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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访民刘俊春上访被关押
作者:廖双元 文章来源:贵州人权研讨会 点击数:20 更新时间:2009-3-15 0: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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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春与廖双元
贵州毕节杨家湾访民刘俊春、黄仁才在中共召开“两会”期间,进京上访申冤,在向有关部门递交资料时,被北京警方带到马家楼关押1天1夜后送到贵州“驻京办”。在3月12日由贵州毕节警方带回,可是在今天下午6时有知情人打电话来告知说,毕节地区一同带回的4人,只放回了黄仁才1人,刘俊春及另外两人现都被关押在毕节市公安局,他们的家人都非常着急。
刘俊春是在2003年6月6日,被贵州省毕节市杨家湾镇人民政府官员放火烧毁其辖区内、他依法获得行政许可手续的合法煤矿、及工人住宿和办公用的房子,生产设备等,烧毁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多万元。造成上百人失业,间接损失人民币上千万元,1万多人无生活用煤和取暖事件的直接受害人。
刘俊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谁知,法院为庇护政府官员的违法行为。在被告无任何证据情况下,仅象征性判决被告赔偿刘俊春人民币80余万元,而且是打法律白条,故意拖延。毕节地区两级法院已进入6年的审理,经过一审、二审、重审、再审8次公开庭审。都因被告无证据,被长期中止,不下判决。故意在经济、精神、时间上迫害原告。逼得刘俊春多次到省城和北京上访。法院采取的种种行为都说明了是和国家法律及中央法规相抵触的。刘俊春在万般无奈的处境下进京上访,以求公道,可是现如今却遭到如此的对待。
贵州人权研讨会历来反对粗暴打压访民的做法,受害人依法维权,理应受到政府的保护。地方政府如此故意激化社会矛盾,是有害无益的,也是不可取的。疏导、引导,妥善合理的解决访民们的合理诉求,才是调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尽快释放刘俊春及其他访民,敦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才是地方政府目前该做的事!
贵州人权研讨会提供
廖双元执笔
2009年3月14日于贵阳
转自《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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