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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活得时间最长的死刑犯卓晓/曹国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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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福建日报低调报道了三名死刑犯被注射执行死刑的消息。
与公众关注下草草执行的杨佳案不同,很少人知道,被执行死刑的卓晓军在19年前就因杀两人伤一人二审被判死刑,9年(1999年)前,福建省高级法院就已报送最高院核准卓晓军死刑。
但最高院该案始终没有做出裁定,一直到关于最高院的种种传言甚嚣尘上的2008年的最后几天,最高院的裁定才姗姗来迟。 1989年12月26日,福建省长乐县,县纪委副书记卓春妹家与邻居郑资松家为宅基地发生纠纷,结果郑资松及其女婿陈昭吉被卓春妹之子卓晓军杀害。案发当天卓晓军即被抓捕关押,经预审,其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12月30日,卓晓军被刑事拘留,一周后又被宣布正式逮捕。
4个月后,福州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1990年9月2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到长乐开庭审理,卓晓军当庭并未否认杀人。同年9月7日,福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卓晓军死刑。
当时卓晓军24岁,执行死刑的现在,他已经43岁。他大概是中国活得时间最长的死刑犯。有中国媒体甚至说,他也许还能还可以一直活下去,因为现行法律并未规定死刑复核的期限。
卓晓军强大的家庭起了作用。一审判死刑后,卓晓军以"不曾杀人"为由提起上诉。过了一年半,此案被福建省高级法院发回重审,福州中院又将案卷退回公诉机关补充侦查。经过一年补充侦查,福州市检查院再次提起公诉。
1993年福州中院重组合议庭开庭审理,庭审进行了一半便宣布休庭,一休就是7年,直到2000年初再次开庭,此时10年时间已经过去了。
7年中,可以想见的是,死者家属的悲哀和愤慨,在此案中一次就丧失了父亲及丈夫的郑金玉和家人开始不断上访。幸运的是,1999年,时任中国总理的朱镕基赴闽考察时,亲自过问此事后,2000年1月4日,福州中院才再次开庭。
这次,福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卓晓军死刑,卓晓军再次上诉。2001年4月23日,福建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停摆了7年的审判机器再次停下了脚步,该案始终被压最高院,不做核准裁定,直至2008年。
自2002年起,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持续6年联名在历年全国人代会上提交《关于依法核准卓晓军死刑的建议》呼吁书。并有多位代表在全会上就最高院拖压核准卓犯死刑事公开提出质疑。敦促全国人大监督,但一直未有下文。
而期间,则传出了这样的传闻。据说,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大法官肖扬在2003年到福建视察。据说当时,福建省委、省人大、省高院都有领导先后向他提起此问题、要求不再拖延该案"核准"时,肖扬则在一个小范围内称,对此"有压力,感到为难"。传言是否属实,尚无法求证。
几年前报道过此事的中国媒体说,卓晓军所以能一直成为司法钉子户,一是有一个特别善于活动的好爸爸,外加一个特别有能耐的好律师,加之卓家有错综复杂的海外背景及关系,还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据说,二审庭审时,案犯亲属曾当庭大声嚷嚷,说自己花费50多万美金疏通环节。当地有传言说,整个过程中,累计已经花掉近千万金钱。当然,这一传言同样也无法求证。
12月15日,中国法院网刊出了了长文《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切实解决执行积案-》,在负责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出事后,关于最高法院的种种传闻不断,中国最高法院发起了一次清理积案的运动。
文中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11月中旬至明年6月份,在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要重点清理几类执行案件:一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涉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等。
与杨佳案雷厉风行,草草了结不同,作为执行钉子户的卓晓军案令人深思。
2008.12.23
言行不一压核准 我们必须说真话
----福建”二死一伤”重案蒙冤亲属之转呈状
我们是福建长乐1989年“二死一伤”特大凶杀案被害人的亲属。
十九年前,惨遭案犯卓晓军(原长乐县纪委副书记卓春妹之子)杀害的是我们的两个当家人。卓犯行凶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他疯狂施暴后逃到福州,当天被缉获预审时,对犯罪供认不讳;紧接着就交代了犯罪细节,警方验证了相应的事实和证据。1990年9月经审理查明案情,由一审法院依法宣判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起震惊八闽大地的重案发生后,卓家依仗权势和金钱,多方走司法机关的后门,至案件在二审中不断受阻。
