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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无日月
·(7)2008.6.11走访福建省高院
·(8)2008.8.19“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再走访
·(9)两次短信骚扰风波引出郑重声明
·(10)2008年奥运期间走访北京42天所见所闻所历
·(11)2008.2.24福建“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走访信访部门的一天见闻
·(12)2008.4.2走访北京的所见所闻
·(13)2008.3.13福建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吴华英《昨被传唤 今被监控》
·(14)2008.4.4走访北京的所见所闻(续)
·(15)2008.8.1上访被扣五昼夜
·(16)2008.8.24返闽再遭监控
·(17)2008.8.26福建“死囚”狱中忧思亲人
·(18)2008.8.28福建冤民向世界人权组织求援
·(19)2008.9.10致温家宝总理一封信
·(20)2008.9.14刻骨铭心的9.14
·(21)2008.9.6冤海无涯苦作舟
·(22)2008.9.11美国9•11和福建6•24
·(23)2008.9.28正义有多远?
·(24)2008.10.1国庆随想
·(25)2008.11.1 深秋往事
·(26)2008.12.4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走访福州所见所闻
·(27)2008.12.30岁末传递亲情的送衣行
·(27)回忆2001年公安办案片段记录
·(28)2008.12.21“6•24”雷人语录
·(28)2008.12.19吴华英就《揭发福清市宗教局贪腐案,访民李小玲被捕》消息的声明
·(29)2008.12.12有感“正常渠道”
·(30)2008.9.20为患难者代求代祷
·(31)2008.12.14不堪回首的往事
·(32)2009.1.5漫漫八年状告路 (转刘晓原律师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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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日本寄往福建的二十本亚洲周刊遭扣押
·(57)福州海关、邮局对扣押香港《亚洲周刊》快件的答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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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009---进京心路(一)
·(59)2009---进京心路
·(60)2009--进京心路(二)
·(61)2009——进京心路(三)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致最高法王胜俊院长一封信
·62、在日华侨冤民联盟向大使馆请愿并致两会代表公开信
·63、两会上访返闽福清信访领导登门“拜访”
·6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进京上访致两会代表公开信
·65、“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进京上访登记的表格目录
·66、这个春天,访民心中的北京
·67、2009.3.18福建省委相关信访部门上访记
·两会北京在中纪委信访室门外排队的访民
·68、“车祸”之后感知上帝
·69、冤情连八年 家书无从寄
·70、永春之行
·71、清明节记忆中伤害还在延续
·从孙东东事件看信访制度缺陷
·72、勿让公道停留在人心——看福建省委书记主持信访会议
·73、2009.4.10福建省城上访记
· 7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致中央巡视组第一封信
·75、“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致中央巡视组第二封信
·福州司法为何这样黑——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王源恩
·福建省福清市78岁老农民因参加维权被判三年徒刑
·王胜俊:要把廉洁公正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
· 76、“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致中央巡视组第三封信
·77、在日华侨冤民联盟参加中国维权人士冯正虎的记者会
