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自由之声
[主页]->[百家争鸣]->[自由之声]->[沈良庆:改良,抑或革命?]
自由之声
·一封未发出的信
·拿掉共产党的魂
·社会怎样才能和谐
·怎能少谈些主义呢
·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试看中共多顽固--评贾庆林《决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当下国人对共产党的态度
·温家宝你究竟想干什么
·中国真民主主义革命的策略
·论共产党的统战
·欢迎贺卫方提出两党政治讨论的动议xxx
·革命靠什么xxx
·《《自由之声》》声明
·中国的民主革命运动为什么搞不起来
·请孔夫子来给共产党算一命
·民运当务之急需领袖
·天真的刘熙瑞还是愚蠢的刘熙瑞
·铲除民运道路上的观念障碍
·解读秋风《民主建设不应忽略他国经验》
·致军人的一封信
·从政治的层面解决民生问题
·痛批《搞清楚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
·何天是真正勇敢的革命志士
·论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社会主义不是好东西
·回应王丹呼吁
·兄弟,要让后来的人们向你们致敬
·真正的好鸟决不羡慕鳄鸟
·小平同志说得好个啥
·谈钱
·正因为社会主义没有价值
·海外真正的民运领袖开始涌现
·哎!涛声依旧
·《中国工党宣言》展示了民运的力量与威势
·王长江,来,我们理论一番
·论和平、理性、非暴力
·论习惯的惯性
·论起义的准备和时机
·‘正义的理性’批判
·把社会主义从词典中抹掉
·物价飚升的基本原因
·中国民主大同盟:十驳中国共产党——《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黑皮书
·我们的新三民主义
·中国人民民主党经要
·不照搬西方模式 就重蹈苏联覆辙——评胡锦涛的“十七大”报告
·让曾庆红PK胡锦涛——郑重建议中共最高当局为扩大党内民主做表率
·中共推进民主必须具备八大诚意
·真的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吗——浅议中共对台政策的虚弱性
·花甲挥大刀 一怒劈专制--评汪兆钧先生给胡温的公开信
·我也读报告,谈民主--——致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罗云力先生
·民主要实现 关键在立党
·对共产党人演说
·《中国的政党制度》黑皮书
·国共往史
·上书三杰赞
·中国民主化的进程和中共党内民主派
·中国人民民主党致郭泉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时代呼唤英雄
·萨科奇为什么回避政治只谈经贸
·面对伪民主 我们坚决打假——兼批俞可平《民主是共和国的生命》
·屁话——读《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愤恨而作
·中国共产党新党章
·我乘坐的中华航母
·航天大佬的咆哮--评欧阳自远的流氓话
·民主必反共 反共必铲宪——从郭泉发公开信遭打压说开去
·高放,我来告诉你到底什么原因导致苏维埃失败、苏联灭亡
·自由革命风暴
·中国民主大同盟就海外成立过渡政府的几点希望
·试看中共的国际政治处境有多严峻——兼评陈奎德《风向转换:民主国际的对华外交》
·胡锦涛,你的方向错了!
·郭泉,我们欢迎你
·效仿安德罗波夫的专制者,找死!
·舔共就是变态
·为张博树先生鼓掌—评《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
·民主革命的号角已经吹响—评倪育贤先生的《中国民主革命派的基本立场》
·小酒宴——献给倪育贤先生
·汪逼君——为汪兆钧致胡温第二封公开信叫好
·论改良的荒谬性——致中共改革派
·有感于汪兆钧的大炮和野心
·共产党不让我们搞“阳谋” 我们就搞“阴谋”
·倪育贤 :中国民主革命派的基本立场
·鸨母的好儿子---评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对《美国之音》记者的回答
·和人民的期望比起来 李君如竟是这样的差
·驳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发展民主政治要有自信心》
·袁红冰《中国民主大革命政治行动纲要》的时代意义
·社会主义本来就是一种专制——与胡绩伟先生商榷
·贵州人权战士有力量
·一颗民主革命理论家的新星——周伦佐升起来了
·赞陈西、廖双元吴玉琴夫妇3.15广场人权斗争
· 可悲呀 温家宝竟要效法王安石
·祝贺马英九祝贺国民党祝贺台湾
·评西藏事件
·马英九何时对决胡锦涛
·西藏事件的根源何在
·台湾大选对大陆人心的冲击
·政治清明惟有靠民主——献给愚人节和清明节
·启动革命 我们现在该干些什么
·达赖的致命错误
·一切都是中共的阴谋——评西藏事件、王千源案、家乐福风暴等
·关于与中共谈判致达赖的一封信
·挽党治国先生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沈良庆:改良,抑或革命?

