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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惩恶就是行善,驱邪就是卫道 东海一枭:惩恶就是行善,驱邪就是卫道
有人举出耶稣的“圣训”:耶稣告诉他的门徒“要爱敌人”,“恨你们的,你们要待他们好!”“诅咒你们的,你们要为他们祝福!”“有人打你的右脸,你把左脸送给他们。”…认为这充分体现了基督教的博爱精神。而儒家主张以直报怨,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大复仇(大是推崇之意),是爱心不足的表现,甚至认为这是戾气,与基督教相比大大逊色,与墨子的兼爱说相比也颇为不及。
此谬论也。
爱,是所有宗教和具有一定宗教精神的、或文明度较高的学说的共同主题,即使是邪教邪说,也很少正面、公开宣传“恨”的。但“爱”如何体现,能否体现,可行性高低,“爱”得义不义,却因教派学派之不同而异。
关于儒家仁爱与墨子兼爱之不同及两种“爱”利弊,我在《谁知墨子不知义,岂有杨家愿拔毛?》、《当代利己主义批判》等诸文中早已论透,不赘。这里仅指出,儒家以直报怨、大复仇的主张,不仅不违仁爱,而且正是仁爱之心、浩然之气的体现。抑恶就是倡善、制恶就是行善、就是对社会公正的追求和维护。同时,对罪恶加以警告、阻止和惩罚,对恶人本身也是一种警戒和救度。
佛教也有破邪显正、止恶扬善、威严不碍慈悲的说法。《涅槃经•长寿品》佛言:毁谤佛法者及断尽善根的极恶之人“一阐提”,杀生、邪见、故意犯戒者,“我于是等,悉生悲心,同于子想,如罗睺罗。” (罗睺罗,是佛陀在家时的儿子),这充分体现了佛陀清净圆满广大无量、离一切分别执着的大慈悲心。
然而,接下去佛陀要求僧俗四众护持正法,要用驱遣、呵责、举罪等种种生善灭恶之作法降伏谤法犯戒者,其目的是“为欲示诸行恶之人有果报故。”迦叶菩萨质疑:如果佛陀惩治毁禁者,就非等视众生了,佛陀的回答是,只要本着化度之心惩治毁禁者,即是“修平等心”。
关于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公羊》认为,君臣“义合”,父子“天属”,在父亲无罪被杀的情况下,“义”就自动消失,就可复仇。“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子不复仇,非子也”。
但是,请注意:这是“在父亲无罪被杀的情况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反言之,父亲犯罪该杀,子不得复仇。《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
《周礼》是儒家经典之一。调人,掌司法之官。凡为正义而杀人者,死者亲友不得报复,不然要被处死。可见儒家对复仇是有严格限制、有突出的伦理价值取向的,其标准是正义与非正义。(详见东海《大复仇论》)。
东海说过:“胆敢欺辱东海亲人者,不妨回顾一下林樟旺案,以免自误!”(当然,这里的欺辱指有实际行动、造成了实际伤害的人身欺辱)。有人认为这是威胁恐吓,是气量欠大,甚至是戾气。理解仁学者会明白,东海这种明确的表态,强调了我维护亲人的决心,正是仁爱所致,这种仁爱,不仅针对亲人,同时也指向“胆敢欺辱东海亲人者”。
耶稣的“圣训”非大错,但大偏。对于私仇私怨小仇小怨,虽不妨以德报怨(也不能一概而论),但公敌大敌和公仇大仇,则必须以直相报。那种“有人打你的右脸,你把左脸送给他们”的宗旨,真正全面贯彻落实起来,世法被破坏,世界就乱套了。那无异于对恶的纵容、对恨和鼓励、对善的亵渎,那才是心不平等不仁爱不智慧,所谓妇人之仁是也。-----这里且不论这种“爱”法不合常情常理、可行性很低,且不论古今基督教会及广大基督徒对“爱敌人”这一宗旨贯彻程度如何,耶稣本人以身作则地落实与否,更不论耶稣言论常有自相矛盾处。2009-2-14东海老人首发《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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