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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什么都能和解的 ——评施化《我对张三一言的理解》
徐水良
2009-3-24
这个施化是胡说八道!
张三兄在没有搞清和解的必要条件下,落入施化圈套,盲目赞成他那种不讲条件没有法治观念道德观念的某些和解观念,结果招来这个人的进一步胡说八道。
实际上:
第一、和解要看对象,不是什么人都能和解的。
第二、要看什么问题,并不是什么问题都能和解。
第三、和解,如果是对罪犯,要看犯的什么罪。一般的民主国家刑法,和解对象也有具体规定,那些能和解,那些不能和解,都有具体规定。严重的罪行,不能和解。
像严重的反人类罪,法律上恐怕不能和解。中共的很多罪行,包括反人类罪,就是不能和解的。不看罪行,对一切犯罪都宣扬和解,是彻头彻尾的蔑视和践踏法律,没有法制观念,泯灭是非。完全是罪犯的帮凶。
第四、和解要有具体条件,例如起码要知道基本真相,没有基本真相等必要条件,就无法和解。
第五、和解要和解各方面有和解诚意,才能和解。没有诚意,不可能和解。
第六、有了诚意,还需要协商。和解是双方或者多方面的事情,要双方或多方同意,才可能和解。这就需要在诚心诚意的基础上协商一致。
第七、在有权力又有能力和解的、加害他人的强势一方——中共顽固拒绝和解的条件下,拼命对没有权力没有能力没有条件的弱势受害者一方宣扬单方面单相思的和解,是彻头彻尾的欺骗,是充当罪犯加害者中共的帮凶。要他们单方面和解,也就是要他们停止抗争,忍受中共继续对他们伤害。
第八、对罪犯,必须依法追究必要的法律责任,在分清罪责的基础上,才能考虑依法赦免或和解。不分清罪责,不依法甄别是不是属于和解范围,就要和解,就是践踏法制和法治,就是包庇罪犯。
中国当然会有和解,并且会有民族大和解,(此外还会有大赦)。但那要等民主、正义和法治得到必要的落实,基本真相得到必要的明确,正义得到必要的伸张以后,才有可能。并且,即使在那时,和解,也需要依法进行。依法能够和解的,才能和解。而不是离开法治,任意和解。
附:
施化:我对张三一言的理解
(博讯2009年03月24日发表)
我理解,张三一言君是反对和解的。他在最近的两篇文章中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一篇是:《施化,你凭什么和解?》另一篇是:《批判戴晴别有用心的“和解论”》。把不同观点摊到桌面上,是很好的理清思路的办法。我愿意开诚布公地同张三一言先生交流,不一定在于统一认识,而在于帮助互相理解。
他在《施化,你凭什么和解?》一文中写道:施化问:“为什么不能和解?”,我的回答是:“没有条件,所以和解不了。”施化问:“为什么不要和解?”,我的回答是:“我愿意和解,也要求和解。”然后,我问施化:“你根据什么和解?”(博讯boxun.com)
这里的要点有两个,一个是能不能,一个是要不要。第二个要点,张先生和我是一致的。他说,我愿意和解,也要求和解。
因此只讨论能不能。张三一言说不能,施化说能。张不能的理由是没有条件。我理解,张先生把一个未来的历史趋势,同目前的现状混为一谈。当我在说A的时候,他说的是B。
和解是历史大趋势。古人都知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而且这还是处在当时的认识条件下。到了21世纪的今天,世界已经有了共识。这个共识在说,虽然有各种各样的不同,但是这都不是人类相互敌对相互残杀的理由。世界应当在不同当中追求共存。共存不是统一,共存需要和解。
南非的和解是世界各国许多不同和解当中的一种模式。戴晴也只是提出借鉴,没有说照搬。反对她的人虽然强调了很多不同,但是很少理解借鉴只是在不同情况下的某种参考,已经承认了不同。最相似的中国人自己的和解在台湾。台湾的国民党和民进党曾经势不两立,现在还是死对头。但是毕竟他们还是遵照某种协议在一起办事情,旨在共存,而不是把对方赶尽杀绝。
当然共产党的作恶,几何级数地超过国民党。即便这样,也不成为不能和解的理由。“能”指的是一种内在的趋势。人是能够阅读的,这是指一种趋势。你不会用一个文盲来证明人没有学习和阅读的能力,一直要等到文盲识字了,才改变定论。从人的本性讲,趋利避害是共同的。从人的生存条件讲,低紧张度有利于健康。当然,政治家有自己的追求,如果懂得利用人的特性来实现政治追求,让政治追求满足人的特性,这样的政治家才是人类社会需要的政治家。否则,不知道是什么怪物。
不错,现在的确没有和解条件。自从我在多维博客提出支持戴晴的和解以后,从两个极端受到严厉的非难。一个极端是极其拥共的,一个极端是极其反共的。这是一个我没有预想到的结果。同时也说明,条件的确不成熟。
因此张先生认定施化把现实和理想混在一起,是晕了头。我不会随便给人是否晕了头的结论,因为某种少数意见,若干年以后可能会被证明是清醒的。戴晴提出和解,指的是一种方案,一种选择。我不相信她一提和解就出现和解了,但是相信,如果永远没有人提和解,就一定永远没有和解。希望中国永远不出现和解的人,才是我说的“毫无历史责任感,毫无社会责任感”的人。张先生不必对号入座。
那么什么时候才是恰当的提出和解的时机呢?现在。因为提出和解和实行和解之间,会有一个很长的时间。五年,十年,十五年?由于现在几乎所有的人对和解一点概念都没有,需要等待共识。共识是怎么来的?是一个不“共”的认识在人群中慢慢传递,讨论,思考,过了若干年以后才出现的。中共不会出现和解的意愿。直到有一天有人提出和解,中共也开始注意和思考,衡量利弊的时候,才有一丝可能性。永远没有人提,就永远没有和解,也永远等不到一个适当的时机。
或许中共垮台以后,就有机会和解?不会。如果那时人们没有和解的共识,中共垮台正是泄愤的大好时机,哪里会和解?中共垮台前的和解,和中共垮台后的和解,虽然形式不同,但都需要和解共识。共识从哪里来?一定要有一个人不识时务地先提出来,然后经过若干年时间的讨论酝酿发酵。这个人现在正是戴晴。德国之声报导,戴晴提倡“借鉴南非模式实现六四和解”。戴晴的原意是:把借鉴南非作为我们应该开始把能够在中国慢慢实现和解的模式、原理,让大家了解,慢慢地诉诸法律,慢慢地被更多的人接受。当然,具体用什么方法,走什么程序可以讨论。但是如果连和解都不提,那么什么方法程序都没有。(博讯记者:格丘山)
此文于2009年03月23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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