文章摘要: 面对暴政,他们不再承认党国及其法律秩序的正当性、合法性,认为这一切都是非法的、不义的和反道德的。他们和党国回归到了无法无天的自然状态,不再有共享的基本价值观,不再有共享的国家、法律和权威。当他们再度面对暴政肆虐时,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正当防卫,用正义的暴力去反抗非法的暴力,即通常所谓以暴抗暴。以暴抗暴的选择说明法律状态已经荡然无存,行使革命权的“暴民”和暴政进入了战争状态。杨佳就是这样一位勇敢地宣布和警察国家、暴政及其鹰犬进入战争状态的暴民。
   

二 杨佳: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08宪章》是启蒙知识分子为悲惨世界精心设计的一面哈哈镜,从中不难看出近年来民间逐渐由自发走向自觉的激进维权运动和类瓮安、杨佳事件充满暴戾之气的扭曲镜像。
   
   时至今日,类瓮安、杨佳事件的细节对我来讲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所传达的信息及其意义。类似事件的不断发生表明,臣民对中共当局已经彻底绝望,不再相信党的领导、社会主义道路和无产阶级专政能给他们带来幸福生活,也不再相信国家机会主义的改革开放政策能够纠正积弊、与民更始,给他们带来幸福生活。相反,他们相信这个实行一党专政的极权国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流氓国家、强盗国家、警察国家、恐怖国家,根本不能够为臣民提供一套基本的相对正义的法律规则和程序,不仅不能够有效保护臣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还随时能够根据自身需要任意剥夺臣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面对暴政,他们不再承认党国及其法律秩序的正当性、合法性,认为这一切都是非法的、不义的和反道德的。他们和党国回归到了无法无天的自然状态,不再有共享的基本价值观,不再有共享的国家、法律和权威。当他们再度面对暴政肆虐时,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正当防卫,用正义的暴力去反抗非法的暴力,即通常所谓以暴抗暴。以暴抗暴的选择说明法律状态已经荡然无存,行使革命权的“暴民”和暴政进入了战争状态。[6]
   
   杨佳就是这样一位勇敢地宣布和警察国家、暴政及其鹰犬进入战争状态的暴民。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说:“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的人——或是为世俗所鄙弃而无法获得人类社会组合的便利或因高傲自满而鄙弃世俗的组合的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祗。”[7]杨佳不仅“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甚至敢于和警察国家进入战争状态,沦为警察国家的公敌。他既是一只为警察国家所痛恨、必欲歼灭而后快的危害国家安全野兽,一只为余杰先生所不齿、必欲鄙弃而后快的法西斯野兽,也是一位被充满暴戾之气的冤民、弃民甚至反民顶礼膜拜的神祗。当警察国家、暴政及其鹰犬肆虐,根本不存在可以实现正义的合法程序时,他没有选择忍辱偷生,没有选择成本高昂、收益低下甚至是负收益而且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依法维权,而是勇敢地选择了完全逸出实在法的范围之外的以法维权,毅然决然地用自然法赋予每个人的正当防卫权利反抗暴政。[8]为了捍卫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权利和尊严,杨佳以布衣之怒,单刀直入虎穴狼窝,宛如彗星袭月、白虹贯日、苍鹰击于殿上,伏尸七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9]用自己不畏强暴、不怕牺牲的壮烈行动,向被压迫、被剥削与被侮辱者展示了两千多年以来被专制国家屠戮殆尽、难得一见的国族古烈士遗风,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毕竟是经过现代文明洗礼、具有强烈规则意识、讲究程序正义的今士,迥异于快意恩仇的古代侠客。没有在受到暴力侵害和侮辱后,立即采取自力救济的正当防卫措施,而是首先寻求在暴政之下难以获得的公力救济,通过官方设置的行政救济渠道向警方的督察系统投诉。当且仅当警方拒绝给他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说法,而他对在中国本来就难以获得的司法救济包括时间在内的高成本、负收益和高度不确定性又不感兴趣时,才给予警察国家一个强有力的说法。[10]在发出致命的一击后,作为待罪的战俘,他还没有忘记依据被警察国家及其鹰犬视同手纸的程序法,在第一时间提出自己作为所谓犯罪嫌疑人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堪称谋定而后动,有理、有利、有节。我们从他身上可以看到在对敌斗争中必不可少的政治技艺:既要能够运用法律,又要能够运用武力;既要有狮子对付豺狼的凶猛,又要有狐狸对付猎手的狡猾。[11]
   
