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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的革命和不反共的维权/刘自立.655.
来源: | 日期:2007-05-24 | 网址: http://www.aboluowang.com
维权运动在中国兴起。对于这个现象的分析,现在处于模糊和朦胧状态。许多思想观念展现在此平台上,但是互相矛盾,不能合一。这个现象本身,究竟说明一种民主事态发生,还是体现一种生存危机迫近棗新兴权贵逼迫草根阶层产生生存危机?
随着这个危机的出现,我们能不能做出维权形势形势大好、民主意识觉醒这个判断?
抑或,这个现实,是老百姓难于从最低生存线以下讨生活的写照,于民主意识无涉?
维权运动,其性质,其发展,是要统合在一些人所谓渐进民主和党内改革之变化上,还是随着极权私有制的发展,最后被整合在后极权主义的政治、经济生态中,一如产生某种化学效应一样,被提取为官僚资本和亚意识形态的副产品,逐渐式微?(我们可以参考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日渐式微的维权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 此后,极权政府有无能力和意愿,使得这样的维权运动长期存在,而又使之始终处于非政治化状态棗甚至使之苟同党的物权法?
维权人士和一些合作于党文化者,是不是情愿和国家、政权、党的法律,处于长期打太极拳的朦胧境地,并将这个其实没有政治裁判在场的伪博弈过程,长期坚持下去;坚持这种“非政治层面”的博弈,又会产生何种结局?
是乐观,还是悲观?
这样的伪博弈效果,究竟会发展到何种前景?
究竟是走向是民粹还是民主,人们现在看得并不清楚。
在党框定的法律结构中,逐步实现突破党本身享有的特权利益,是否可能?
抑或,这种“博弈”,是不是随着政治势力的消长,其是、非,最后会被北京垄断集团最终裁定,人们也并无定见。
一些对于这样那样、框定在党之大法范围内产生的维权运动,如何结合民主自由的“政治范畴”运作,人们还是处在语焉不详的话语系统之内。
重复而言,有没有这样一种“去政治化”的维权真理?
那些认为维权运动,如果结合政治诉求,就会败坏他们和党达成默契的人们,是不是维权运动最好的引导者和参与者?
他们的基本逻辑判断:仰仗党法、党规,在不主张“反党”的框架中,进行所谓不要裁判的博弈棗事情,是不是就真的、最终朝向实现民主的目标自动演进了?
这架民主机车是不是这样被发动起来的?
其发动者,其实就是党阀、党法?
我们对于这样的说法,不表苟同。
维权运动的前提,实际上,是社会不公,在政治、社会、经济,尤其是在经济层面上的“阶级斗争”。这个阶级斗争,今天,并未消失。虽然,在我们的话语系统、自由派的话语系统中,阶级斗争,早被边缘化了。人们认为,只有毛,才提倡阶级斗争。但是,除去用阶级斗争,这样浅显易懂的政治词汇,说明今天中国维权运动的实质,还有什么其他政治词汇,可以更好概括这个运动的本质呢?
一些人、一些阶层,其历史和现实的经济权益、经济利益,被权贵阶层所剥夺,所侵害,所占有棗这个定义之内容难道不清楚吗?
一般而言,世界上,所有阶级之间的斗争,一天也未停息。欧美通则,是要让各阶级各得其所。
共党,则要消灭剥削阶级;他们成为剥削主。这是其间不同。
新阶级,在1949年以后产生的阶层剥夺,阶级剥夺,难道不是中国现代史的明证吗?
而“阶级斗争”这个词汇,让人们很容易想起共产党的阶级斗争学说。他们的这个学说,其实也囊括他们的“维权运动”之始末。
他们的维权运动的实质,又是什么呢?可以概括以下几点。
一,他们首先不承认“维权”这个概念。他们否认在蒋介石或者克伦斯基治下,可以依照当朝法律,来实行民粹或者民主运动,反剥削、反压迫运动。他们“维护”工人和农民的权益之革命、之运动,不是维权,而是打倒资产阶级的任何政权和法权。
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
刘少奇在安源煤矿,毛在井冈山,在江西,都实行这种“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和“维权”。
军事斗争之外,大规模的工潮、农民起义和学生运动,都是打着维护人民和草根阶层之利益展开的。这方面的史料很多。
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搅起的“维权意识”,中国人民接受的公有制“觉醒”运动,并不始于今天棗就像公私合营运动时期,人们失去他们的财产而暗中嚎啕那样,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觉悟,而是迫于暴力。
正像人们所云,现在的任何中国人,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东西是自己的”棗这样一种天赋产权之意识,而是他们如果不进行抗争,就没有生计。这几乎和思想觉悟毫无关系。
这个觉悟,是生命的呐喊。(连牲畜,也会因为你要消灭他的存在而反抗棗当然,牲畜们不会,也不知道,要跪在他们的警察面前。)
二,共党所谓维护农工利益的运动,有着极其强烈的政治色彩,政治策略和政治目标。这样的马克思主义ABC,遍布当时的工人夜校,农民讲习所和大学团契、协会。他们紧紧联系着维权和革命之间的关系棗而我们现在要杜绝之!
