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焕武谈《08宪章》文章两篇.668.
从论争中消除误解 ——兼说其他问题/邓焕武
这次对于《08宪章》的不同理解而展开的网上论争,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在异议阵营中,持变革(革命性)立场与实质上持改良主义立场的双方,一直处于难以调合的状态,且歧见越趋严重,大有分道扬镳之势!如果说,这仅仅是认识上的问题,那么通过商榷与争论,是可以取得认知一致或求同存异地保持团结的。但是一些事实表明,情形并非这么简单。由于人们的品格和政治素质的不同,再加之种种现实利益因素介入其中,故使彼此不仅见解各异,立场也就迥然不同。尤为严重的是,当一种国家暴力政治作用其中时,致使事情更加雪上加霜了!
明白了事情的实质底里之后,知道这场论争难以避免了。因为,这时的争论之目的,主要已不是为了说服对方,而是为了争取中间人群的理解(认同)与支持。但是,论争不同于谩骂,它必须是讲究规则的与尽可能阐明理由的。不然,就会失去许多中间层读者的认同与支持。那么其作用,也就适得其反了。所以,这不是聪明人之作为。凡是认真诚实的论争,应当力求论旨明确与概念准确,力避语不达意,而不知所云。因而降低争论之质量。
就这次论争情况而言,上述这种现象,基本上不存在。这里产生的是某种误解,它显然是属于另一层面上的。比如,实际上主张改良者,不是或不完全是改良主义者。对此若予以混同了,就可能是一种误解。依笔者理解,戴晴倡言借鉴南非“和解模式”,其意旨不是改良主义的或不完全是改良主义的。并由此推断,戴晴也不同于余杰。再比如,改变制度与政权性质,并不一定意味着更换掌权者。若对此持质疑,也是基于误解。戈尔巴乔夫改革新思维之实践(掌权者由党的总书记换位为国家总统等等),是具有说服力的。这说明,改良(改革)之得以进行,其前提条件就是不更换或不完全(全体)更换掌权者。否者,何言改良?由谁主掌改良?至于改良可行或不可行,则是另一问题。其实,真实的改良(改革),相近于变革或类同变革。不然,如何理解和平演变之可能?由此再推断,如果在认知上混同戈尔巴乔夫与利加乔夫之间的区别,无疑又是一种误解。若由此进而无视体制内改革派与顽固保守派之间的明争暗斗,那不仅仅是误解,而是黯于世事了!故而持变革立场者须要眼光敏锐远大,切勿把错综复杂的情况予以简单化或者对之估量不足(不充份不全面)。
可能还有一个问题是,代领奖者未必就是什么代表者。代领奖不等同代表,除非得到主体受权或委托。可见这次徐友渔去捷克领奖时的身分,是模糊不清的(这让人颇为玩味)。因而他当时说的话,严格说不代表任何人(其言不管对或不对)。所以,所谓《08》派不能成立。谁若自称“《08》派”,无疑是骗子一个。 再是,哈维尔这次针对中国情况所说的话,现在就责之为“谬论”,可能为时尚早。后极权时期的情况是极端复杂的,可能哈维尔所掌握的信息比大家多。当然,也有可能他被人(改良主义者)误导所致。但是,哈氏这一次授奖举措,无疑是对中国民主事业的有力支持,这一点,应当予以充份肯定。
上述列举的所谓误解(如果真属误解的话),亦决非张三一言先生一人之误解。而只是这一次由他表述出来罢了。除此之外,他的大多观点是很中肯的,总的说,其立论是站住脚的。其揭批改良主义倾向,亦是够尖锐的。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张三一言先生是一位持变革立场十分坚定的草根知识分子。他的许多精辟论述常让笔者叹服。更令人敬佩之处的,是他的积极勇为,正直敢言,以及不媚俗、不畏强权的品格。所以说,张三老是我们异议阵营中难得的屈指可数的奋战者。
至于倡言“和解”理念与精神,除了中共顽固派和极端反共人士之外,不会有人反对的。自“六四”事件之后,我们几乎每年都重复多次提出重新定性“六四”与平反“八九民运”;这种诉求,就是基于和解理念的嘛。平反与重新定性,正是积极实施政治和解之举措。但离开必要前提条件而空喊什么“和解”,其实就是改良主义投降倾向的可悲可鄙表现。跪着只有乞求,而绝对没有跪着抗争的。某些人声言“顺服掌权者”,即是“生动”的一例——显得足够谦卑的样子!
所以,不使《08宪章》成为改良主义的遮羞布,是制体内外一切主张变革力量的当前之急务。对此,切勿等闲视之!
2009.3.26.于重庆沙坪坝大公村
为什么硬着头皮不放刘晓波/邓焕武
如果事涉《08宪章》而抓捕刘晓波,尽管以“监视居住”的名义,亦是厚着脸皮蛮干的丑事一桩。因而在世人面前,他们脸上这一黑点,是永远无法抹掉的。对此,中共专制者们心知肚明。但是,抓刘至今已过两个多月,仍然顶着舆论不放人。这大概是,被严峻情势所迫,非如此蛮干不可。不然,就表明“不搞西方多党制”的决心不大;就未能“筑牢抵制西方多党制的防线”……。总之,这是事关生死存亡的问题。哪能顾得上脸面!
况且,他们向来以为:我们是握有强大实力的专权者,我们还怕谁吗?这是中共专制者实实在在的心态,即:“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横蛮心态。其实,这是垂死挣扎的心态,是一种丧心病狂者的心态!但是看起来,又的确好像有恃无恐的样子——诺大一个国家,还抓不了一个掌控在手心中的人?
