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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民刘俊春特致“两会”代表(图)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3月01日 来稿)
尊敬的各位代表:
社会的不公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然而,冤民们无法讨到公道该怎么办?该不会推他们去学杨佳吧!
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中央召开“两会”之时,进京上访,2月27日上午被警察带到“马家楼”关押,现等待地方政府来把我接回贵州毕节。
2003年6月6日,贵州省,毕节市杨家湾镇人民政府官员放火烧毁其辖区内、杨家湾村10组村民刘俊春依法获得行政许可手续的合法煤矿、及工人住宿和办公用的房子,生产设备若干,烧毁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多万元。上百人失业,间接损失人民币上千万元,1万多人无生活用煤和取暧的悲剧。
受害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谁知,法院为庇护政府官员的违法行为。在被告无任何证据情况下,仅象征性判决被告赔偿刘俊春人民币80万余元,而且是打法律白条,故意拖延。毕节地区两级法院已进入6年的审理,经过一审、二审、重审、再审8次公开庭审。都因被告无证据,被长期中止,不下判决。故意在经济、精神、时间上迫害原告。逼我多次到省城和北京上访。法院的行为是给国家法律和中央相抵触,无法我只有向中央领导和各界人士呼救。给予支持,还我公道为谢!
向正直、正义的人们致敬!
被截访冤民:刘俊春
手机:15086388657——13310774881
宅电:15085398257
2009年3月1日
《维权网》义工震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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