   或以为,杨佳用如此决绝的方式维权抗暴,付出的成本太大甚至于无限大,而社会收益却是鱼死而网未破,个人收益更是等于零。这就涉及到对人生意义、生命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理解问题。这种观念和行为的差异,拉开了烈士与普通人的距离。正因为存在这种差距,我们才会景仰、崇拜烈士。诚如哈姆雷特王子所说:“生存,还是死亡?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面对生存与死亡这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每个人都会作出自己的回答。对于很多人来讲,活着似乎更重要,哪怕只是苟活。然而,生活并不仅仅是活着,更不仅仅是苟活。每个人的生命都应该享有一份属于他自己的价值、意义和尊严。杨佳不仅和大家一样热爱生活,而且很会享受生活。他是个爱好摄影、喜欢旅游的所谓“驴友”。如果没有不幸遭遇暴政及其鹰犬的侵犯和凌辱,并且投诉无门,他会继续像大家一样自由自在地快乐生活。在这个警察国家,每个人都有这种遭遇不幸的可能性,而且同样会投诉无门。正是警察国家把他逼上了梁山,让他成为无数冤民心目中的英雄、烈士。在生与死之间,他毫不犹豫地作出了自己与众不同的选择。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通“避”)也。”[12]杨佳正是孟子所谓患有所不辟、不为苟得、舍生而取义的义士。他用最极端的方式警告压迫者: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多行不义必自毙。他通过流自己和敌人的血,捍卫了自己作为一个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和尊严,给了极权国家、暴政和鹰犬猛烈的一击。这猛烈的一击,不仅胜过一打苍白无力的权利请愿,也使他有限的生命获得了无限的升华。所以我赞美他向我们展示了“难得一见的国族古烈士遗风”。
   
   杨佳本人在决定用生命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时,或许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如此巨大的社会影响、具有如此巨大的社会意义。作为本年度一个具有强烈冲击力的标志性政治符号,杨佳的意义不仅在于面对暴政肆虐勇敢地用正义的暴力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更在于事件所产生的巨大社会影响。在这个悲惨的时代,在这个悲惨的国家,在根本不存在相对正义的程序条件下,用他自己的话说:“如果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惟其如此,网络世界才会出现一边倒的同情、辩护和喝彩声。惟其如此,上海的那些冤民们才不畏强暴、同仇敌忾、斗志昂扬地聚集在法庭外为他声援、壮行。当群情激愤的冤民终于第一次勇敢地呼出“打倒共产党”、“打倒法西斯”的口号时,那些号称“没有敌人”的启蒙知识分子,不仅不能从中听出民众的心声和时代的呼唤,反而污蔑杨佳是法西斯。此时此刻,他们究竟把谁视为敌人?对杨佳案件的定性错误源自对极权国家及其暴政和鹰犬缺乏敌情意识。缺乏敌情意识又导致颠倒是非的敌情意识。指责杨佳是法西斯,那些冒着抓捕风险在法庭外边声援的冤民,即便不是法西斯的同党,也是作为法西斯的群众基础和帮凶的暴民。有着如此颠倒的敌情意识,由他们主导的《08宪章》也就难怪徒有其表、华而不实,缺乏切实可行的政策意识和执行能力。
   
   首先应该承认,刘晓波先生根据实在法关于正当防卫的定义,指控杨佳的自力救济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性质,是有一定法理依据的。从刑法角度看,正当防卫是指臣民在遭遇不法侵害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必要且适当的自力救济手段。它有三个限制性条件:第一,只能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第二,只能针对侵害者本人;第三,采取防卫手段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适当的。就此而言,杨佳造成闸北分局6人死亡、4人受伤的袭警行为,不仅是事后报复,而且是针对不特定对象的非理性报复,既无必要,更不适当,堪称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定性,杨佳当然是故意报复、行凶杀人、罪无可赦。果然如此,则不仅发生在此时此地皆曰可杀,发生在欧美等法治国家(假如案发所在国没有废除死刑的话)或者前共产党中国(无论大清王朝还是中华民国)也同样皆曰可杀。但问题恰恰在于,这一切“皆曰可杀”均以存在一个基本合法的国家、政府与法律秩序和它们能够为臣民提供一个相对正义的程序为逻辑前提,而不是以国家、政府与法律秩序荡然无存和暴政肆虐、臣民注定只能“诉诸天听”(洛克语)为逻辑前提。辩护方之所以肯定杨佳袭警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性质,正是从实在法赖以建立其上的自然正义原则和政治道德原则上说的。[13]
   
