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国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三鹿毒奶追踪
[主页]->[现实中国]->[三鹿毒奶追踪]->[香港报纸批评毒奶粉案审判结果]
三鹿毒奶追踪
·廉价的背后并不光彩
·刘晓波:中宣部也是毒奶粉泛滥的罪魁
·法全面禁止含中国奶制品的食品
·杨建利呼吁成立三鹿奶粉受害者组织
·台湾全面禁止中国大陆生产乳制品
·台湾对大陆有毒奶粉震惊紧急查禁
·台查出中国产植物性蛋白含三聚氰胺
·台湾严厉谴责中国大陆不法奶业者
·台湾将组团考察大陆食品安全机制
·台湾计划派专家赴中国调查毒奶事件
·马英九希望台湾更多了解大陆食品安全机制
·台湾卫生署放宽食物含三聚氰胺标准
·台湾卫生署长处理毒奶粉不力请辞
·放宽三聚氰胺标准 台卫生署长辞职
·台卫生署长林芳郁因毒奶粉事件提出辞呈
·毒奶粉进口台湾引争议 陈云林现在来台不是时机
·马英九:拿出更大的决心与魄力,做好食品安全把关
·叶金川接任台卫生署署长
·台称可能全面禁止进口大陆奶制品
·台湾将要求北京就毒奶粉恐慌道歉
·香港政府全面召回伊利奶类产品
·香港加紧检查来自大陆所有奶制品
·毒奶事件 澳门将为七千学童抽检
·香港女童因饮伊利奶验出肾结石
·香港确认第二宗儿童肾结石病例
·港澳为曾饮用有毒奶品儿童检查
·香港拒绝全面禁止进口大陆奶制品
·毒奶粉余波未了 受害港童又增两名
·港澳台再召回停售三聚氰胺奶品
·部分食品在香港等地被验出含三聚氰胺
·中国黄金周开始港忧验肾儿大增
·美议员关注毒奶粉事件和输美产品
·日本农相因中越有毒大米丑闻辞职
·亚洲国家纷纷加强限制中国奶制品
·马来政府扩大限制中国乳制品范围
·日本广泛关注中国污染奶制品事件
·日本要食品公司严密检查各自商品
·三鹿奶粉:人作孽 不可恕
·中国的假冒伪劣综合症
·冉云飞:凭什么相信你们的宣言?
·凌方:再谈三鹿毒奶
·舒非:“国货”今昔
·为了那些被活活疼死的婴儿
·管见:“民族主义”卵翼下的含毒“创新”
·邓聿文:谁吃了三鹿奶粉?
·三罢运动势在必行
·冉云飞:祸起政府自身免检
·“我害人人,人人害我”大陆毒食品炼成史
·杨莉藜:官场经济的穷途末路
·南都社论:奶粉事件:媒体责任的失落与承担
·张成觉:上上下下话高强
·神七与毒奶:科技与道德的两个极端
·文道:犬儒時代的信任
·含泪劝告起诉三鹿毒奶粉事件的家长
·李怡:神七中国和毒奶粉中国
·三鹿的孩子为什么没有人管?因为胡主席太忙。
·李克强应为毒奶粉事件辞职
·冉云飞:毒奶事件中的官员表演
·朱大可:文化毒奶和脑结石现象
·谭卫儿:神七、毒牛奶与中国的新闻监督
·李元龙:毒奶事件,还有谁该“下柜”?
·河北“自律”的律师界愧对职业道德与良心
·三鹿事件能让中国人理智复苏吗?
·施化:可怕,一个没有权威的权威体制
·持平中肯 发人深省——读《神舟vs.毒奶:中国起飞的天上和人间》
·国庆立志:今后不做Chinaman?
·张鹤慈:毒奶粉事件中不能允许舍卒保车
·温克坚:毒奶粉事件的罪恶与救赎
·刘晓竹:天上的事情,地上的事情
·何清涟:中国食品安全拷问政府责任
·李怡:神七问天,百姓无语问苍天
·太阳报:神七与三鹿并存,双面中国遭撕裂
·胡蝶:温家宝眼泪和“对不起”制成糖衣毒药
·林保华:共党狼奶与中国媒体
·江天勇:诚信、中国模式与中国制造
·昝爱宗:令国家蒙羞的“三鹿式政府”
·浦志强:放下神七,揪住奶粉!
·不妨试试中国式的自然的"序"--问责制
·法全面禁止含中国奶制品的食品
· 英国最大连锁超商特易购下架中国大白兔奶糖
· 东南亚多个国家全面禁止中国乳制品
·毒奶粉事件凸现“两个中国”的内部危机
·国家质检总局官员表示奶制品问题已受到控制
·温家宝表示要汲取毒奶粉事件的教训
·多国继续采取措施避免中国“毒奶”制品流入
·毒奶粉:“不能”还是“不为”?
·多个国家禁止进口中国奶制品
·中国毒奶粉延烧至美华人忧虑不堪
·毒奶粉危机持续 特供食品引非议
·时事漫画:三鹿的护身符
·毒奶粉:灾难配方
·中国酿酒公司否认产品含致癌物质
·当局续瞒毒奶粉 大庆家长上街呼救
·多个国家宣布禁止进口中国食品或奶制品
·UN机构严重关注中国污染奶制品
·中国领导层享用特供食品引发不满
·奶粉丑闻:“一切都是文过饰非”
·欧盟加强检验中国含奶食品
·欧盟禁止进口含中国牛奶婴儿食品
·韩国验出中国进口8个品牌含三聚氰胺
·亚非欧各国纷纷禁中国毒奶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香港报纸批评毒奶粉案审判结果

