以爱为纲.虽然我不认可法轮功邪到了邪教的程度(法轮功学员没有以杀人为乐,以自杀为荣),但是我们不能与这这馊主意同流合污.法轮功是被江泽民逼上梁山的.但是,法轮功好像搞明白江泽民与共产党的差别与联系.法轮功全盘否定共产党是否反倒马后客地证明江泽民的决策正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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