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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一言徐水良施化论辨六四和解.662.
张三一言:施化,你凭甚么和解?
(博讯2009年03月25日发表)
施化问:『为什么不能和解?』,我的回答是:『没有条件,所以和解不了。』施化问:『为什么不要和解?』,我的回答是:『我愿意和解,也要求和解。』然后,我问施化:『你根据甚么和解?』
对认为当下六四不能和解的人,施化批评他们『毫无历史责任感,毫无社会责任感』,我认为正好相反。我先问一下,目前有没有六四和解的条件?我请施化推崇的戴晴回答:『完全不具备。』我认为,在不具备和解条件下强作堂吉诃德式地凭空和解才是昧于历史、昧于现实、毫无历史责任感、毫无社会责任感。
戴晴宣扬借鉴南非实行和解,其用意在宣扬理念,为将来作准备,我支持其用心又提出异议,写了《请在有了民主政权后才借鉴南非》作回应。施化赞同戴晴,写了一篇《为什么不能和解?为什么不要和解?》大文。戴晴头脑还清醒,虽则站在现实和理念不分边缘,毕竟还没有越界;施化晕了头,意愿和现实混成一体,要在目前政治现实中操作其和解理念。 施化认为现在就可以与共产党和解的根据是『中共享羞羞答答的方式已经给六四平了反』,(还加上『从中央政治局到地方任何一个党支部,我相信不再有一个中共干部敢于当着广庭大众,再提一句“六四是反革命暴乱”』强化左证)不管是羞羞答答也好,大张旗鼓也好,既然是“已经给六四平了反”就必定导出如下结论。平反的逻辑前提是共产党必定有和解的意愿;就是说共产党既有和解意愿,也有良好的平反行动──中国的政治现实已经具备了政治和解的客观条件。请问,这和在我们眼前在我们身边的政治现实对得上号吗?把一个一厢情愿(平反六四的意愿)的假象当作是政治现实,还要在这个一厢情愿的假象中去操作民间与专制统治者和解。这就是毫无现实感。
无现实感就陷入空中楼阁。在这空中楼阁中,施化激昂慷慨地责们:『既然已经变相平反了,已经不再有反革命了,照老话来说,都是 “人民内部矛盾”,为什么要怕和解?为什么不能和解?』我给他极之现实的答案:因为根本就没有平反啊?所有六四的头们、反革命、政治犯、异见者、维权人士与共产党那来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如假包换的“敌我矛盾”啊。请施化回答:现在在关着的成百成千成万的政治异见及维权人士是中共的敌人还是他们的“人民”?你叫这些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被关人士如何跟着你摆脱昨天,跨入和解的明天。施化应做的是首先帮助这些中国人“摆脱今天”。
现实之外,我们不妨也稍回顾历史。
现在,『从中央政治局到地方任何一个党支部,我相信不再有一个中共干部敢于当着广庭大众,再提一句』“斗地主”、“肃清反革命”、“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等等;按施化逻辑,当然可以据此推定:中共享羞羞答答的方式已经给地主农富反革命所有政治犯异见者维权人士平了反了?历史是如此吗?现实是如此吗?昧于历史得可以了。
这是对历史上近亿被共产党杀害伤害的中国人毫无历史责任感!对正在受到中中共迫害的中国人毫无社会责任感!
施化的意愿是良好的:『和解从来都是好事,欺负人的人和受欺负的人和解,也就等于,前者说,我今后不再欺负你了;后者说,我今后不再怨恨你了。这是对每一方都有好处的双赢结局,为什么不要和解?』我想我是没有能力把施化从他的把良好意愿当作现实的幻觉中解脱出来了;不过我还是死马当活马医,说一说。现实是,前者并没有说:『我今后不再欺负你了』;而是说:『我今后要坚持继而欺负你』,而且在现实中坚持不断地欺负你。
施化说,提出和解的人需要有几个条件,其中提到:宽阔的胸怀气度、长远的目光思维、知难而进的大智大勇。我支持这一说法,我想,戴晴和施化会有这些条件的。但是,共产党专制统治者并不是如你意愿中那样。他们作为你要求的和解的一方,并没有你所要求的条件,有的是小肚鸡肠心胸狭窄、鼠目寸光、愚蠢顽固,你说怎么办?
最后,我要问施化:
你凭甚么和共产党和解?
凭良好意愿就可以和解吗?
单单凭这个一方面的和解条件就可以和解吗?
中国的政治和解是你的良好意愿还是客观现实?
2009.03.23 [博讯来稿]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09/03/200903250120.shtml)
张三一言:请在有了民主政权后才借鉴南非
德国之声报导,戴晴提倡“借鉴南非模式实现六四和解”。戴晴的意旨是:把借鉴南非作为『我们应该开始把能够在中国慢慢实现的模式、原理让大家了解,慢慢地诉诸法律,慢慢地被更多的人接受』来提倡(更正一点,是“将来”实现,不是“现在”就可以慢慢实现),我很支持这观点。但是,在解说其和解理念时,有可能会误导读者,有些说法我也不同意。意见如下。
[一]、借鉴南非是时、空、对象乱
德国之声记者的采访戴晴介绍说:『原《光明日报》记者、中国著名学者戴晴近日提出,中国可借鉴南非模式,对"六四事件"评价完全对立的双方实行真相调查、进行个案剖析、寻求认定正义,最终实现社会和解。』
这一推许的介绍在事实和逻辑上否定了戴晴的倡议。
要提倡和解精神,可以。但是要『借鉴南非模式,对"六四事件"评价完全对立的双方实行真相调查、进行个案剖析』是犯了时、空、对象乱配的错误。没有可能以之『寻求认定正义』。
请注意了,南非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是在曼德拉就任总统后、在正义可以伸张的民主政治环境下成立的,也是,且只能是在这样政治气候下才有调查真相进行和解操作的可能。在正义匿迹、种族隔离猖狂的政权下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些活动,有这样的思想也只是空想而已,没有现实意义和功用。
请冷静地想想:
有可能在中国大陆搞一个“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之类的组织吗?你搞,共产党给你戴晴回报是再延续你(曾经拥有的十月)的牢期。别人连生存空间也不给你,你还想去调查别人的真相和对别人和解,开玩笑?