   三鹿前领导人田文华出庭
   今天出版的香港多家报纸均在头版以大字标题和巨幅照片报道了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对三鹿毒奶粉案审判的消息。很多媒体注意到,检方把起诉的罪名从原来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改为较轻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香港媒体还对三鹿毒奶粉案只判奶农和企业,没有追究官员的刑事责任表示关注。
   
   *刑不上政府官员*
   

   香港《明报》报道毒奶粉案件新闻的标题是:《无官员被刑事追究,受害者家属不满》。
   
   《明报》报道说,“备受关注的三鹿毒奶粉案在石家庄法院宣判。受害者不满在这次导致六人死亡,全国超过29万婴儿出现泌尿系统异常的严重事件中,竟然没有一个政府官员被刑事追究“。
   
   香港《明报》还为此发表社评,题目是“官员可以隐瞒竟免究刑责,毒奶案处理不公难息民愤”。
   
   社论说:三鹿毒奶粉事件,导致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辞职,石家庄原市委书记吴显国辞职,副市长张发旺辞职,原市长冀纯堂辞职。这些人只是丢了乌纱帽,失去行政职务,迄今为止,并没有官员被追究刑责。
   
   明报社论还指出,去年七月,甘肃卫生厅就因为省内出现10多名婴儿因使用同一品牌奶粉患肾结石的病例,向中央的卫生部通报。而卫生部早知三鹿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却迟迟不采取行动,现在卫生部官员却对事责毫不相干,难言公平、公正和合理。要不是新西兰总理从投资三鹿的新西兰公司得知此事,透过外交途径向中国高层反映,终于使事态惊动高峰,纸再也包不住火。否则不知道毒奶品还会毒害多少人。
   
   这次石家庄的一审判决,官方的新华社强调的是“严厉判决“,而一些香港媒体则对判决是否公正提出质疑。
   
   *同案不同罪不同罚*
   
   香港《东方日报》相关新闻的小标题是:三鹿毒奶品案,判决激起哗然。大标题八个字《奶农替死 罪魁放生》。
   
   《东方日报》质疑说,田文华于去年九月被刑事拘留时,涉嫌的罪名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产品罪。该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而在昨天开庭的时候,控方则改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田文华等人的刑事责任。该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这等于早已免他们一死。有关罪名被调整后,引起司法界的争议。
   
   《苹果日报》的社论指出,同一宗案件以三种不同罪名判罚(危害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产品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被判死刑的只有两名农民。
   
   文章质疑道:“田文华等三鹿高层在8月1日就已经确认奶粉含有三聚氰胺,但仍然继续生产到9月12日,共生产毒奶粉900吨,销售813吨,不知道害了多少婴儿,为什么他们不是同样被控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呢?”
   
   *其他肇事企业该当何罪?*
   
   《东方日报》则指出,生产毒奶粉害人的,不止三鹿一家。三鹿被率先爆出奶粉含三聚氰胺之后,在全国引起恐慌。质检部门大检查,结果在内地22家奶品企业的69个批次的产品检出含三聚氰胺。内地媒体更曝出奶业使用三聚氰胺的潜规则由来已久。
   
   东方日报问道:“为什么至今为止,只有三鹿被“祭旗”?何以证明近三十万受害者喝的都是三鹿产品?为什么在奶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的其他内地企业没有受到同样的制裁?“
   
   *官员辞职就完事?*
   
   香港亲北京的《大公报》则指出,石家庄的一审,并非整个案件的结束。大公报发表标题为《一审宣判未必便是句号》的文章说,引咎辞职,是官员承担责任的表现。但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出事之后辞职了之,在某种程度上却有逃避惩罚的变味之嫌。如果只要一辞职,就能够躲进小楼成一统,反而如同获得了避风港。无疑会使问责制失去应有的惩办功能。就像三鹿,判决一个田文华和几个奶农,我们就真的能心安理得地对历史做一个交代吗?
   
   *不异地审判 有重重限制*
   
   香港《苹果日报》认为,毒奶粉事件,祸害全国,本来应该由最高法院指定异地审判,以防河北官员干涉司法。而现在交由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一审,“不论控方,辩方上诉,按照内地法例,案件的终审权在河北省高等法院,整个案件不出河北就可落幕,不用担心有不识趣的检察官或者法官或者律师问出更震撼的内幕。
   
   香港媒体还对这次审判限制记者的采访,限制受害者旁听等做法,提出异议。据报道,多家中外媒体只能冒着严寒,在法庭外等待审判结果。一些受害者家属在回答外国记者提出的对审判结果是否满意的问题时回答说,无论什么样的惩罚,都换不来患儿的生命与健康。
   
   作者:东方 来源:VOA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