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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死在看守所 中国当局欲治理-美国之音

   记者: 亚微
   华盛顿
   Apr 3, 2009
   中国媒体近来连续报道了看守所非正常死亡的案件。公安部官员表示,今年重点解决当事人非正常死亡问题。但是,有关专家指出,关键问题不在于采取什么措施,而在于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督察长列为重点*
   
   中国公安部党委委员、督察长祝春林日前在一次会议上表示,2009年公安机关要以解决执法过程当事人非正常死亡和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等执法突出问题为重点,推进公安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严防公安队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他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开展专向治理和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警民和谐。
   
   中国媒体近来连续报道了发生在看守所的非正常死亡案件。
   
   24岁的云南青年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关押在看守所,10多天后因“重度颅脑损伤”不治身亡。公安的结论一度是他和犯人在玩“躲猫猫”时不慎撞墙而死。
   
   陕西19岁高中生徐梗荣在一名女生遇害后作为犯罪嫌疑人受到警方传唤审讯,根据公安机关表述,审讯时,发现徐梗荣脸色发黄、呼吸急促、脉搏微弱,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另外,河北省、湖北省也都报道了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猝死的案件。这些事件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使人们怀疑公安机关审讯中存在黑箱作业,有关专家建议实行侦审分离制度,以避免刑讯逼供。
   
   *过来人:党文化和暴力方式管理*
   
   贵州异议人士陈西曾因组建民主党并要求为六四平反被判刑10年。他认为,公安部官员的表态是最近发生一系列非正常死亡案件后,因受到国际社会的压力而被迫作出的决定。
   
   陈西:“我坐过五个看守所,每个看守所每年都有几位被打死的犯人,由于党文化和暴力文化的灌输,他们以暴力方式管理他们管辖的监狱和看守所,这就必然形成残酷暴力或没有限制的权力,暴政权力之下就会有很多冤死鬼。”
   
   另外,根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上个月公布的一项调查,百分之47接受调查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表示,他们在被审讯期间受到警察的酷刑。
   
   *律师:应开放第三方抽查*
   
   
   北京律师李方平
   北京律师李方平指出,看守所的人权状况最糟糕,甚至比监狱还要差,非正常死亡非常普遍。
   
   李方平:“这种非正常死亡多数都是因为牢头狱霸或干警以殴打、刑讯逼供等方式造成的死亡。有的甚至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 高强度运动,又得不到日晒而引发的一些其它类型的疾病死亡,而且犯人得不到好的就医。最严重的是,看守所是外界完全无法监督的一个角落,只有律师去,才可以会见,而且在刑事侦察阶段,公安机关会以各种方式阻止律师提前介入。”
   
   李方平律师指出,在律师无法监督,检察院驻看守所监察室如同虚设的情况下,看守所在对待犯罪嫌疑人方面就成为人权的一个盲点。李方平律师提议开放第三方随时性的监督,例如,可以随时进行抽查,巡视,以及不受任何限制地进入看守所,以便有效地遏制看守所人权恶化的形势。
   
   *教授: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是根本*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定剑指出,公安部官员提出的目标是一个好的理念,但是,根本措施是要实行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制度。
   
   蔡定剑:“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面,公民被作为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就把他关起来。如果他有可能判罪,必须是犯有重罪,才可以把他拘押起来,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拘押他的,也就是说,公民在审判之前不应该被关押。如果有犯罪嫌疑,可以提保候审,可以不在拘留所呆着。所以,中国的问题主要是应该怎样执行罪刑法定的观念,主要是这个制度的变革,也就是说,公民在审判之前不应关押。”
   
   蔡定剑教授指出,目前,一大批犯人因犯一点小罪就被送入看守所,导致看守所人满为患,条件太差,管理不当,虐待和暴力案件由此产生。因此,他提议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羁压不当的问题。
   
   蔡定剑教授指出,如果以“无罪推定”的法制观念看待犯罪嫌疑人的话,除非涉及严重犯罪,而且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逃避司法的审判,一般情况,不要对他们实行羁压。
   
   《美联社》的报道说,中国2700个由警察控制的看守所和拘留中心,可以对候审犯人实行关押,时间从几天到几个月不等。
   
   关键词:中国,看守所非正常死亡,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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