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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話中國“人吃人”
楔子
常言道:“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其實,人咬狗才不是新聞,不止是中國,連其週遭的韓國、越南都有吃狗肉的習俗;所以,人咬(吃)狗根本算不上是新聞!但是,“人肉賤,狗肉貴”卻不是新聞,而是舊聞,且於史書有明確的記載!
唐朝昭宗天復二年(902年),朱全忠圍鳳翔城,城內糧絕,市面上狗肉每斤賣五百錢,而人肉卻每斤只一百錢。為何,人肉較狗肉為賤?是由於,人們傳言人肉味酸,不如狗肉好吃?或是,因為人們心理上的不適應使然?還是,那時因為人肉供給量大大超過狗肉呢?反正,當時是一斤狗肉可以換到五斤人肉;然而,這是個什麽樣的世代?
在中國,為何“人相食”不絕于史?
從進化的角度觀照,實際上任何【掠食者】(predator)都不會將同類放在其食譜中;無論,他(牠)們是否為群體出狩或獨自個別覓食;因為,我們很難想像,某一物種若將其同類置於自身食物鏈的一環節,該物種的進化將是如何的一個結局!當然,“人吃人的目的,在平日往往是宣示用意高於實質效益。”;換言之,就是“政治”意義高於“果腹”功能。所以,中國“人相食”的事件不絕于史,在承平之時也是如此;但是,一旦遇上戰亂或荒年“人吃人”卻往往只是為了活命。
於正史記載,從西元前二世紀起到上世紀70年代,中國史上有至少出現有百餘個時期,曾發生過“人相食”的悲劇;這且還不包括稗官野史的記載。換算起來,2000餘年間,每每不到20年就有一個“人相食”的時期;可是,從中國史上人口的變化可歸納出一個規律:“只要30年的太平年,中國人口就可成倍的增長。”;此一現象,確實有多個面向可供史學家或經濟學家予與思考、探究。
從史書上,我們大略可將這種“人相食”的現象之原因歸納為四:“病態食癖”、“藥理迷信”、“政治操弄”、“饑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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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病態食癖”之“人相食”
猛獸一般不獵捕人類為食,只有病老的猛獸才偶爾向人類下手;由於,人類會使用工具與脫離叢林日久,導致體能的退化;卻也因此,牠們發現人類是無比的脆弱易於捕殺。可是,當這些極少數的“吃人”獸明白人類的弱點時,也是牠們的末日來臨之時;因為,人類有組織的反撲很快到來,否則牠們的祖祖輩輩不會把人類從牠們的食譜中剔除。
同時,當某人患有嗜吃同類的“病態食癖”;基本上,此人至少在心理上已不健全;再則,這人的下場多半也與“吃人”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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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桓公北伐回國,歎道:“天下異味皆嘗,但未得食人肉耳。”易牙聽了,把長子烹煮,獻給桓公品嘗。
東晉,孫思作亂時,擒獲縣令就把他剁成肉醬,並且把他的美女妻子和美女女兒殺死吃肉。誰不肯吃這美女肉就把他支解處死,連他的肉也一塊吃掉。
朱粲:“食之美者,甯過於人肉乎!”
隋末的朱粲,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超過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部下分道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女人和兒童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唐•張族《朝野僉載》)
隋代末年,諸葛昂和高瓚是對豪侈兇殘之徒。他倆互相爭強鬥富,彼此設宴相請无不千方百計誇耀奢華。有一天,高瓚宴請諸葛昂,把一對十來歲的雙生子烹熟,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裏,端上宴席。滿座客人見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諸葛昂宴請高瓚。他讓自己的一位愛妾敬酒,那美女無故笑了一下,諸葛昂怒叱美女令她退下。不一會,把這位美女被整個放在大蒸籠裏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放在一隻特大的銀盤子裏,她的臉上重新塗好脂粉,身上用錦布掩蓋著。這道“菜”抬上來後,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給高瓚吃,同席的賓客都捂著臉不敢看。諸葛昂神態自若,撕扯美女乳房上的肉大吃大嚼、盡飽而止。
《唐人說薈》卷五,引張騫《耳目記》
武周(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有債主及奴詣臨安,於客舍,遂飲之醉。殺而臠之,以水銀和煎,並骨消盡。後又欲食其婦,婦覺而遁。縣令詰得其情,申州,錄事奏,奉敕杖殺之。”《朝野僉載》
“周嶺南首陳元光設客,令一袍褲行酒。光怒,令曳出,遂殺之。須臾爛煮,以食諸客。後呈其二手,客懼,攫喉而吐。”《朝野僉載》
張茂昭爲節鎮,頻吃人肉,及除統軍,到京。班中有人問曰:聞尚書在鎮好人肉,虛實?” 昭笑曰:“人肉腥而且肕,爭堪吃。”(《盧氏雜記》)
天福六年(942年),後晉萇從簡屠戶出身,官至左金吾衛上將軍,曆任河陽、忠武、武甯等鎮節度使,尤好吃人肉。“……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食。”《新五代史•萇存簡》
五代佑元年二年(948年—949年),“趙思綰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膾之,膾盡,人猶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膽,謂人曰:吞此千數,則膽無敵矣。長安城中食盡,取婦女幼稚爲軍糧,日計數而給之。每犒軍,輒屠數百人,如羊豖法。”(《資治通鑒》、《舊五代史》卷109)