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如果光这样看问题,认识上可能还欠火候,就可能要上当。因为从某种意义说,专制主义者并非是头脑简单化者。他们其实是狡猾者,是诡计多端者。
例如,中共专制势力为了眼前与长远利益计,绞尽脑汁想方设法操控民运,已是不争之事实。为此图谋,从长计议,就要物色一些合适的人选,打造成为“为我所用者”。于是,企图打造出一个“中国哈维尔”,便成为一项长期性的任务。
那么刘晓波,有否可能被挑选的人物之一?……
但是,刘晓波是否愿意被选中,则是另回事。笔者从好的方面想,希望刘晓波决不会那样……。因为他,本当“吃一堑,长一智”嘛!
再说,哈维尔是这样被刻意打造出来的吗?这样做,能够制造出“中国哈维尔”的吗?真是开足荒唐的玩笑!可是我们有的人,却在配合闹着这个荒唐的“玩笑”。……
《08宪章》推出之后不久,笔者就撰文认为:不能把它和任何个人挂联,更不能等同。不管是好是坏,哈维尔亦同样不能和《77宪章》相等同。这是一个大原则,必须坚守。
若把刘晓波和《08宪章》之间划上等号,正是上了中共专制者的大当!
我国的专制主义者并不呆傻,他们确有一套似是而非的为自己壮胆的“理论根据”,而且颇能迷惑很多人。即:对于中国来说,民主是“非常态”的“异物”,是违反中国国情的“偶然性”之东西。因而,民主制只能有赖人们的创造性努力,才可能产生。况且很容易得而复失……。因为,民主不符合“人类自然法则”,不是中国社会的常态之物。而符合规律的常态之物,才能天长地久得以存在。这种“常态之物”,就是具有5000多年历史的一直存续至今的专制人治……。与此同时,由于中华民族是个不会异想天开的“缺少创造力”的民族;中国人是缺乏不切实际“创造性思维”的人群。故而,中国文化历来缺乏民主的传统。100多年来,中国的民主革命均以失败告终,就是有力的“明证”。由此可见,民主不适合于中国,民主制( 即所谓“西方多党制”)在中国行不通。如此等等,振振有词。
既然民主法治行不通,不可取。那么,只有在专制人治方面再做文章,再下功夫,以便能够使之“现代化”起来,使之能够成为永久之“常态”。这样,一可对抗西方多党民主制,二可把特权专制政治永久化。真是一举两得,美不胜收;故此,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创造性思维”派上大用埸了——“多党合作制”被重新“创造”出来。进而“中国模式”、“中国经验”、“中国发展道路”等等一概粉墨登台,“有声有色”地演出了。接着,所谓“中国经济奇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亦在世人面前一一“成功”亮相。所有这些,据说是结合中国国情的辉煌创造。至于是否是货真价实的,可以不置一顾地“不争论”。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可以继续挂在口头上,但在实际中,则可以随意改动——管他什么标准不标准,既得特权利益才是真正“标准”。
当然,“最伟大最光辉最具中国特色”的常态之物,还是那个已经面目全非的什么思想、那个根本没有理论的“理论”,那个不知从何处捡来的什么“三呆表”以及那个听起来十分中听的“科学发展观”。由此可见,“创造性”的人治权力话语,已经达至登峰造极,看来难以再复加了。
再把几多情形联系起来观察,可见抓捕刘晓波,且至今不予释放,似乎就“顺理成章”了,不足为怪了;也更加显得有恃无恐了。因为,不仅手里握有强大的硬实力,而且软实力亦操我手呢,呵呵。反正,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的,分明是我们中国专制统治者。因为我们能够按照自然法则行事,是顺乎“社会规则”与顺乎“人性”的。所以,不释放刘晓波,不更显得理直气壮了吗?
把自然法则等同于人类社会法则,把人性混同于动物性甚至兽性,是上述谬论得以立足的两块“基石”。但这是两块连聪明小学生都能识别的诡辩冻土,它根本经不起真理阳光的照晒。至于构筑该谬论的其他“泥块”,如那似是而非的“民主是人类心灵的杰作,绝不是肉体生活的产品”、“民主是古希腊的,民主属于欧美……”以及“民主对于中国来说也是不可能发生的事”等等,均是不值一驳,不攻自破的烂货。
上述显而易见的谬论,居然在个别民运人士头脑中产生影响。故而,引经据典(且有断章取义之嫌)鹦鹉学舌般有意无意地卖弄这种低劣的荒唐理论(虽然他确信中国民运具有创造力,能够争取实践民主这一“偶然性”异物之“可能性”,但严重缺乏说服力,且自相矛盾)。于是从客观上看,无疑形成了和专制主义谬论相呼应。由而,《民主对于中国是异物》一文中,所表述的站不住脚的乐观意志(表态)遮掩不住“头头是道”的悲观言说(心态)。其已产生的负作用(理论误导)很严重。对此,笔者深感遗憾!
例如,该文开篇就首先把争取民主自由的乐观者,一律扣上“社会进化论”的帽子,而不分青红皂白(这种文风已远离学术探讨商榷,语气颇像真理在握的学阀)。而文章最后,又自圆其说地把作者真实的悲观主义调子,予以“乐观”化包装。即:以张显“个人的创造性和反抗精神”之英雄乐观主义,与文中一系列悲观论断相协调,从而把不值一驳的悲观论据,予以“合理”化。称之为“才是‘理性’、‘审慎’的言说” 。但这又有何用呢?既然中国是个“天命论”、“轮回说”、“无为”的同民主制无关的且缺失创造性思维与创造力的民族国家,又面对“不可战胜的自然法则”,这种“乐观”的英雄主义壮举能顶啥用!干脆,还是早点回家抱孩子吧!免于再碰得头破血流以失败告终!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