   无论是按照霍布斯、洛克或者罗尔斯等人建立在契约论基础上的政治理论和国家学说,还是按照诺齐克等人建立在暴力论基础上的政治理论和国家学说,在没有国家、政府和法律的前政治社会自然状态下(假如有过这样一个自然状态的话),依据自然法每个人都有权力通过自力救济或者他力救济(仅仅是相对于被救济者而言)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14]因为在自然状态下并不存在公力救济,每个人都是自己案件的法官和执行吏。区别仅仅在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是一个弱肉强食、战争不断的恐怖丛林;洛克则认为战争仅仅是偶发状态,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暴力的相对平均分配和自然法则的作用,有理性的人类通常能够和平相处。[15]他们都认为,人们之所以要摆脱自然状态,放弃自己原本享有的完全不受约束、无法无天的自由,相约(契约论)或者通过购买和赔偿(暴力论)“结成”或者“进入”有国家、有政府、有法律的政治社会,享受法律约束下的自由,是为了使自己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获得更好的安全与保护。相对于自然状态下的自力救济而言,由国家、政府和法律提供的公力救济,不仅成本更低廉,收益更高、更有效,而且具有更高的确定性。毕竟,每个人都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和执行吏,难免带来不必要的偏私、暴力和不确定性。换言之,国家、政府和法律的首要功能是通过公力救济为臣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提供可以及时、有效获得的安全与保护。当且仅当这种公力救济是每个人都可以及时、有效获得的,臣民才愿意放弃高成本、低收益而且具有高度不确定性风险的自力救济。[16]
   
   刘晓波先生应该明白,按照自然正义原则,任何人都不能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在统治者和臣民之间亦然。当统治者和臣民发生冲突的时候,为了避免强行正义难免带来的偏私、暴力和不确定性,必须存在一个独立、公正的法庭,以便为双方提供一个相对正义的程序。当这样一个相对正义的程序根本不存在时,一旦发生冲突,双方只能各行其是,分别利用国家暴力和私人暴力为自己提供强行正义。这意味着双方进入无法无天的战争状态。除非统治者很明智,愿意并且能够行仁政,而臣民也是良民。是为开明专制。当正义的法庭不存在时,面对专制国家的暴政肆虐,一个洛克,一个哈林顿,固然强调臣民依据作为理性法则的自然法或者说自然正义原则,拥有包括以暴抗暴的正当防卫权利在内不可让渡的革命权。即便是中国历史上强调君臣、父子差序格局的孟子,也以靠不住的行仁政为前提,认为汤武革命只不过是诛一夫而已。即便是西方历史上竭力为实在国家、政府和法律权威辩护的霍布斯,也仅仅是强调专制国家、政府和法律秩序总比自然状态下人自为战的丛林法则好,而非公然为暴政辩护。因为暴政和腐败(corruption)密不可分,它本身就是权力腐败,会破坏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从而破坏包括自身在内的一切权力,导致普遍的无能为力,出现包括所谓社会管制危机在内的软政权特征,最终使实在国家、政府和法律走向解体。后极权时代的党治国,在权力市场化和权贵私有化条件下的权力垄断,不仅导致贫富两极分化日益严重,而且吏治黑暗,腐败公行,警察和司法系统的权力腐败(滥用权力)尤为突出,失去意识形态优越感的党官僚阶级演变成盗贼式统治者,国家暴力黑社会化,国家恐怖主义盛行。面对暴政肆虐、警察滥权,权利失败的杨佳到哪里去寻找正义的法庭,为自己提供必要的救济?很难及时、有效获得的公力救济,不仅成本高、收益低,而且具有高度不确定性风险,说不定还会给他带来更多的伤害和侮辱。迫不得已,他才决定铤而走险,以一己之力向整个警察国家宣战。

[下一页]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