·福建维权者的悲歌——纪斯尊入狱三年 (转载)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调查”“福远渔628”特大海难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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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08.9.11美国9•11和福建6•24

   美国9•11和福建6•24
   
   今天是美国9•11事件7周年,也是福建‘6•24’“福清纪委爆炸案”7年零79天的日子。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件,又是如何被扯在一起?主因地方保护主义,为了掩盖纪委机关爆炸案背后的黑幕,制造一起震惊国内外的爆炸案中案,趁9•11事件欲把“福清纪委爆炸案”定性为“恐怖事件”,以快刀斩乱麻之势,借反恐之刀,杀无辜之项,隐爆炸真相,行欲盖弥彰。惊天动地的9•11大劫难早已烟消云散,“6•24”大冤案却仍被遮掩捂盖。
   提示:按顺序罗列“密捕”、抓捕、9•11事件、有罪供述等时间段,明眼人一下子就可以看出问题,警方不是“有了证据才抓人,而是为了证据乱抓人”如下:
   7月27日夜,吴昌龙被“密捕”;

   9月11日,美国9•11事件发生;
   9月13日,陈科云、其妻谢清被抓捕;
   9月15日,陈科云的小舅子谢建忠被抓捕;(附件:《亚洲周刊》
   9月17日,陈科云的二舅子谢建灿被抓捕;
   9月18日,吴昌龙在生不如死的悲惨境遇里,按警方要求说是陈科云搞了爆炸(第一份有罪供述)
   早于9•11事件79天的2001年6月24日上午,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家中(当天是星期日)接到单位领导的传呼匆匆来到纪委,触动了放置在信访室的一爆炸装置,当场被炸身亡。
   《海峡都市报道》说:“6•24案件发生后,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案发当晚,福清五套班子专门听取案情汇报。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副厅长督办、福清市政法委陈振英任总指挥、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涉黑已判重刑)、副局长吴星明(时被“双规”)任正、副专案组长。
   专案组在全市范围展开空前规模的大排查,但在专案组的《侦破报告书》中却只字未提对打传呼者的排查。一个多月后的7月27日夜,专案组听信“举报“,对福清市中福公司司机吴昌龙采取“密捕”,作为破案“突破口”(据公安的一份请功报告),秘密关押在刑警办公室、市戒毒所、安全局怡静园处(谎称“监视居住”),吴昌龙的家人四处寻找,到电视台登寻人启事、到公安局报警,警方却秘而不宣。
   不久,震惊世界的美国9•11事件发生了,随即,“福清纪委爆炸案”也被定为一起“恐怖事件”。
   (福清公安局“融公通(2004)342号《情况报告》)说:“6•24案件案情特别重大,影响特别恶劣,系恐怖事件••••••2001年正值全国开展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治爆缉毒专项斗争,犯罪嫌疑人顶风作案”, “爆炸案件侦办难度大,取证困难。采取强有力的侦查措施,全力侦破,挽回负面影响”。
   此时,吴昌龙被以“监视居住”为名秘密关押了46天,虽受尽百般折磨,仍坚称自己无辜,爆炸案与已没有任何关系。
   福清公安局《吴承奋同志呈报个人二等功事迹材料》说:“由于缺乏有力证据能够指控吴昌龙,所以审讯工作进行异常艰难”。所谓的“突破口”并没有被打开。
   在反恐的名义下,专案组以“更强有力和措施”对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所谓的主犯)和他的妻子谢清,妻弟谢建忠、谢建灿相续实行抓捕,同样称“监视居住”秘密关押在多个办案点(谢建忠、谢建灿分别被关了54天和26天后放出)。
   福清公安融公通(2004)342号〈情况报告〉中,直言不讳“对陈等监视居住完全是在特殊条件下采取的强制措施”,“专案组领导为了确保安全、决定给他上手铐、脚镣并且要求在带往上厕所途中,给他戴上软质头盔,防止撞墙,以防不测。在审查和看护陈科云、吴昌龙等过程中,专案组人员每组都有三人负责。”这就是吴昌龙、陈科云等在“监视居住”期间专案组所作的描述。正是在这种借着反恐的名义,为了“破案立功”,“升官发财,私设刑堂,吴昌龙、陈科云等终究难逃屈打成招的命运。
   专案组按供一一抓了杜捷生和谈敏华,依样画葫芦,对他们采取“监视居住”,取得“破案”需要的“口供”后转为刑事拘留和逮捕。
   刑事拘留期间,专案组为了“口供”,把杜捷生由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一天,取得“口供”后,再转刑事拘留(案卷里)。
   有趣的是,杜捷生供述的电雷管来源于四川人王小刚,由于王小刚到案时进行司法审判期间,没有遭受“监视居住”,被抓后直接宣布逮捕关进看守所(时专案组林孜局长涉黑被捕,副组长吴星明副局长被“双规”),一年零八个月后王小刚无罪释放。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电雷管都没有了,何来的电雷管爆炸案?