为了伸张正义,我们不畏权势,密切注视卓家搞纵向行贿、受贿的累累事实,并不断进行揭露。但二审法院法官在最高院有人控制下不得不拖延开庭。我们不屈不挠地抗争,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下,尤其是到了1999年初,我们向赴闽视察工作朱镕基总理呈冤状、并经他老人家亲自过问,引起了福建省党、政、人大等部门主要领导进一步的重视,始排除阻力,再把压案翻出来,于2000年1月由一审法院再开庭审理判决;卓晓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又经省高院公开审理,且于2001年4月由福建省高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附件1)。
根据案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福建省高院于同月底就依法报送最高院核准卓晓军死刑。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此案至今还压在最高院。
鉴于十年方审一案,《福建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都公开报道,也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的遗憾和困惑,许多的痛苦和悲伤!我们除了承受丧父、丧夫之痛外,法律的畸形不仅使我们长期饱受精神折磨,而且饱尝控告日子的艰辛。在一年又一年悲惨的生活中,令我们又想不到的是,原曾一再干预、后“已明确表示此案由福建省高院审定”的最高院领导,仍言行不一。他们再搞暗箱操作,继续拖压“核准死刑”至今。那样,只能把我们再逼上苦难更深的悲愤控告之路。
长期积累的痛苦经历,让我们感到当今中国的法律,有公开、内部两本帐;司法腐败的根源,权钱交易这个患症,即使在最高层,同样缺乏制约、监督机制。这种司法体制问题,使人们困惑,更让我们草根阶层苦不堪言。如正因卓晓军家不但有权势,而且有重大的海外势力和关系(附件2),其父卓春妹更视法律为儿戏,不仅向原二审法院的法官大肆行贿设置障碍,而且在二审期间,一再带重礼向最高院的林准(原籍长乐)疏通关系。林准在去世前,还交待刘家琛(最高院原分管刑事的副院长)要对此案继续“把关”。案拖19年,即使在福建省高院报请最高院核准死刑后,卓家仍通过国外势力和香港部分人大代表不断施压;近几年,卓家更有人常驻北京,找人牵线搭桥,频频搞贿赂,使最高院对此案的法律天平严重倾斜。对此最高院有一正直人士反映,这起案件搞得很被动,肖扬院长上下不讨好。事实无可争辩地表明,是权贵阶层的利益体作祟。最高院有人漠视老百姓生命如草芥,实属徇私枉法!
鉴于肖扬等对核准卓晓军死刑无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顾党心、民心的向背,自2002年起,福建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已连续6年联名在每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提交《关于依法核准卓晓军死刑的建议》。六年来,为敦促最高院纠正露骨的以权压法,每年还有多位代表在全会上就最高院拖压核准卓犯死刑事公开提出质疑,要求全国人大监督。面对最高院一再不顾人大代表们的严正建议,在大前年三月的全国人代会上,人大代表们还联名向全会送交《批评意见》。以上,在全国人大办公厅均有存件为证(据说每件都转至最高院)。
前年3月,再次向全会提起“抓紧核准卓晓军死刑案建议”(附件3)时,代表们还要求最高院“给我们,同时也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然而,面对福建省许多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在全会上反复送交的《建议》和《批评意见》,肖扬院长仍装聋作哑,至今未向全国人大代表作出书面的答复意见。肖于大前年到福建视察工作,省委、省人大、省高院的领导先后向他提起此问题、要求不再拖压“核准”事时,肖仍不说真话,仅表示“有压力,感到为难”!
肖扬院长如此反常,说白了,就是有特权的人把法律当谋利的工具,欺侮我们老百姓!显然,这起重案背后,隐藏着严重行贿、受贿的案中案,最高院才敢捂盖子!就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我们理应揭示:卓晓军家庭财大气粗,其亲属(从香港、美国返乡)就公开说,为保卓晓军一条命,他们家到2000年1月,就花了五佰多万元(附件4);到2001年4月,为疏通官场,买通关节又花了三百多万元,共计800多万元。对此,在福建省、市司法部门均有据可查。近几年,卓家又送贿多少,可以想见。许多干群知道这些肮脏勾当后无不义愤填膺,指出最高法究竟在刮什么风?还要不要听听老百姓的意见和呼声?!
让我们无比愤慨的是,卓家还有人扬言,如果最高院仍要维持卓晓军死刑的判决,我们会把送财送礼的事都抖出来,来个鱼死网破!
我们不得不说,然十七大公开给人以表达权,监督权,但最高院还在搞花架子,那样重官轻民,讲社会和谐只能是继续掩盖矛盾。像我们家被剥夺了二个亲人的生命,拖压了19年还得不到公平正义,就是个血淋淋的事实!连最高的审判机关都这样不遵守法度,人民群众会怎么看?哪里会有真正的凝聚力?!
19载状告的无数苦难,使我们屈辱不堪;前仆后继的控告无结果,让我们日益贫困化。但我们心里仍有一秆秤,坚信民主法治是社会的潮流,谁也挡不住!
不久前,党中央领导在征求民主党派人士意见时,表示要听真话,在反腐倡廉中从思想品德、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切实改正。我们恳请上苍认真思考一下,这起重案为什么拖过十九年还让人有那么多的困惑,那么坎坷,那么多无奈,那么多苍桑?为什么?!
我们敢问,肖扬院长身为首席大法官,岂能为保自己的官位和私利而昏昏然;即使有更大的后台(罗干在位时,对此案就很暧昧)撑着,到下台后怎么办?!
这起重案已拖压了太久的时间,我们要求本省党政机关和人大主要领导能继续理直气壮地要求最高院办结这起全国罕见的大血案。我们的心不死抗争到底,纵然再拼掉性命,也决不后退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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