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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在日华侨冤民联盟向大使馆请愿并致两会代表公开信
他们是来自不同省份的中国侨民,不同的遭遇,相同的命运,他们的冤情都在长官意志下长年悬而不决。由于失去监督的权力,令他们家人遭受司法不公,多年的司法无助信访化却让他们在海外的日本相聚一起,趁2009年全国两会开得如火如荼之际向两会代表准备了公开信(附件一)。希望通过中国驻日大使馆将冤状件转交经给中国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殊料,却遭中国驻日大使馆接待人员的拒绝。

2009年3月10日下午2点,在日华侨冤民联盟四个成员(2007年被警察殴打致死的陈小明妹妹陈伟华、2005年被谋杀沈正富的胞兄宁华敏先生、2001年福建“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的所谓涉案人陈科云的妹妹陈美钦、吴昌龙的姐姐吴华玉)三个案例,由于国内亲人蒙冤实情一直得不到解决,司法公正沦为信访化,信访部门又在玩踢皮球,相互推诿,敷衍了事。痛定思痛,值此两会召开期间,希望通过公开信的方式向两会代表表达在日华侨的心声,期待压在每个人身上的冤屈,能引起两会代表的关注,并得到妥善的解决。怀着共同的心愿和期待,他们一同来到位于日本东京六本木麻布的中国驻日大使馆门口请愿递材料。 我们一行四人就在驻日大使馆对面的小儿科医院门口停住脚步,正准备拿出包里请愿状时,专门护卫中国驻日大使馆的日本警备厅的警员就跑过来,问是干什么的?我们拿出请愿书,警员说看不懂文字的意思,因为日本人不能完全看懂整句汉语的意思,问我们是怎么回事,写了什么东西?来这里干什么来的?当警员知道我们来此专为递交全国两会公开信和请愿,马上打电话通知警署。
不一会儿,我们的身边就来了十几个日本警察,他们重复问我们来此做什么?我们坦言来此请愿,拍一些照片,递交给正在召开的中国两会领导公开信。
我们意愿得到日本警察的允许,在大使馆对面的日本儿科医院拉横幅请愿,先后拉出题为“请关注上海人命冤案”陈小明、沈正富、“制止虐杀和冤狱、两会代表责无旁贷”、“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不决、异国告状奈何有冤无处伸”、“在日华侨冤民联盟”等三个请愿横幅。拍完照后,警员问我们把材料投到大使馆的外交信箱里,还是直接转交到大使馆工作人员的手里。当然,我们更希望能够亲手把公开信交到工作人员手上。
日本警察对我们的处境深表同情,对转交材料的事却很为难,但他们可以作力所能及的努力,经过一番商量,警员让我们四人中派出一个代表跟随过去,其余三人在原地等待,上海宁化敏先生拿着三封信件代表我们三个人过去,站在使馆门口距离几米处静候。
紧闭着大门的使领馆立着一块铜牌,上面写着“中华人民中和国大使馆”。
穿着便衣的日本警备厅科长也尾随手下警员与驻日大使馆的门口接待人员商量着什么,不一会儿,从警察严肃略带气愤的脸上可以看出结果。原来大使馆耳房里的接待人员向上请求后不敢接收冤民的材料,未等日本警察转身,对方就迅速关闭那扇与外界沟通的小窗口。
对此,日本警察很无奈,同时认为这是件很怪的事,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
最后警员建议宁化敏先生直接把公开信投到使馆外交信箱里。
送完公开信,又回到对面的马路来。警员又问了我们每个人的诉求的冤情具体经过,还做了详细的记录。我的讲述令日本警备科长及警员们不解,他们觉得很怪的事,怎么会跑到大使馆来递交两会公开信。当然,不是中国人哪知中国事,他们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亲人不堪的司法遭遇,判断是非不是事实和法律,而是长官的意志和决定,正是这种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当地政府,我们的冤情一直得不到解决。
几位日本警察对我们的遭遇很同情,将我们送了一程又一程,一直送到交叉路口。
在日华侨冤民联盟:宁化敏 陈伟华
陈美钦 吴华玉
2009年3月10日
























附件一
致 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公开信 (2009年第1号)各位代表、委员:
我们,在日华侨冤民联盟〔筹委会〕,是一群在中国大陆亲身经历了私有财产被侵占、亲人被虐杀或者被投进冤狱的华人,也是一群为讨回公道在中国大陆奔波多年而毫无效果的华人。今特向你们,向中国宪法赋予了最高权力的机构公开申诉,并要求最基本的人权保障。
以下是公开申诉的第一批三个案例。此三个案例为本联盟首先关注,不仅仅因为其中的当事人是我们的亲人,而更因为这些案例所反映的反社会、反法治的黑社会性质,以及践踏基本人权的普遍性。
案例一 ——2007年上海陈小明被虐杀案:
陈小明,男,1953年生,上海人。因为维权和代理维权被警察多次殴打,继尔在2006年2月被秘密绑架,以“涉及泄漏国家机密”为借口,不准律师会见,不给家属任何法律文书。2006年7月,陈小明被诬以“寻衅滋事”罪名逮捕,最后该案又以“扰乱法庭秩序罪”收场。而离奇的是,这个罪名所指称的“法庭”根本就不存在。此外,该案罪名因人因地而一夕数变,显系虚构陷害。更恶劣的是,陈小明在被绑架、关押、系狱期间受尽酷刑,直到濒死状态才令家属保外就医,但为时已晚。保外就医仅两天,陈小明惨死。死者出狱时身上带有的大块瘀斑,就是他被虐杀的如山铁证。
同时,上海司法机关还不断威胁恐吓家属、多次抄家。连陈小明侨居海外的妹妹名下的房屋也不放过。抄家之后,一片狼藉,贵重物品也不翼而飞。
之后,亲属曾一百多次上访各级、各种部门,信访不计其数。但至今已一年多,仍无回复。而按照国家信访条例最多不超过90天必须给予回复。自己制定的制度条例,自己不执行,这怎么能够取信于百姓、取信于天下?
