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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08.12.4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走访福州所见所闻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走访福州所见所闻
2008年12•4全国法制第八个宣传日。与宣传日同步的八年上访经历的我,面对残酷的现状和繁华背后的阴暗,个中辛酸一一尝遍。红军长征路上只用了8年就走出了沼泽的草地,在文明的现代,宣称依治省的福建,而我同样也耗费了8年的时间却诉求不到迟到的公正?!
今天,我起大早,一路风尘仆仆来到福州市五一广场的法制宣传点,希望遇上来此视察的省委领导,与之直面诉求“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的荒唐判决案
七点多,陆续有福州相关单位在五一广场对面毛主席雕像的于山堂下摆起普法摊来,细细数来竟有十几家,有福州大学城法律系的学生、有福州安全局、统计局、审计局、文化局、公安局、司法局、工商局、消防支队、妇联、法院、城市执法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有的桌面上放有发送宣传普法册子,有的桌面上空空如也。
放眼远眺,四周流动着便衣和警察,他们密切的关注周边的流动的民众。
我在长达百米的宣传摊前来回寻觅,期待领导团队莅临现场视察。冤家路窄,在福州中院普法摊前我遇到了重审枉判的杨春珊法官,有一年轻少妇正在责问她中院为何枉法裁判她的离婚案?杨法官却以自己只接待刑事案件,不管民事案件,等少妇泪眼涟涟收起诉求材料后。我当面质问杨法官凭什么对 “福清纪委爆炸案”作出枉法的死刑判决?!持电雷管者王小刚在一审时已无罪悄悄释放,没有电雷管,这个爆炸案又怎能爆炸?!你为何如此轻率判陈科云、吴昌龙等人死刑?!面对我的质疑,杨法官先是一楞,问我是谁,迟疑一下马上信口说道:她是代表国家、代表政府的名义对此案作以上判决,此判决非她个人的行为,理亏的杨法官竟安慰我说道:“反正二审还没判决嘛,你可以等二审判决出来才能证明其判决是对还是错。”杨法官的面不改色的回答令我对她感到十分同情,她可以说谎,但不可以视生命为儿戏,睁着眼睛说瞎话,竟把无罪说成死刑。我直视杨法官道:“作为一个法官,只能依法行使你的独立审判权,你的职责只能对事实和法律负责,不能悲哀地沦为领导的工具,助纣为虐地把无罪的人判成死刑,面对以上荒唐的枉法裁判,你能心安吗?你的良知若尚未泯灭,相信你的良心时刻都会受谴责,当然你的名字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让世人及你的子孙后代唾弃你,因为枉法判决书上签着你的名字!
杨法官的一席话彻底暴露了法官不代表法律,她只代表领导的利益,就本案而言,她代表冤案制造者牛纪刚的利益,借国家名义来审判无罪之人,让这样的法官来宣传普法,实际上是对法律莫大的讽刺!
这时,福建访民也陆续出现在普法现场,他们中有十年、十几年,甚至长达二十年诉求无果的访民都有,我所认识的访民中我是最小八年访龄的访民。
长年累月诉求无果的访民,逐渐意识到面对失去监督的权力和没有追究机制的问责制,他们的问题只能年复一年被拖压,他们在不断地伤害中不断地反省、总结上访经验,悟出一个常识,只有好的制度,才能产生有良知的执法人员和官员。
今天是普法日,访民用自己实际行动向普法人员发放《世界人权宣言》小册子,希望唤醒执法人员的良知,来依法行使他们的职责,善待奉养他们的劳苦大众及来自底层的无权、无势、无名的弱者。许多访民不约而同加入了公民自救的行动中来,向路人、学生、普法人员发放人权宣言。
恰在此时,福州司法局领导在众人及媒体的簇拥下来到访民发放小册子的普法摊前视察、拍照。眼疾手快的福建十九年访民魏英微笑向视察的领导递上《人权宣言》,面对突如其来的举动,领导当场楞住,略显举足无措,有着多年上访经历的魏英不忘安慰紧张的领导说道:“这是真的,放心拿着,它不是假的”。处在尴尬窘境中的领导面对访民魏英的热情,退避三舍连连摆摆手不敢、也没有勇气接过递上的小册子。
短短的几分钟时间与领导零距离接触,后面早有便衣对此情形进行拍照。有着十几年上访经验的访民,以最快的速度撤离名不符实的普法现场。
十点许,福州师范大学城里,满腹冤屈的访民们向三三两两的大学生发人权册子,遭到校门口两保安的阻挠以:“这是我的地盘,不准在这里发,再不走,要报110”。访民们只好转到路边向市民和小摊贩发放,小摊贩们好奇地问道:“人权是什么东西”?当访民向他们解释每个公民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他们争相索要小册子。
劳累了一早上,访民各自散去。当天下午,有连江访民接到当地政府的恐吓电话:“如果再到处上访,准备再抓人”!
200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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