他们主张的利益争夺,当然是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的。马克思所谓工人阶级本身,只能产生无政府工团主义之说法,明确了,他们作为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棗其身份定位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对工人进行马克思主义之灌输之使命。他们的做法很明确,理论,也很明确棗虽然,他们背离了西方社会的人权和财产公则。
社会主义思潮,就是基于这个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理论势道而行。
这是不争的历史。
我们的含义是,列宁主义维权运动棗其实是推倒一切法律、政权和民主之运动,包含了他们明确的政治原则。共产党人从来主张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的观点。凡是不明确和不公开的主张,被其讥讽为机会主义棗“目的是没有的,运动就是一切”。这个鲜明的政治观点,是其工农运动的特色。
固此,他们可以明火执杖,巧取豪夺,因为目的是正确、光荣、伟大的。
问题何在?我们的提问是,现在,我们大陆上维权运动的出现,一开始,就和共产党旗帜鲜明之政治特色不同。前此说过,我们的维权运动,一说,要制定民主自由、普世价值之前提;二说,我们要自动停留在党国的法律框架中,不问政治,不设“非法”领域;三说,我们要把所有被逼迫者的生存抗争,说成是政治形势大好,而且越来越好;而基本忽视,新阶级正在完成他们的资本积累,这个基本事实。
这是值得和党的“维权”、革命做一比较的地方。
三,共产党直接以暴力“维权”。他们除去夺得政权,让“人民当家作主”以外,在切实实行土改和工商业改造的时候,以暴力作为其最后根据。不管是地主还是资本家,其暴力引导下的公私合营,土地公有化,使得维护资本家和地主权益,变成一句空话。
现在的维权人士,处在暴力和合法性双重夹攻之下,不要说他们没有几百万军队,连自己的肉身和脸面不受攻击,都难以做到棗请问,这样的“消极自由”,究竟如何抵御武装到牙齿的政权机器呢?
面对强权,我们只能做到精神战胜法,或者期望类似君世坦丁大帝那样的宗教自由主义者,来制定一部自由大法吗?
共党容忍“异教徒”的雅量究竟有多大呢?他们有无君世坦丁大帝容忍基督徒和异教徒的雅量呢?
四,也就是说,中国人民在“选择”暴力革命和暴力剥夺的政治事态上,几乎完全接受了共产党的公有主张。人民接受了打土豪,分田地和对于私有制的工商业改造。这个接受,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也不是缘于一种单纯的利益博弈,而是为了一种理想,大公无私的理想。
这个理想,现在完全破产了。
这个破产,同样逼迫党们,来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棗从共产转向私产。于是,共产党/私产党,现在,处于政治学话语系统一塌糊涂的境地。正像上述所言,他们的剥夺剥夺者的革命,现在成为了保护剥夺者棗他们的草根煽动、农工“维权”,变成了反维权棗他们的共产主义,变成了官僚集团的私有制。于是,历史开了中国人一个大玩笑。一切,都颠倒了。
可惜,现在,当共产党特殊利益集团,转变为历史上革命对象之地位的时候,他们面对的,却不是新一轮新共产党人、暴民和毛棗他们幸运地、面对了并不反对他们之物权法、民法,他们之“政治层面”的、一些“不反共”者棗我们只是说,这些“合法主义者”,他们在维权运动的话语权利中,占有极大分额,产生不小影响;但是,当然,他们不是全部!
醒悟者,应该发现什么问题呢?
前此,我们已经多少言及棗固然,我们坦诚,我们对此中课题,并未完全获解,也需要和朋友们商讨。
这些问题就是,和共产党维权时期的作为比较,我们的维权运动,究竟应该如何制定走向,观念,策略和理论。
我们还是比较而言,从而证明之。
众所周知,共产党协同世界社会主义思潮,赖以存活,赖以消灭私有制,并且,至今并不忏悔、不正视他们在公有制时期实行的私产剥夺。已经有作者写文章,揭露了他们的某某号文件,坚持土改和公私合营之合法性棗这个合法性和物权法私产合法性,并轨为一,乃是党文化“同一律”之典型表达!
现在,他们处在维护秩序和财产的、马克思批判的统治者之地位。维权人士们,维权思想家们,又当如何定位,这样一个来自公有制革命者集团的、私有制法制制定者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呢?
我们是不是可以借鉴其早期行为、早期理论,对其自相矛盾的理论和所谓实践,做出应有的、类似他们批判资产阶级法权的理论判断呢?
抑或,却是跟在他们的前公有制合法、后私有制也合法的旗帜下,来一个公婆、儿媳合一的维权主义呢?
他们引导农工打倒剥削阶级的合理、合法煽动,我们当代维权人士、维权思想家,又该如何估量呢?
我们如何像他们区隔草民和蒋宋孔陈集团一样,来一个对于草民和权贵集团的基本区隔,抑或,不进行任何区隔呢?
不进行有效的区隔,不打出类似他们那样旗帜鲜明的口号,我们的“非政治层面”的维权、依附于党权、党法的维权,难道真的可以统一小绵羊和大灰狼(他占据所有的政治文化经济资源棗小绵羊,什么也不占据)的共同利益吗?
我们当然不主张实行暴力起义,或者其他什么武装革命,但是,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棗我们武器的批判,究竟要义何在呢?
是要统一在党法、党权之内,才能选择,才能行动吗?
棗这个策略,是不是唯一有效的呢?
.....其实,党实行所谓的私有化政策之因,源自其开放于欧美的政治战略。这个开放的政策,既依靠了欧、美资本家和跨国公司的南桔北枳效应,为党权贵族带来好处,又为西方国家争得国家利益。这两个好处,正好是中国弱势群体,陷于时下被逼迫、被压榨和被剥夺处境的直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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