我们要求:平反昭雪、退还被侵占财产。
〔亲属联系电话∶81-9080806866〕
案例二——2005年沈正富被谋杀案
死者沈正富,日本华侨宁化敏之胞兄,死前受托代理经营宁先生在上海的投资项目。 涉嫌谋杀者俞阿林,原系该项目合伙人。因为俞阿林承诺的投资资金不到位而被要求退出合作经营。俞不满,由是引发报复杀人。
此案简单明了,证据确凿,有法可依。但是,由于谋杀嫌疑人在上海当地的关系盘根错节,虽经死者亲属上下奔波,至今仍然不能立案。而死者的遗体存放在冰库中已经长达4年之久。
该案反映的现实是对中国大陆的华侨投资的安全保障、司法公正的严峻考验。同时,也是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等政府信用的正面挑战。而这些因素对于中国大陆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无疑具备重要的意义。该案久拖不决,已经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而随着死者亲属不断地向各界呼吁,社会影响也必将增大。因此,当机立断,尽早处理才能够挽回恶劣影响。
我们要求:异地立案、审理,进入司法程序。
〔亲属联系电话∶81-9049328279〕
案例三—— 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
至今身陷冤狱者陈科云、吴昌龙,分别是福建省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司机。爆炸案发生后,他们被秘密抓捕并被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该案从表面来看,至少是一起为破案而故意制造的诬陷案。但是,综合考察之后却显示该案件有更黑暗的内幕。下面是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简单还原案件的来龙去脉:
2001年6月24日早上,福清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到单位当场被炸身亡。为掩盖纪委机关爆炸黑幕,公安竟然将行重要打传呼者的纪委领导排除在侦办的“十条侦查措施”之外,却把与此案毫无关系的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作为替罪羊,定为爆炸案犯。2004年12月1日,福州中院判处陈科云、吴昌龙等人死缓。2004年12月10日,福州中院却同案所谓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悄然无罪释放。众所周知,电雷管都没有了,何来爆炸?福建省高院经一年多审理,于2005年12月31日(假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撤销福州中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2006年10月10日,重审的福州中院在冤案制造者、时任福州政法委书记牛纪刚的指令下维持原判,更为荒唐的是,早在两年前已无罪释放的王小刚又被作为电雷管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
八年审一案,至今仍无一实证,仍被压在早有明确定论“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的福建省高院又两年了。
福建司法审判搞地方保护,常自由裁量。在本案中已完全不顾刑事法律。在制造冤假错案后,为了所谓“顾全大局”、“出政绩”、“维护地方形象”,极力掩盖真相,瞒上压下,能拖则拖。至今又二年多过去了,他们不惜以牺牲法律,牺牲无辜百姓的人身自由和权利而恣意违法。
但是,他们没有料到的是,陈科云和吴昌龙在海外的亲属紧追不舍,使该案的司法黑幕渐渐曝光。为迫使被诬陷者的亲属放弃追究,罪犯不惜在海外下手。2008年12月13日陈美钦和吴华玉在日本福冈向温总理请愿,2008年12月28日,吴华玉在去上班的路上出车祸(附件二),罪犯驾车撞伤后逃逸无踪。虽然伤者被抢救6个小时、住院一个多月后才脱险,但是,罪犯故意撞人的行为却暴露了其最终意图。
七年多来,六个无辜的平民百姓被当作替罪羊深陷冤狱。而真凶却逍遥法外(真正的凶手,知情者大有人在)。尔今,二审法院仍拒不同意作伤情鉴定;当局领导也不布置查真凶。判案的真假只能按事实和法律。福建这起拖压了近八年的纪委爆炸案,疑难还在纪委。时至今日,发案的纪委本身都不查;造假者主在省公安的牛某人,蹊跷在一旦放掉陈科云等替罪羊,就得追本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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