實際上,趙思綰、領兵佔據長安,城中無糧,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人口比例分給各部;所以,每當犒軍時,就殺上百人。趙思綰尤其愛吃人的肝,他把活的美女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畢餐,那被割下肝臟的美女還在慘叫。據說,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南明時期四鎮之一的劉澤清雖號稱儒將,實則性情凶殘,軍紀敗壞,形同盜匪,府中養著兩隻黑猩猩。又嗜食人肉,一次設宴請客,在宴會廳中當場殺死一名死囚,取腦漿、心肝放在金甌中,劉澤清吃人肝,喝腦漿。旁若無人,賓客莫不膽戰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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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桓公死於宮廷政變,被豎刁、易牙、開方三人禁在寢殿裏活活餓死,屍體在床上停放了六十七天,屍上的蛆都從窗子裏爬了出去;直到,新立的齊君無虧才為桓公收殮。
劉澤清,清兵入關後,為福王政權江北四鎮之一,封東平伯,駐廬州。都禦史劉宗周劾其跋扈,他亦連上兩疏彈劾劉宗周,朝廷只得溫語相解。清兵南下,揚州告急,命前往增援,卻按兵不動,意在降清。清廷以其反復無常,降後,多爾袞誅殺之。
2。“藥理迷信” 之“人相食”
“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人部,舉凡毛髪、指甲、牙齒、屎尿、唾液、乳汁、眼淚、汗水、人骨、胞衣、體垢、月水、人勢、人膽、結石……皆可入藥。頭髪治傷寒、肚疼,男性陰毛治蛇咬。。。”《本草綱目》李時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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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宋人劉敬叔的《異苑》:“元嘉中,豫章胡家奴開邑王塚,青州人開齊襄公塚,並得金鈎,而屍骸露在岩中儼然。茲亦未必有憑而然也,京房屍至義熙中猶完具,僵屍人肉堪爲藥,軍士分割食之。”
開元中葉人陳藏器(713年—741年)《本草拾遺》載有吃人肉可以治病的說法。
南宋甯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種病(末疾),有個醫士告訴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強筋健骨。於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女,製成肉乾,叫做“地雞”。
崇禎十二年(1639年)鄭鄤以“杖母、姦妹”罪被磔死。鄭鄤被淩遲三千六百刀後,『爲“都人士”藥用:“炮聲響後,人皆躋足引領,頓高尺許,擁擠之極……歸途所見,買生肉爲瘡疥藥料者,遍長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氣節,功名顯宦,竟與參術甘皮同奏膚功,亦大奇也。”』《明季北略》
“順治中,安邑知縣鹿盡心者,得痿痹疾。有方士挾乩術,自稱劉海蟾,教以食小兒腦即愈。鹿信之,輒以重價購小兒擊殺食之,所殺傷甚衆,而病不減。因複請於乩仙,複教以生食乃可愈。因更生鑿小兒腦吸之。致死者不一,病竟不愈而死。事隨彰聞,被害之家,共置方士于法。”(王士禎《池北偶談•鹿盡心》)
中國人一向相信【以形補形】;由於,“以形補形”的理論是中醫,乃至中國民俗文化中重要的“取象比類”思維的延展;其實,“以形補形,以臟補臟”是中醫通過對自然界的長期觀察所發現的一部分規律。嚴格地說,“以形補形”並不等同“吃什麼補什麼”;但是,此一刻板印象,易引起“吃啥補啥”的錯覺,所以歷史上就有層出不窮“人相食”之“藥理迷信”的騙局與慘劇發生。
3.“政治”操弄之“人相食”
中國史上有不少【吃人】事件,但往往帶有政治操弄的色彩;史上尤为著名的是袁崇煥之冤案:崇禎二年(1629年),於皇太極的反間計得逞後的一年餘裏,崇禎帝命廠衛嚴審袁崇煥,但是百般重刑之下,各種刑罰手段用盡,袁崇煥卻矢口不認其罪;最終,崇禎下旨“淩遲處死”。
据史載:“(袁)遂于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盡。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齧,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張岱《石匱書後集》
“時百姓怨恨,爭啖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猶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所謂活剮者也……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啖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明季北略》卷五
中國俗語:“殺父之仇、奪妻之恨不共戴天!”;然而,一個戍邊的封疆大吏,一旦被冠以“通敵”的漢奸罪名,就遭受百姓食其肉、啖其腸、挫其骨的如此不堪的際遇;可見,藉由政治運作的洗腦,而造成愚民的影響之大!
但是,似乎“天道好還”,12年之後,一場所謂的“福祿宴”於焉開鑼。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陽,洛陽西關周公廟人聲鼎沸、烈焰騰騰;此刻,珍稀貴木所製的王府家俱皆被劈成柴火,燃燒著一口從洛陽郊外迎恩寺抬來的“千人鍋”。巨鍋裏撒滿薑、蔥、蒜、桂皮、花椒香味撲鼻;然而,熊熊烈焰中,最駭人的景象是,巨鍋之中,除了七、八隻剝皮去角的全隻梅花鹿以外;尚有,一個光頭的三百多斤的胖人在裏面嚎叫,境況好不淒慘。此人,這就是被執的福王,他經輕刮細剃將身上毛髮悉數刮除乾淨,再鉗去指甲,並以藥液灌腸以排去糞便,內外淨身後,再將其投入大鍋中烹煮。其間,這個連陰毛都被剃光的福王,幾度試圖抓住一隻浮起的梅花鹿,以便伸頭透口氣;然而,大鍋邊圍觀的農民軍立刻用長矛戮刺其肢體,逼得此人慘叫而放手;而且,就如同平日燉肉一般,鍋邊上圍著士兵手持兵刃不斷攪拌;甚至,有的士兵直接將利器刺入這胖王爺的身子以便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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