你想象中的和解主体(操作者)是谁?是你?是六四群体?请不要忘了南非的调查真相者、主导和解者是民主政制的当权者,是用手中权力进行调查与实践和解的;你、六四群体掌权了?没有,那你有甚么能耐去调查共产党的历史真相,有甚么办法迫使坚持自己对六四定性的共产党和解?
和解,我们要的是在伸张正义前提下的和解。现在共产党治下的大陆正义缺席,在缺失正义条件下的和解只能是不正义的和解。胡锦涛全力提倡的和谐,就是追求一种以非正义压倒正义的稳定状态。现在提倡和解,必定与非正义的“胡和谐”同流合污。
[二]、分清期待和解与实现和解
戴晴:『呼唤中共体制内开明派、改革派同社会上理性人群共同发声化解仇恨的提议被称为解决"六四"问题的中间道路。』又说,『“六四”已经过去20年了,两边一直坚持自己的说法。』──这说得很明白了,六四问题“那边”坚持“自己的说法”,即是坚持不和解;戴晴也对“那边”不抱希望,只对“那边里面的那边”有所期待而已。而六四“这边”则两看,有反对和解的,也有主张和解的;戴晴是其表表者之一。
我想戴晴要想清楚是:
一,“那边里面的那边”在今天对你提出的和解有甚么作用?你的和解主张的效果会不会是对空弹琴,连回响也听不到?事实上,你的倡议只是表达了期待“那边里面的那边”变成“那边”而已。可见的将来,例如一二十年内有可能吗?(上帝保佑:可能)
二,戴晴有没有想清楚,自己谈的到底是“期待”和解还是在今天的政治现实中“操作”和解?我看到戴晴在理论上很清楚;她说『完全不具备』和解的可操作条件,完全不具备实现六四和解的前提;可是,还是要借鉴南非。要知道,南非的和解,不只是思想意识,最重要的是它的现实操作性的意义;所以借鉴南非给人的印象是现在就实行和解操作;起码是期待与现实不分。
从戴晴上述期待的话看来,事实上她自己也对和解没有信心。鼓吹连自己也没有信心的事,是不是太虚浮了一些?
[三]、不能牺牲正义屈就和解
戴晴反对她说的以下观点:『你们镇压错了,我们被镇压了,我们是完全对的』,因为『不能让整个社会和解』;她主张取替的观点是:『南非当年图图大主教通过“真相、正义、和解”的模式』。
请戴晴想清楚:
一,为了『让整个社会和解』,还要不要“真相、正义”?
六四的真相有可能是“学生没有被镇压”、“共产党镇压对了”、
“学生是完全错的,共产党是完全对的”?
我认为没有这种可能,细节的真相可能不清楚,有待调查,但是总体真相是否定不了的。“共产党镇压了学生”!这是铁一般的事实,是明确无误的真相;“镇压学生的共产党错”!这是不证自明的正义。如果不承认这些,就是不想要真相、不想要真理、不想要正义。
二,和解可以是:“对你们的镇压我们可以不报复”,这是很宽容与高尚的和解;这和解不违背正义。但是,“你们没有镇压学生”,则是反真相;“你们镇压对了”,则是反正义。戴晴上述否认学生要求平反的言论,即使不是反正义,起码已经站在反正义边缘了。
我想预告和解论者,你们的和解理论与观点很容易让自己放弃真相、正义而屈从权力;或者说你们很容易掉入权力者设下的牺牲正义屈服权力的陷阱。
2009.03.22
戴晴:“借鉴南非模式实现六四和解”(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4078206,00.html?maca=chi-ettoday-cn-770-rdf)
徐水良:不是什么都能和解的2009-3-24
——评施化《我对张三一言的理解》
这个施化是胡说八道!
张三兄在没有搞清和解的必要条件下,落入施化圈套,盲目赞成他那种不讲条件没有法治观念道德观念的某些和解观念,结果招来这个人的进一步胡说八道。
实际上:
第一、和解要看对象,不是什么人都能和解的。
第二、要看什么问题,并不是什么问题都能和解。
第三、和解,如果是对罪犯,要看犯的什么罪。一般的民主国家刑法,和解对象也有具体规定,那些能和解,那些不能和解,都有具体规定。严重的罪行,不能和解。
像严重的反人类罪,法律上恐怕不能和解。中共的很多罪行,包括反人类罪,就是不能和解的。不看罪行,对一切犯罪都宣扬和解,是彻头彻尾的蔑视和践踏法律,没有法制观念,泯灭是非。完全是罪犯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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