   福州中院重审该案时,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四川王小刚已被无罪释放,该爆炸已没有了电雷管。为让爆炸案能够成立,福州中院又把已无罪释放的王小刚作为电雷管的提供者写在了(2006)榕刑初字第6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上。并且以“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判处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五人死缓至二年徒刑。这就是被定性为“恐怖事件”的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
   “福清纪委爆炸案”审了七年,至今无一实证。福建省高院三次审理此案,分别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结论。
   2005年10月下旬,福建省高院陈旭院长约邀福建省检察院倪英达检察长召开6•24案情汇报,两长一致达成“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
   2006年1月24日,福建省高院对上诉的爆炸案作出发回重审裁定时,省院明确告诉被告人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的••••••。
   如今,此案压在福建省法院仍无法作出公正的判决。这起被视为“恐怖事件“,以恐怖手段“侦破”的案件,何时才能给个公正的说法?七年了,人生漫道又七年了!
   2008年9月11日
   
   附件《亚洲周刊》摘录:……三十六岁的谢建忠也向记者□述了自己无辜被抓、被严刑吊打的经历。谢建忠说,他是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四日晚出门时突然被四、五个刑警塞进警车带到「怡静园」的。第二天,刑警便蛮横地给他带上手铐脚镣,开始逼迫要他承认是陈科云的主谋,是他开车送拿着炸药的哥哥谢建灿投放到福清市纪委门口的。
   谢说,事后他们才知道,当时爆炸专案组已设定好「这是一起家族性向纪委报复犯罪」的破案方法,因陈科云是他姐夫(姐姐谢清现被以伪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此爆破案由姐夫陈科云为报复纪委密谋策划,由他们两个小舅子分别开车和送炸药实施爆炸,这非常顺理成章,并具有破案的政治意义。
   谢建忠说,也算是碰巧,在所谓开车放炸药的六月二十三日晚,他开车到福州参加朋友婚礼并通宵未回福清,哥哥建灿当晚与福清国税局长等人打了一夜麻将。「编不成故事」的专案刑警为此恼羞成怒,但仍不死心,转而硬逼要他承认是由他想办法帮陈科云搞到炸药的。「因他们认为我在外人头比较熟。」谢说:「我没做过的事当然不可能承认。于是,我就被刑警三班人马吊铐审问。他们算好时间,把我吊铐离地约一小时左右,接近奄奄一息时放我下来歇上约半小时,然后再吊铐起来。就这样日夜反覆折磨我。这当中,当时爆破案专案组副组长、福清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兴明还亲自出面威逼我:你不招供,就天天这样吊铐你,如果承认了,我就当你是小孩子,拘你十五天后放你出去。」
   谢建忠边摸着手腕上的伤痕边说:「但我也是个硬命人,回答说:即使你们吊死我,打死我,我也不会承认我没做过的事情。随后几天,对我的折磨开始『升级』了。五个人一班轮换的刑警不仅继续吊铐我,还开始对我拳打脚踢恶语相向:看你还嘴硬。」
   谢建忠越说语音越轻,几次哽咽着,他说他真的不想再回忆那惨无人道的一幕幕。他停顿好一会说:「就这样我被日夜吊铐了两个多星期后被通知可以走人了。但由于被吊铐的伤势太重,尽管吊铐时刑具包着好几层毛巾。刑警为了『面子』要我养好伤后再出去。这样,我在里面养了近一个月的伤,直到吊铐伤疤基本脱落才正式被释放。」「更荒唐的是,在我被释放那天,刑警们竟然到处找不到我脚镣的钥匙,最后,他们告诉我,同意请外面的开锁匠进怡静园来开锁,但五十元开锁费要由我支付。」
   谢建忠就这样被非法拘禁了五十六天,被吊铐吊打了两个多星期。「我哥哥也被非法关了二十多天。不给个说法,还威胁我们:出去后要是乱说,就再把你们抓进来」。
   谢家两兄弟获释后感到非常寒心:「连爆炸案当晚我们两兄弟的基本情况都没搞清,就把我们当嫌疑犯抓起来,在这里哪有半点基本人权和安全,想抓就抓,想打就打,想吊就吊。这就叫执法与破案?还说没有刑讯逼供,那我的遭遇又算是什么?」
   二零零二年九月谢氏两兄弟办了投资移民去了新西兰。谢建忠说:「这次回来探亲,看到都已经三年多了,姐夫(陈科云)和姐姐仍冤屈未伸,再想想当时我们兄弟俩如被屈打成招,那今天被指控进行爆炸和提供炸药的所谓犯人吴昌龙和杜捷生(吴昌龙前姐夫)就是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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