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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给人生存权利
1999年2月
1999年2月,北京基督徒杨靖、高峰、徐永海在徐永海家聚会,我们学习了《圣经•新约•路加福音•第四章•第十八节至第十九节》——“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谴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神悦纳人的僖年。”
我们谈到,在我国,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他们为国家工作了多半生,几十年来,他们的工资中只包含基本生活费,没有住房、养老、医疗、子女上学等费用,现在他们中的一部分或者面临下岗、或者已经下岗,他们是贫穷的人,他们基本生存遇到困难。
上帝给人生存权利,作为基督徒,我们应该为这些生存困难的人说话、做事。我们希望主内的弟兄姊妹为此祷告。
徐永海
1999年2月
杨 靖:基督徒,曾因政治原因被判刑八年
高 峰:基督徒,曾因政治原因被劳教两年半
徐永海:基督徒,曾因政治原因被劳教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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