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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不过头点地

   杨佳母亲王静梅在新浪网开博刚三天,即被关闭。中国人常说“杀人不过头点地”,语出《儿女英雄传》,作者是清朝一位士大夫。作者眼见满清政府腐败无能,加上个人晚年沦落,遂撰写了这部寄托个人情感的侠义言情小说。“杀人不过头点地”出自第16回。离奇的是在当代社会,司法能够演绎制度性仇恨。

   新浪网屈从政治权力,关闭王静梅博客,这是为虎作伥行为。宪法35条还保护公民言论自由,杨佳母亲当然享有这个权利,何况杨佳案审判过程中漏洞百出、疑点重重。杨佳杀警,其母王静梅被京沪警方在精神病院关押142天,还被安上一个“刘亚玲”的化名。杨佳已经就义,且不说上海司法机关违法不归还杨佳骨灰,王静梅开博叙说真情真相,何错之有?这是触目惊心的“连坐”处罚,说明法制在杨佳案及其母亲身上发生倒退并蒙羞。

   既然上海高级法院罔顾“七秒连杀四人”、“五分钟从1楼杀至21楼”常识,都不敢回应杨佳亲属和民间,只有胆量在背后玩邪的。最高法院回避这些重要事实,核准杨佳死刑,等同于参与了作恶。这不代表你们的强大,恰恰表现出你们的恐惧、懦弱和黑恶。你们已经用自己的复仇方式处决了杨佳(非法律的),倘若还苦苦追逼一个无辜的母亲,人性何在?你们也有母亲,你们也将在中国生活,你们的名字都将在互联网上永远留存。尊重死者、尊重母亲,这是人伦常情。日本鬼子再邪恶,杀死对手张自忠之后,尚能装殓埋葬,并集体鞠躬敬礼。日本鬼子能做到的,你们做不到。

   王静梅撰写两篇博文《天黑了》和《杨佳自行车事件》,后文揭示了杨佳骑车在上海街头被拘押之后,在芷江路派出所遭受了警察的殴打。而这正是引起杨佳杀警的直接动机。在审判中,公检法隐藏了这个非常关键的事实。

   即使十恶不赦的罪犯、巨额贪污犯,都享有公正司法审判的权利。法律除了惩罚功能,尚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功能,这是法律之所以作为国家暴力合法存在的理由。何况杨佳是出于人格尊严、屡屡投诉被玩弄而自卫杀警。杨佳未受到公正司法审判,除了证明中国法律被权力绑架,还在于执法者明显地报复举动,以及突破人伦底线的兽行。

   

   2009年1月9日

   

   《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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